我们拿足球比赛为例。
比赛误判:
一般误判,没有补偿也不能改判,这是国际足联明文规定的。
频繁的误判会受到国际足联的警告,然后执法将被禁止或在未来的比赛中谨慎使用。重大比赛中的失误通常没有什么后果,裁判的误判也在所难免。而且为了维护裁判的权威,也不会改变裁判在场上的判罚。
足球裁判误判的处罚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严重误判者将受到严重警告或停赛。足球比赛,即使裁判误判,也以裁判判罚为准!但是,如果裁判严重偏袒,国际足联可能会要求重赛。
裁判的误判首先会交与裁判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果涉嫌操纵比赛的话,会被判执法低级别比赛甚至剥夺执法资格。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全国性和地方性体育竞赛的裁判员选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的原则;(二)择优的原则;(三)中立的原则;
第四十二条 对违规***裁判员的处罚,处罚分为:警告、取消若干场次裁判执裁资格、取消裁判执裁资格一至两年、降低裁判员技术等级资格、撤销裁判员技术等级资格、终身禁止裁判员执裁资格。
足球边裁是指在比赛中,负责监督场边一侧的判罚和***主裁判员的工作人员。他们负责以下范围:
1. 判罚越位:边裁需要判断进攻方的球员是否处于越位位置,当球传出时,进攻方球员若位于防守方的最后一名防守球员之后但位于中场之前,将被判定为越位,边裁会示意主裁判员进行判罚。
2. 判罚球权归属和出界球:边裁负责观察球是否完全越过场边线或者球门线,并及时示意主裁判员决定球权归属和角球、界外球的发出位置。
3. 违规和犯规:边裁负责观察场上的违规和犯规情况,并及时报告给主裁判员。例如,他们可能注意到犯规的手势、拖拉、犯规的位置等。
4. 禁区判罚:边裁负责在禁区内盯紧足球,对禁区内的各种违规和犯规行为提供***决策,例如判罚点球或示意主裁判员行使红黄牌等。
5. ***主裁判员:边裁还会根据主裁判员的需要提供***判断,例如判断球是否出界、判罚越位的确认等。
总体而言,边裁在比赛中负责场边的观察、判罚和***工作,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规则的执行。
如果助理裁判员可靠,主裁判一般会根据助理裁判员旗示做出判断,当然,如果主裁判自身非常肯定也可以直接判罚。
处在越位位置三个条件:对方半场、球的水平线之前、较对方倒数第二名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一般助理裁判员会在越位线(即半场线、球、对方倒数第二名球员三者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的水平线)跑到,所以整场比赛助理裁判员很多情况下处于被动跑动,会非常累。
此外,助理裁判应对以下情况给出旗示:
1、所在边线(整个边线,包括自己不跑动的半场)界外球
2、所在半场的角球、球门球
3、自己看得比较清楚的犯规、违例
正式比赛中,助理裁判应进行记录,并协助计时。
以上均为手打。
足球比赛裁判员的基本装备有红牌和黄牌,那么你知道红黄牌的使用规则吗?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足球裁判员红黄牌使用规则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足球红黄牌使用规则裁判员使用红、黄牌是严格执行规则和整顿比赛纪律,制止非体育道德行为、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引导比赛正常进行的一种教育手段,它符合规则的精神实质。
使用红、黄牌,首先需要搞清两个基本问题:
第一,是否该出牌。
第二,该出什么牌。
在实践中要想提高使用红、黄牌的准确性,应注重以下四个要素:一是自信心强,这种信心和魄力来源于裁判员稳定的心理状态、准确的观察和判断,以及理解、运用规则的良好能力。二是有根有据,即判罚的依据是运动员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三是掌握时机,即判罚的时机应选择在防止事态扩大与恶化的时刻,能起明显教育效果。四是合乎情理,即善于区别对待,针对不同情况,不同性质的犯规,作出合情合理的判罚。
一使用红、黄牌的一般方法与要求 1.红、黄牌的规格要求是清晰可见,使用方便。通常由薄型塑料卡制成,颜色以鲜红和桔黄为宜,规格一般为8×llcm。
2.裁判员要根据自己习惯将红、黄牌分别置于夹子的两边袋内或裁判服的两个口袋中,避免执行中出现漏带或出示错误的被动局面。
3.为维护裁判员的尊严和教育队员,出牌时,根据当时情况,可***用令队员走过来或自己主动向前的方法。裁判员与运动员之间距离保持在2m左右为宜。特殊的情况下,裁判员应避开人群,令被罚的队员单独过来后再予以教育与处罚,让其他人看清处罚谁,也防止队员不满而造成的围哄拉扯裁判员的现象。
4.凡对运动员出示红、黄牌,尽可能不让他预先发现你的意图。如有教育语言,必须中肯简短。凡出示红、黄牌后,裁判员无须与处罚物件对话,应尽快恢复比赛。
5.出示红、黄牌严格沿用国际足联统一规定的手势,裁判员不应***用摸口袋***装出示的做法吓唬运动员。
6.在同一场比赛中,同一名队员被第2次警告时,裁判员应先出示黄牌,紧接着再出示红牌,以示该队员系第二次警告而被罚出场。
7.出牌后裁判员应及时记录被罚队员的号码、事实和犯规的时间,以利赛后向主办机构作出书面报告。出牌与记录,所用时间切忌过长。只有在出示红黄牌及记录完毕后,才可以讯号指示恢复比赛。
8.出示红、黄牌的过程中,尽量将球控制在身边,防止队员擅自发球。一旦发现违犯上述规定的情况,裁判员应及时制止,如将球射入球门,则无效。
9.当罚令队员出场时,裁判员应待被罚出场的队员离场后,再以讯号指示恢复比赛。不准被罚出场的队员坐在替补席上。
二特殊情况使用红、黄牌的注意事项 1.出示红、黄牌的时间范围。自裁判员进入比赛场地时起即有行使规则赋予的权力,直至比赛结束。
2.出示牌的物件是上场队员及列入替补名单中的替补队员。如果球队的教练员、领队、医生及其他非比赛人员凡有不正当行为或其他恶劣行为时,可对其进行口头警告或责令出场。
3.裁判员没有发现队员犯规,但经助理裁判员以讯号指示,并经核实后,根据规则与犯规事实,裁判员仍可对犯规队员予以警告或罚令出场。
4.踢任意球时,守方队员至少距离9.15m,包括前后左右。凡经提醒后仍坚持不退出或在球踢动前提早侵入9.15m范围内者,裁判员应对其警告。一旦出现几名队员同时犯上述规定时,裁判员应对领头者予以警告,但不能同时对几名队员实行“集体”警告。
5.裁判员判罚犯规后,队员故意将球踢向远处;进球后队员脱衣服、拔角旗均属于不正当行为,应予警告。
6.裁判员罚某队员出场,该队员拒绝离场时,裁判员应指令该队队长负起管理本队的责任,否则从裁判员宣布时起,中断比赛超过5 min,即作罢踢论处。
7.比赛成死球时,队员犯规或犯有不正当及恶劣行为,裁判员在予以警告或罚出场后,恢复比赛的方法不变。
8.比赛进行中,队员在场外犯规或犯有不正当及恶劣行为,裁判员因此而暂停比赛,在对该队员予以警告或罚出场后,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恢复比赛。若队员故意离场,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9.比赛中不存在合法的第12名队员。凡替补队员擅自入场,或者还犯有其他恶劣行为,裁判员因此而暂停比赛,只能作纪律处分,即予以警告或罚出场,不能作技术处分,即不能由对方踢任意球或罚球点球恢复比赛。
10.在裁判员同意换队员后,一旦完成替补程式,替补队员进入场地,就不再是替补队员。此时该队员严重犯规,裁判员将其罚令出场,就不准其他替补队员替补,也不准刚替补下场的队员重新参加比赛。
出示红、黄牌后的裁判员书面报告是纪律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对犯现行为及其后果作出处理的基本档案。因此报告书一定要及时真实可靠,简明扼要。
运用有利条款注意事项
1所谓有利条件是指被犯规队存在明显的进攻机会或得分机会,具体表现为当控球队员被犯规时,该队员并没有失去控球权,还能继续比赛,或者该队员虽然失去了控球权,但球仍然在同队队员控制下,还能继续比赛,而且两者都具有明显的进攻机会或得分机会。
2裁判员在运用有利条款时,还必须考虑到临场比赛的气氛、队员犯规的严重性及其后果和不同场区几个因素。裁判员要善于审时度势、因势利导。
3规则第五章明确指出:“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在实际执法时,对“那一时刻”的掌握尺度为2~3S。时间过长,事过境迁,再予补判既不符合规则精神,也令运动员、观众反感,损害裁判员威信。
4裁判员发现犯规,决定运用有利条款不予判罚时,应以规定的手势示意,令比赛继续进行。
5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对犯规队员的教育与处罚。只要裁判员认为有必要,可在适当的时间或死球时,对犯规队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
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员***,依据国际足联颁布的《足球竞赛规则》、《国际足联纪律准则》、《亚足联纪律准则》、《中国足球协会章程》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进行处罚。违规***行为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违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的法律责任。
裁判员,是体育比赛中负责维持赛场秩序,执行比赛规则的职位或人物。许多国际比赛中的裁判必须从比赛双方的国家以外的第三国中选出,以示独立、公正和无利益冲突。足球裁判由于多半穿黑色服装,因此经常称为“黑衣法官”,裁判的衣袋内带有一块红牌和一块黄牌,球类运动中的裁判又叫球证。
一、道德
道德就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不是法律、规则,而是人们生活在不同时代里,在人与人、人与集体的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善与恶、美与丑、荣与辱等行为,按时代的观念和社会规范,给一个人鉴别出来的行为结论。例如,裁判员在场上执法时的形象、水平、公平程度以及他平时在群众中的言行,人们对他就有个社会评价,如果他超越或违背了时代的精神、裁判的道德准则,人们对他就有一个坏的印象;如果他表现出高超技能和较高的思想觉悟以及公正的判罚,那对他就会有一个好的评价。二、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就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不同职业的准则和规范不同,结合职业的特点形成了一个职业的道德规范,形成了职业的道德意识和标准。例如,一名售货员应该是"百拿不厌,百问不烦",如果他反其道而行之,一拿就厌,一问就烦,人们就会说他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作为一名裁判员就是要公正准确,如果你在场上故意偏袒一方,那就是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广大观众就不会让你当裁判员。一场足球比赛中,足球场上除了双方球员,还会有一个特殊的位置,那就是裁判,那么足球裁判的作用是什么呢?
裁判,又叫球证,是足球比赛中负责维持赛场秩序,执行比赛规则的职位,一般国际比赛中的裁判必须从比赛双方的国家以外的第三国中选出,以示独立、公正和无利益冲突。足球裁判的作用和职责主要是:
1、在比赛进行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执行比赛规则。
2、记录比赛成绩和比赛时间,使比赛赛足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同意的时间,并补足由于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损耗的时间。
3、因违反规则、遇风雨、观众或外界人员干扰及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
4、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不端和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或红牌。
5、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可能迅速地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队员能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接受任何护理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6、在每次比赛暂停后,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二、足球裁判有几个
正式的足球比赛有很多规则,而足球场上执行这些规则的就是裁判员,一般为了更公正,足球裁判不止一个,那么足球场上会有几个裁判呢?
足球裁判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只有四个,随着现代足球的发展,对于裁判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按照原有的裁判人员数量吹罚比赛,很容易产生争议。因此,FIFA针对现有的比赛规则进行了多次讨论,最终形成了如今的7名裁判执法制度:
1、一名主裁
足球比赛的主裁判负责吹罚球员犯规、判断场上形势,出示红牌黄牌以及针对场边教练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判罚决定。可以说,主裁判就是足球场上的法官,他们的能力好坏和公正与否,直接影响整场比赛的进程。
2、两名边裁
边裁的主要职责,是在两个边路不断往返,跟随球员们的运动轨迹,及时判断场上形势,对越位、门球和角球作出判罚。在过去的比赛中,边裁还需要对禁区内的点球犯规做出判断,及时向主裁判提供建议,但由于距离较远,很容易出现失误,边裁也最容易受到外界诟病。
3、两名底线裁判
为了减轻边裁的工作压力,国际足联新增了底线裁判,他们只需要待在两个角旗区附近,对底线附近和禁区内发生的事情进行判断。自从引入底线裁判后,足球比赛中的误判减少了很多,作用还是非常明显的。
4、一名第四官员
第四官员并不完全属于裁判组成员,大多数时候都是由比赛主办方或者足联派遣,因
裁判员的哨声、手势及助理裁判员的旗示
一、 裁判员的哨声
哨声是裁判员领导一场比赛的主要信号,它不仅是比赛行止的命令,而且哨声运用得是否准确及时、清晰果断,往往会影响运动员和观众的情绪。准确及时的哨声,必然引起场内外人员的共鸣,提高对裁判员的信服感;反之,准确性差、哨声响得不是时候、多余的哨声充斥于比赛进行之中,必将招致场内外的厌恶和反感。因此,作为裁判员,一哨在手,应当充分意识到每一声哨都关系着整场比赛能否顺利进行。
(一)比赛进行中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
根据比赛的需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哨声,目前在国内比赛中,对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及对哨声的要求统一如下:
1、 比赛开始(包括某队胜一球后重新开始比赛)。一声哨,哨声稍长。
2、 比赛时间终了(包括上半时或全场比赛时间终了)。二至三声短促哨,接一声长哨。
3、 判某队胜一球。一声长哨。
4、 执行罚球点球。一声哨,哨声稍长。
5、 场上发生犯规或其他情况,裁判员暂停比赛时,应及时鸣哨。
除以上五种情况外,如球出边线或球门线成死球,以及掷界外球、踢任意球、球门球、角球、裁判员坠球等恢复比赛时,可不鸣哨。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则可酌情鸣哨,例如:
(1)球已越出边线或球门线,而队员尚未停止比赛活动,裁判员应鸣哨示意球已出界。
(2)在执行定位球恢复比赛时,有不符合规则规定的现象,裁判员予以纠正时,可以简短的哨声示意。
(3)在守方罚球区附近或罚球区内由攻方踢任意球时,裁判员在纠正守方队员退到距球9.15米的过程中应向双方交待明确,待纠正后再以信号恢复比赛,这种信号可以用哨声或用明确的手势示意。
(二)鸣哨的方法与要求
如前所述,哨声是裁判员使用的主要信号,必须准确及时,清脆果断。哨声虽不能代替复杂的语言但在很大程度上足以表达出裁判员在招待判决时是否坚毅果断,信心十足。一般地说,对裁判员哨声的要求,是在判罚及时准确的基础上,鸣哨清脆有力,强弱适度。如比赛开始、比赛时间终了或判某队胜一球的哨声应稍长,但也应适度,过长就会使人感到多余而讨厌。又如,判罚犯规的哨声,就应根据犯规的轻重程度有所区别,如系一般犯规,只须长短适中,清脆有力的一声哨即可;如出现粗野、严重的犯规,就以突发性的有力强音,显示出规则不容触犯的威严,虽未使用语言,却要向犯规队员表达“你的犯规够严重的”这样一种示意,哨声本身就要对犯规队员起到告诫作用。
减少不必要的哨声,是裁判员在场上必须重视的一项艺术。要提高哨声的"威严感",裁判员应首先自我"净化噪音"。有的裁判员在吹判犯规时,习惯于在鸣一声长哨之后连续不断地加以琐碎哨声,有时为了纠正踢定位球地点上一丁点差误,也是琐碎哨声连绵不断,而且吹得震天响,这种多余的哨声,只会破坏比赛气氛,是极不可取的。
(三)裁判员执哨的方法
裁判员执哨的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套在颈上,跑动时含在口中。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响哨快,从决定鸣哨到发出哨声不需任何准备过程。但缺点是裁判员对激烈比赛过于敏感而猝然响哨,对某些微不足道的犯规,运用有利条款不予判罚的,但由于哨声已响无法挽回。另一缺点是将哨含在口中,奔跑时甚感不便,对急促的呼吸也有一定影响。
另一种是吊在腕上,跑动时拿在手中。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奔跑方便,对跑动中急促的呼吸无影响。当裁判员看到犯规情况至含哨鸣响之前,对是否判罚或运用有利条款,有一瞬间的思考和再观察过程,不致发生一有情况就猝然响哨的缺点。
以上两种只是执哨方法,各级足联、足协并无统一规定和要求,但经长期实践证明,上述第二种方法具有较为明显的优越性,已为国际、国内裁判员普遍***用。
二、裁判员的手势
足球裁判员所用的手势应力求简单、明了、示意确切,给人以直接、清晰的感觉。这些手势的运用,旨在使比赛顺利进行。手势的作用主要在于示意下一步比赛应如何进行,因此,对运动员的犯规动作,裁判员一般没有模仿的必要。
一个高水平的裁判员,其手势和其他举止须做到简练、朴实、舒展、大方,使人肃然起敬。凡借助于手势、哨声故作姿态,装模作样,显露自己,哗众取宠,不仅会冲淡比赛气氛,而且必然招来轻视,以致降低了裁判员的威信。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裁判员的统一手势如下:
(一)直接任意球: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二)间接任意球: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三)球门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五)罚球点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六)示意继续比赛:队员犯规后,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七)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对队员罚令出场或警告时,分别出示红、黄牌。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有短暂时间的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名队员进行处分。
三、助理裁判员的旗示
根据规则规定,助理裁判员无权直接令比赛行止,也无权对运动员进行判处,他的旗示只是按规定的信号向裁判员提供情况,至于是否判处,应由裁判员决定。因此,助理裁判员虽举旗对裁判员示意,也不意味着比赛必然停止,如裁判员对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做应答时,助理裁判员应适时收回旗示。
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应便于裁判员的观察,因此,助理裁判员在沿边线往返跑动时,应习惯于灵活地换手持旗,使持旗的一臂朝向场内。无旗示时,旗应自然下垂,跑动时,持旗的一臂不应大幅度的摆动,以免造成裁判员的错觉。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统一旗示如下:
(一)越位
助理裁判员如发现队员越位并已构成应判罚条件时,应站在与越位队员平行的边线外,及时将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 当裁判员见到旗示鸣哨令比赛暂停后:
若是助理裁判员远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上举。 若是中间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前平举。 若是助理裁判员近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下举。
(二)界外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批示掷界外球方向。
(三)球门球
助理裁判员应面向场内,将旗前平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斜下举指向近端的角球区。、
(五)替换队员
助理裁判员发现某队请示替换队员,应待比赛成死球时用双手将旗横举过头,向裁判员提示某队请示换人。
除了上述五种旗示外经裁判员委托,助理裁判员亦可以旗示向裁判员提供协助,例如:
1、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范围内队员有犯规行为,而裁判员未察觉到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当裁判员见到旗示并令比赛暂停后,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指示踢任意球方向。
2、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的掷界外球或踢角球、球门球等有不符合规则情况时,应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提示裁判员予以纪正或另作判处。
足球裁判技术——浅谈对一些判罚尺度的掌握
作为裁判员,应该严格按照国际足联的最新规则精神,熟练地掌握有利的原则,减少比赛的停顿,使比赛更为激烈和具有更大的观赏性。所以说比赛应该是运动员如何去适应裁判员,而不是裁判员去适应运动员。裁判员所要做的就是按照规则精神,履行其职责和严格执法,所以,对判罚尺度的掌握,对一场高水平的比赛来讲显得非常重要:
一、关于越位的尺度
比赛中越位尺度的掌握是裁判员经常争论的问题,那么究竞应当怎样理解什么是越位,什么情况下要判罚越位,什么情况下越位而不判罚?规则当中所讲的干扰比赛,干扰对方,我认为是指对方守门员的。守门员在扑救进攻队员射门的球时,在他的视野之内有越位队员在他前面进行阻挡,跳起争顶,抢点射门等总之参与进攻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干扰比赛,干扰对方都应被判罚越位。规则所指的获得利益,应该是指越位队员在越位位置上得到球后为本队获得进攻或射门得分的利益。目前在国内的一些比赛中,不少越位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时,从不越位位置上来的队员拿球时,往往被助理裁判员举旗示意处在越位位置的队员越位而被判罚。所以在裁判员掌握越位规则条文时,应该理解其精神,而不应该生搬硬套,而应在理解上多下功夫。
二、关于冲撞的尺度
在比赛中双方队员只要条件相等,且目的都是对球,身体接触时力量合适,而没有多余的附加动作和不合理的冲撞,都应视为合理的冲撞。国内联赛中,特别在甲级队中目前外藉球援较多,这些运动员身高马大,力量较足,他们利用身体条件进行的合理冲撞,往往能从对方脚下抢到球并创造得分良机,但往往由于对手身体条件较差而失去重心倒地时,结果不少给裁判员处罚身体条件好的队员犯规,这时需要我们裁判员明察秋毫,提高判罚能力,所以,为何掌握冲撞是否合理的尺度,仍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三、关于铲球的尺度
怎样才算是合理的铲球?我认为,防守队员在整个铲球过程中,目的是为了抢断球,在攻方队员向前运动的一刹那突然分脚铲球,而且没有任何附加动作,没有粗野和伤人的目的,虽然这个铲球使攻方子队员倒地,但这个倒地造成的根本原因是攻方队员脚绊球或绊在先触到球的守方队员脚上而形成的,所以应算是一个非常合理的铲球。作为裁判员应提高识别动作的能力,而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更不要受攻方队员的动作,反应所影响,而应提高自信心,是什么判什么,这在主客场比赛尤其在主场执法时尤其重要。
四、关于手球的尺度
足球规则规定的很明确,用手故意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可以解释为队员不能有意的主动用手或臂部去接触球,但无意或被动的手球则不应被判罚,不管是中场,前场包括罚球区,只要是被动的或无意识的手球,而是让比赛继续进行。目前,一些裁判员在考虑有利无利,观众的干扰等等,在判罚手球问题过于机械,无意手球也并非要考虑有利无利,这是值得提高的问题。
要掌握的一场比赛的判罚尺度不是容易的事,但裁判员不管为何去掌握,都不应将规则条文生搬硬套,而应根据场上千变万化的情况,正确理解规则精神,灵活运用规则,全面准确地判罚,才能够适应当今足球运动的发展
在每一场正式足球比赛中均有一名主裁判、两名助理裁判和一名第四官员组成的裁判组负责比赛的判罚。2010年7月21日,国际足联通过了正式决议,将在2010-11赛季欧洲冠军联赛及以后的联赛中实行四裁判执法制度,即增加两名底线裁判帮助执法,以求减少绿茵场上泛滥成灾的误判错误。
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决定
⒈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⒉只有在足球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⒈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⒉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⒊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可以包括:
·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装备;
·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决议二
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
决议三
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2]
体测方法
编辑
测试目的和方法
《国际足联最新裁判员,助理裁判员体能测试方法》 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
测试一
测试目的:在特定比赛距离下反复跑动过程中的平均跑速
测试方法:
·6组40米冲刺跑,每组冲刺后1分30秒恢复(从终点走回起点).
·行进间起动,前脚在距离起点电子计时门1.5米远处的线上.
提示:如果不能***用电子计时,那么就由一名观察员在测试裁判员通过第一个门的瞬间给出准确的旗示信号,另一名观察员在终点处当裁判员冲过终点瞬间停表.
·为保持测试的一致性,本测试应在田径跑道上完成.
测试过程:
·所有测试裁判员列队站好,当裁判长发出电子计时门准备好的信号后,裁判员自己决定什么时候起动.
·计时设备:在起点和终点放置电子计时门.
·时间要求:
⒈国际裁判每次测试不能超过6.2〃,国际助理裁判不能超过6〃.
⒉国家级裁判每次测试不能超过6.4〃,助理裁判不能超过6.2〃.
⒊女子国际裁判每次测试不能超过6.6〃,助理裁判不能超过6.4〃.
⒋女子国家级裁判每次测试不能超过6.8〃,助理裁判不能超过6.6〃.
其它指示:
·如果裁判员在测试过程中摔倒或失误,则可以补测一次
·如果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在6次测试中有一次失败,那他只有一次补测机会(在6次测试完成后马上进行),如果失败两次,则为测试失败.
·在测试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带钉子的跑鞋.
测试二
测试目的:高强度反复跑能力
测试方法:间歇式听哨声跑动.(为保证测试的一致性,测试应在田径跑道上完成)
50米慢走--150米跑
测试过程:
·每一名测试者必须在哨声响前到达用四个标志桶标出的慢走区域(跑道从起点1开始150处前后各3米放置标志桶),如果裁判员在30秒内没有任何一只脚到达慢走区域,测试人员将给信号让其停止测试.
·测试者在第二声哨响起前不能离开慢走区域,因此,助理测试人员必须拿着旗子站在起点处,在第二声哨响起前,他们应将旗子平举,拦在跑道上,哨声一响,他们必须马上放下旗子,被测试裁判员才能起跑.助理测试员要读秒(例如15秒,10秒,5秒),以通知·被测试裁判员准确的时间.旗子必须是听到哨音后放下.
·被测试裁判以最多6人一小组为测试组合(最好).
提示:如果可能,可以***用4个不同的起点,每一组有一个监督员监督完成整个测试.
·计时设备:
一个计时器和一把哨子,跑动和慢走区域要标志清晰.
·其它指示:
每个助理测试员必须配备秒表,用来计算慢走区域恢复时间.
测试时间
关于男子测试时间
· 裁判长第一声哨后,国际级裁判从起点1开始起跑,30秒内跑完150米;然后50米慢走,35秒内完成;第二声哨后,从起点2起跑150米,30秒内完成;然后再慢走50米,35秒内完成.这样刚好完成一圈.这个测试最少测10圈.
·国际级助理裁判员测试程序:方法与裁判员测试相同,裁判长第一声哨后,助理裁判员从起点1开始起跑,30秒内跑完150米;然后50米慢走,40秒内完成;第二声哨后,从起点2起跑150米,30秒内完成;然后再慢走50米,40秒内完成.这样刚好完成一圈.这个测试最少测10圈.
·裁判长第一声哨后,国家级裁判从起点1开始起跑,30秒内跑完150米;然后50米慢走,40秒内完成;第二声哨后,从起点2起跑150米,30秒内完成;然后再慢走50米,40秒内完成.这样刚好完成一圈.这个测试最少测10圈.
·国家级助理裁判员测试程序:方法与裁判员测试相同,裁判长第一声哨后,助理裁判员从起点1开始起跑,30秒内跑完150米;然后50米慢走,45秒内完成;第二声哨后,从起点2起跑150米,30秒内完成;然后再慢走50米,45秒内完成.这样刚好完成一圈.这个测试最少测10圈.
关于女子测试时间
·裁判长第一声哨后,国际级女子裁判从起点1开始起跑,35秒内跑完150米;然后50米慢走,40秒内完成;第二声哨后,从起点2起跑150米,35秒内完成;然后再慢走50米,40秒内完成.这样刚好完成一圈.这个测试最少测10圈.
·国际级助理裁判员测试程序:方法与裁判员测试相同,裁判长第一声哨后,助理裁判员从起点1开始起跑,35秒内跑完150米;然后50米慢走,45秒内完成;第二声哨后,从起点2起跑150米,35秒内完成;然后再慢走50米,45秒内完成.这样刚好完成一圈.这个测试最少测10圈.
·裁判长第一声哨后,国家级女子裁判从起点1开始起跑,35秒内跑完150米;然后50米慢走,45秒内完成;第二声哨后,从起点2起跑150米,35秒内完成;然后再慢走50米,45秒内完成.这样刚好完成一圈.这个测试最少测10圈.
·国家级助理裁判员测试程序:方法与裁判员测试相同,裁判长第一声哨后,助理裁判员从起点1开始起跑,35秒内跑完150米;然后50米慢走,50秒内完成;第二声哨后,从起点2起跑150米,35秒内完成;然后再慢走50米,50秒内完成.这样刚好完成一圈.这个测试最少测10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