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巡边旗_足球巡边员的职责

tamoadmin 球队专区 2024-05-29 0
  1. 在世界杯球赛中,有另外3个人穿的衣服跟主裁判一模一样,请问他们是谁?职责是什么?
  2. 足球场的规则
  3. 在世界杯比赛中2个边裁各负责一个半场是什么意思?
  4. 足球赛上半场结束后巡边员能否互换位置
  5. 足球和篮球的具体规则有哪些?如何才能打好篮球?
  6. 问下足球场上4名裁判分别是干嘛的?

1、sweeper?清道夫,拖后中卫

足球比赛中承担特定防守任务的拖后中卫之别称。1966年第8届世界足球锦标赛,在“固守稳攻”的战术思想影响下,为了加强防守,于后卫线后面安排一个队员,其职责是只守不攻,执行单一的补位防守任务,“打清”攻到本方球门前的球,因而得名。

2、total football?全攻全守足球战术

足球巡边旗_足球巡边员的职责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足球运动战术之一。一个队除守门员之外的10名队员都在进攻和防守的职责,称为“全攻全守”。根据比赛中攻与守的需要,每个队员都可到任何一个位置上发挥这一位置队员的作用。这一战术打破了阵式对队员的束缚,能充分调动和发挥队员的积极性的才能。

同时,对队员在身体素质、技术、战术和意志品质、战斗作风诸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4年第10届世界足球锦标赛中,出现了这种打法,被誉为国际足球史上的第三次变革。

3、long pass?长传

长传是指运用远距离传球突破对方防线的一种战术方法,常用于快速反击或反越位战术。例如:防守球员在本方半场断球,便利用对方压上进攻,无法及时回防的机会,长传给前面的同队球员突破对方的防线,形成有效的进攻。

4、penalty kick?点球

点球 Penalty kick,全称:罚球点球。当比赛进行中,一队在本方罚球区内由于违反了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之一,被判罚任意球,应执行罚球点球。罚球点球可以直接进球得分。在每半场比赛或决胜期上下半场结束时,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完罚球点球。

5、forward / striker?前锋

在足球运动中,比赛队员的位置名称。现代足球比赛中,球队都会排列出各种阵型进行比赛,阵型的主要目的是分布场上队员的位置,令队员因应各自的位置分工合作,而各种阵型基本都是分开三个区域来分布队员的,三个区域的表达方式是后场--中场--前场,前锋就是位于前场位置的队员称呼。

可细分为边前锋(简称边锋,正常位置在前场边路)和中前锋(简称中锋,正常位置在前场中路)。

扩展资料

相关书籍

1、体育专业英语(201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书籍)

内容简介

本书是针对体育专业的教学大纲进行编写的,是体育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课程,通过传授关于体育运动项目和体育常识的基本词汇与表达方式,来提高体育专业学生的专业英语水平。

2、体育专业英语(2009年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书籍)

《体育专业英语》内容体系丰富多彩,从专业的覆盖面上看,内容包括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和民族传统体育等5个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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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杯球赛中,有另外3个人穿的衣服跟主裁判一模一样,请问他们是谁?职责是什么?

边裁主要是越位的判罚和发边线球、角球的相关判罚,另外还有就是观察场上队员有没有犯规的现象,有的话可以协助主裁判进行提示,还有就是换人的时候的一些规则的注意。

足球边裁的使用的手旗的示意动作怎么做?***如A,B队:

一、A队将球踢出边线?边裁将旗子指向B队球门

二、?角球时手旗向下指向罚角球区、球门球时的手旗平行指向球门

三、?边裁认为一方球员犯规时,是否可判对方犯规?还是提示主裁判?提示主裁判球员犯规的动作如何做?如认为A?队犯规?旗子应怎么指?指向哪方球门

四、?A队队员越位?举旗子的动作该怎么做

1,?指向A队球门,准确的说不是指向球门,而是指向A队所在的半场方向。

2,角球时,指向角球区,就是那个小旗子;球门球则是指向球门。

3,不能处罚,而是摇旗向主裁示意,主要是挥动旗帜就可以了。

4,越位就是在边线,向越位位置平行举旗

足球场的规则

一个主裁判在球场上,两个边裁在界外,一个第四裁判管换人举牌,还有一个是替补边裁(就这届才有),要是主裁判受伤了就用替补的,

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在他进入比赛场地时,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

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

果等所作的判决,应为最后判决。他应当:

(a)执行规则。

(b)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记录比赛成绩和比赛时间,使比赛赛足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同意的时间,并补足由于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损耗的时间。

(d)因违反规则、遇风雨、观众或外界人员干扰及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一经投邮即为合乎手续。

(e)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不端和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该队员的姓名和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f)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及巡边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g)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可能迅速地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队员能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接受任何护理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h)裁判员对于场上队员的暴力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以及经警告后仍犯有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i)在每次比赛暂停后,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j)审定比赛用球是否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担任国际比赛裁判工作的裁判员,应穿着和比赛双方服装的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裁判服。

(2)国际比赛的裁判员,除有关国家的协会同意选派本协会下属人员担任外,应由中立自家人员担任。

(3)裁判员必须从正式的国际裁判名单中选派。在业余和青年国际比赛时,可不***用此决议。

(4)在比赛前、比赛中或比赛后,遇有观众、工作人员、队员,已登记的替补队员或其他人员不守纪律或有不正当行为,不论发生在球场内或球场附近,裁判员均应向主办机构报告,以便***取适当措施。

(5)巡边员是裁判员的助手。如裁判员处在有利于判断的位置,并看清楚发生的情况,则不必考虑巡边员提示的信号。如巡边员是中立的,且处于更有利位置时,则裁判员应考虑巡边员的信号。如巡边员在球进入球门前及时提供了信号,则裁判员可考虑巡边员提示的信号而判该球无效。

(6)裁判员只能在恢复比赛前更改判决。

(7)如裁判员已决定运用有利条款,使比赛继续进行,则不论使有利一方是否获益,即使未给任何手势表示,也不得任意改变原决定。运用有利条款并不表示对犯规队员不予处理。

(8)制定规则的用意是使比赛顺利进行,尽可能少地受到干扰,裁判员应判罚故意犯规行为。如经常对情节轻微的犯规和仅属怀疑的犯规鸣哨判罚,则会使队员反感、动怒并影响观众情绪。

(9)按规则第五章(d)款的规定,裁判员在发生严重骚乱时有权终止比赛,但无权取消任何一队的比赛资格,或决定比赛的胜负,裁判员应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10)队员同时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犯规行为时,裁判员应对较重的犯规进行判罚。

(11)裁判员本人未能发现的情况,应依照中立巡边员提示的信号作出处理。

(12)比赛时,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场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内。

(13)比赛进行中,教练员可以向场内运动员传达战术上的指示,但无论是教练员或其他官员都必须严守其责,且只允许在规定的技术区域内进行场外指挥。

(14)担任比赛的替补裁判员一定要按照国际足球理事会制定的规定进行工作。

第四官员(替补裁判员)是执行足球比赛裁判任务的四名成员之一。虽然工作在场外,但在赛场管理、队员替补、伤员处理和伤停补时等许多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国际足联对第四官员工作非常重视,在〈足球竞赛规则〉的补充说明中增补了第四官员的职责。因此第四官员是比赛中不可缺少的执法成员,应该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第四官员的职责及工作内容

第四官员自进入比赛场地后即开始按照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执行比赛的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是指竞赛规程、裁委会及主办机构对比赛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因此,第四官员应事先认真学习和了解这些规定的内容,尤其涉及到自己的工作,如替补人数、替补席位数、技术区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以便按规定执行工作。

(二)准备替补上场执法

第四官员在比赛前应将自己的裁判服装、鞋袜及执法用品准备齐全,在裁判员不能继续担任临场工作的情况下,按照赛前组委会的规定,及时上场担任比赛的裁判工作。

(三)根据裁判员的要求,负责赛场的管理工作

在裁判员的要求下,第四官员一般应做到:

1、未经裁判员同意,场外任何人不能进入比赛场地(包括受伤队员重新入场)。

2、阻止向场内投递饮料或其他物品。

3、令替补席位上多余人员离场。

4、制止教练员或其他人员在技术区内干扰比赛。

5、禁止替补队员在边线外热身或用球活动,在其他区域热身也不得穿正式比赛服装。

6、禁止摄影记者离开规定区域随意走动,或违反夜间使用闪光灯的规定。

7、对其他干扰、影响比赛的情况进行管理。

(四)负责比赛中队员的替换工作

第四官员当接到比赛队要求替换队员的名单后,应按下列程序完成替换工作:

1、 审查上场队员是否为赛前列入替补名单中的队员,替补手续是否合乎要求。

2、 检查替补队员装备是否符合规则规定。

3、 待比赛成死球时,用规定信号向裁判员提示。

4、 经裁判员同意,场上被替换下场的队员从中线处离场后,再允许替补队员进场。

5、 记录替换队员号码、时间。

(五)负责比赛备用球的保管

每场比赛第四官员应管理好比赛的备用球,赛前要对球的气压进行检查。比赛中裁判员认为需要使用备用球时,应及时提供,赛后应负责将球归还主办机构。

(六)协助裁判员执行工作

第四官员除了执行规定的任务外,还应该积极协助裁判员做好其他工作,如比赛前,协助检查比赛场地;提前60分钟收取比赛双方队员名单并核对上场队员名单;检查上场队员装备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比赛中,协助记录替补队员、进球队员、被警告或罚出场队员的号码和时间,以及场上发生的其他重大***等情况。比赛后,协助校对记录内容及处理其他善后工作。

(七)公布比赛应补足的时间

一般在每半场进行到44分钟时,裁判员用信号告诉第四官员应补时的时间,第四官员则根据裁判员的决定,将延长的时间用换人牌向比赛队及观众公布。

(八)报告比赛有关情况

在比赛结束后第四官员应向有关机构提交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没有看到的任何不正当行为或其他事故的报告,并必须在赛后总结时对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的报告提出建议。

二、第四官员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官员的工作是为场上裁判员积极地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为比赛顺利进行做好服务及管理工作。因此,第四官员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严肃认真

在执行任务之前,应认真学习规则、规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熟悉本职工作内容。应参加赛前主教练、裁判员联席会议和裁判员召开的准备会,明确协助、配合的方法与要求。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竞赛规则、归程和纪律规定执行工作。

(二)眼勤脚快

在执行任务中要勤观察场内外周围的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快速到位,将可能影响比赛的情况制止在发生之前。

(三)注意工作方法

在赛场管理工作中,应做到有礼有节,既要达到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的目的,又要避免与管理对象发生矛盾和冲突。虽然第四官员没有处罚的权力,但对于不服从管理和劝阻,严重违反赛场纪律的教练员、替补队员或其他场外人员,应通知裁判员或主办机构对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

在世界杯比赛中2个边裁各负责一个半场是什么意思?

1)注解

在不违背规则原则的前提下,各国可根据不同级别的比赛(例如:16岁以下青少年比赛、35岁以上年龄的比赛、女子足球比赛)作如下变动:

1.比赛场地的大小;

2.比赛用球的大小、重量、材料构成,

3.球门的宽度和高度;

4.比赛时间;

5.替补人数。

如要进行其它方面的改动,则应经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对于裁判员、巡边员、运动员和官员来讲,男子足球的竞赛规则同样适用于女子。

2)比赛场地

(1)场地面积:比赛场地应为长方形,其长度不得多于120米或少于90米,宽度不得多于9O米或少于45米(国际比赛的场地长度不得多于110米或少于100米,宽度不得多于75米或少于64米)。在任何情况下,长度必须超过宽度。

(2)画线:比赛场地应按照平面图画出清晰的线条,线宽不得超过12厘米,不得做成“V”形凹槽。较长的两条线叫边线,较短的叫球门线。场地中间画一条横穿球场的线,叫中线。场地中央应当做一个明显的标记,并以此点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画一个圆圈叫中圈。场地每个角上应各竖一面不低于1.50米高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相似的旗和旗杆可以各竖一面在场地两侧正对中线的边线外至少:米处。

(3)球门区:在比赛场地两端距球门柱内侧5.50米处的球门线上,向场内各画一条长5.50米与球门线垂直的线,一端与球门线相接,另一端画一条连接线与球门线平行,这三条线与球门线范围内的地区叫球门区。

(4)罚球区:在比赛场地两端距球门柱内侧16.50米处的球门线上,向场内各画一条长16.50米与球门线垂直的线,一端与球门线相接,另一端画一条连接线与球门线平行,这三条线与球门线范围内的地区叫罚球区,在两球门线中点垂直向场内量11米处各做一个清晰的标记,叫罚球点。以罚球点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在罚球区外画一段弧线,叫罚球弧。

(5)角球区:以边线和球门线交叉点为圆心,以1米为半径,向场内各画一段四分之一的圆弧,这个弧内地区叫角球区。

(6)球门:球门应设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由两根相距7.32米、与西面角旗点相等距离、直立门柱与一根下沿离地面2.44米的水平横木连接组成,为确保安全,无论是固定球门或可移动球门都必须稳定地固定在场地上。门柱及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应对称相等,不得超过12厘米。球网附加在球门后面的门柱及横木和地上。球网应适当撑起,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空间。

注:球网允许用***、黄麻或尼龙制成。尼龙绳可以用,但不得比***或黄麻绳细。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国际比赛场地的大小应为:最大110X75米,最小100X64米。

(2)各国家协会对比赛场地大小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在举办国际比赛时,必须在赛前将比赛地,或及球场大小通知客队协会。

(3)本理事会通过的竞赛规则的量度对照表:

130码:120米 8英尺:2.44米

120码:110米 5英尺:1.50米

110码:100米 28英寸:0.71米

100码:90米 27英寸:0.68米

80码:75米 9英寸:0.22米

70码:64米 5英寸:0.12米

50码:45米 3/4英寸:0.019米

18码:16.50米 l/2英寸:0.0127米

1***:11米 3/8英寸:0.010米

10码:9.15米 14英两:396克

8码:7.32米 16英两:453克

6码:5.50米 8.5磅/英寸2:600克/厘米2

1码:1米 15.6磅/英寸2:1100克/厘米2

(4)球门线应画得与门柱及横木宽度相同,这样 使球门线与门柱的前后沿相一致。

(5)从球门线丈量5.50米及16.50米(以画球门区域和罚球区域),均须刨”了柱内侧量起。

(6)球场各区域界线的宽度均应包括在该区域面积之内。

(7)所有足球协会均应提供标准的设备,特别是在国际比赛时,尤应注意球的大小、尺寸及其它设备 必须符合规定。若不符合规定,必须呈报国际足联。

(8)凡按竞赛规则举行的正式比赛,如球门横木脱位或折断,则应立即暂停或终止比赛,除非将横木修整恢复原位或更换新横木,并不再对球员构成危险,不可用绳子代替横木。

在友谊比赛中,经双方同意,如将该横木移出并不再对球员构成危险后,可以不用横木恢复比赛。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用绳子代替横木。如不用绳子而球从门柱间越过球(了线,裁判员认为这个高度是在横木下面时,应判为胜一球。

在停止比赛后又恢复比赛时。应当由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恢复比赛。

(9)各国家协会可在规则第一章规定的范围内对横木及门柱的厚度、宽度的最大、最小尺寸作适当的规定。

(10)门柱及横木必须用木材、金属或经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的其它材料制成,其形状可为正方形、长方形、圆形、半圆形或椭圆形。门柱及横木不允许用其它材料或做成其它形状。门柱必须为白颜色。

(11)国际比赛前增加的表演赛,只应在比赛当天由比赛双方的代表及裁判员(担任该场国际比赛的)考虑场地情况同意后举行。

(12)各国家足球协会,特别是在举办国际比赛时:

必须限制在场边的摄影人员的人数。

应该在两条球门线后各画一条线(摄影人员限制线)。该线距角旗至少2米,球门区线与球门线交点至少3.50米,门柱至少6米。

不准摄影人员超越限制线。

不准使用闪光灯等人工光源。

3)球的介绍

比赛用球应为圆形,它的外壳应用皮革或其它许可的材料制成,在它的结构中不得使用可能伤害运动员的材料。

球的圆周不得多于71厘米或少于68厘米。球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多于453克或少于396克。充气后其压力应相等于0.6一1.1 个大气压力(海平面上),即相等于600-1100克/厘米’。在比赛进行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比赛所用的球,是比赛场地所属协会或俱乐部的财物,在比赛结束时,应将球交给裁判民

(2)国际理事会随时决定制球的质料。任何经许可的质料,均应由国际理事会核准。

(3)国际理事会已批准的规则对球所定的相等重量:14至16英两等于396至453克。

(4)如球在比赛进行中破裂或漏气时,应立即停止比赛,用新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恢复比赛。

(5)如球破漏发生在死球时,应用新球按照相应裁判员,并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互换。

(6)不按此执行则按无替补队员处理。

4)队员人数

(1)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为守门员。

(2)凡属国际足联、洲际足联会或各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有正式竞赛规程的任何比赛,都要按下列规定更换替补队员:

(a)获得各有关国际协会或国家协会的批准。

(b)根据下面(c)的限制,竞赛规程应规定是否有替补队员及替补队员人数和允许有几名替补队员。

(c)任何比赛,每队至多允许有两名替补队员上场,这两名替补队员必须是根据竞赛规程要求,在赛前交给裁判员的不超过

5名的替补队员名单之中的。

(3)任何其它比赛,均可按上述规定更换替补队员,也可在赛前由双方协商达成最多不超过5名替补队员的协议,并在赛前通知裁判员。如未通知裁判员或双方未达成协议,则上场替补队员不得多于两名。在任何情况下,上场替补队员都必须是按要求在赛前交给裁判员的替补队员(不超过5名)名单之中的。

(4)任何其他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但须事先通知裁判员,并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互换。

(5)替补守门员或其他任何队员时,均应遵守下列规则:

(a)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b)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c)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d)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e)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f)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

罚则:

(1)对于违反本章第4条规则者,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各有关队员。

(2)如替补队员未经过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场,则应停止比赛,并视情节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令其离场或罚令出场,比赛应由裁判员在暂停时球所在的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3)对违反本章任何其他规则的有关队员,均应警告。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其本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可以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球门区的半边内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应在比赛暂停时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线上执行。

(4)如竞赛规程要求在比赛前将替补队员名单交给裁判员,不按此执行则按无替补队员处理。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每队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各国足球协会酌定。

(2)理事会认为,任何一队少于7名队员时,该场比赛应为无效。

(3)队员在比赛开始前被罚令出场,可从已登记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补,不应因进行替补而延迟开球。队员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者,不得替换。

凡替补名单中的替补队员,不论是在比赛开始前,或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均不得更换0匕项决议仅指违反规则第十二章而被罚令出场的队员,而不适用违反规则第四章的队员)。

5)队员装备

(1)(a)上场队员必需的装备是:运动上衣、短裤、护袜、护腿板和足球鞋。(b)上场队员不得穿戴能危及其他运动员的任何物件。

(2)护腿板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而且应是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聚氨脂或其它类似的材料)。

(3)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上场队员和裁判)替补守门员或其他任何队员时,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b)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c)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d)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e)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4)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成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

罚则:

(a)对于违反本章第(4)条规定者,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各有关队员。

(b)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场,则应停止比赛,并视情节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令其离场或罚令出场,然后由裁判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c)对违反本章任何其它规则的有关队员,均应警告。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其本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可在其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d)如竞赛规程要求在比赛前将替补队员名单交给裁判

罚则:

场上队员违反本章规定时,除非在成死球前,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在成死球后,该队员应离场调整或换取装备。离场调整和换取装备的队员在回场前,必须先报告裁判员,经裁判员检查符合规定后,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进场比赛。场上队员违反了本章规定时,不要立即停止比赛。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国际比赛、国际锦标赛、国际俱乐部杯赛及各国俱乐部间的友谊赛,裁判员必须在比赛前检查所有上场队员的装备,严格制止装备不符合国际足联竞赛规则第四章要求的队员上场比赛,直至该队员的装备合乎规定为止。任何正式比赛的规程中都要列入此项规定。

(2)如裁判员发现某队员穿戴有违反规定的物件,并可能伤害其他队员时,则应立即令其摘除。如该队员不服从,则不允许其参加比赛。

(3)队员因装备不符合第四章规定而不准参加比赛,或在比赛中被令离场,如再进场参加比赛时,则应在比赛成死球时先向裁判员报告,经裁判员检查认为符合规定后,方可入场。

(4)队员因违反规则第四章规定而被停止参加比赛,或在比赛中被令离场,如再进场比赛时违反规则第十二章(j)款,即未经裁判员允许而进场,则应给予警告。如裁判员因对该队员给予警告而暂停比赛时,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则可在其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6)裁判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在他进入比赛场地时,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

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

果等所作的判决,应为最后判决。他应当:

(a)执行规则。

(b)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记录比赛成绩和比赛时间,使比赛赛足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同意的时间,并补足由于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损耗的时间。

(d)因违反规则、遇风雨、观众或外界人员干扰及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一经投邮即为合乎手续。

(e)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不端和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该队员的姓名和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f)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及巡边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g)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可能迅速地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队员能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接受任何护理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h)裁判员对于场上队员的暴力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以及经警告后仍犯有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i)在每次比赛暂停后,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j)审定比赛用球是否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担任国际比赛裁判工作的裁判员,应穿着和比赛双方服装的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裁判服。

(2)国际比赛的裁判员,除有关国家的协会同意选派本协会下属人员担任外,应由中立自家人员担任。

(3)裁判员必须从正式的国际裁判名单中选派。在业余和青年国际比赛时,可不***用此决议。

(4)在比赛前、比赛中或比赛后,遇有观众、工作人员、队员,已登记的替补队员或其他人员不守纪律或有不正当行为,不论发生在球场内或球场附近,裁判员均应向主办机构报告,以便***取适当措施。

(5)巡边员是裁判员的助手。如裁判员处在有利于判断的位置,并看清楚发生的情况,则不必考虑巡边员提示的信号。如巡边员是中立的,且处于更有利位置时,则裁判员应考虑巡边员的信号。如巡边员在球进入球门前及时提供了信号,则裁判员可考虑巡边员提示的信号而判该球无效。

(6)裁判员只能在恢复比赛前更改判决。

(7)如裁判员已决定运用有利条款,使比赛继续进行,则不论使有利一方是否获益,即使未给任何手势表示,也不得任意改变原决定。运用有利条款并不表示对犯规队员不予处理。

(8)制定规则的用意是使比赛顺利进行,尽可能少地受到干扰,裁判员应判罚故意犯规行为。如经常对情节轻微的犯规和仅属怀疑的犯规鸣哨判罚,则会使队员反感、动怒并影响观众情绪。

(9)按规则第五章(d)款的规定,裁判员在发生严重骚乱时有权终止比赛,但无权取消任何一队的比赛资格,或决定比赛的胜负,裁判员应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10)队员同时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犯规行为时,裁判员应对较重的犯规进行判罚。

(11)裁判员本人未能发现的情况,应依照中立巡边员提示的信号作出处理。

(12)比赛时,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场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内。

(13)比赛进行中,教练员可以向场内运动员传达战术上的指示,但无论是教练员或其他官员都必须严守其责,且只允许在规定的技术区域内进行场外指挥。

(14)担任比赛的替补裁判员一定要按照国际足球理事会制定的规定进行工作。

7)巡边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巡边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a)何时球出界成死球;

(b)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c)当要求替补时。

他们还应协助裁判员按照规则控制比赛。巡边员如有不正当行为或不适当地干扰比赛,裁判员则应免除其职务并指派他人代替(裁判员应将此情况上报主办机构)。巡边员使用的手旗,应由比赛场地所属的俱乐部提供。

国际理事会决议:

(1)中立巡边员应对裁判员未发现的犯规行为提示信号,引起裁判员的注意,但仍应以裁判员的决定为准。

(2)国家A级比赛,各国足球协会必须选派当年度国际足联在册的中立国巡边员。

(3)在国际比赛中,巡边员的手旗应用鲜明的颜色,如鲜红及**等,建议在其它比赛中也***用该色手旗。

(4)只有根据裁判员对巡边员不合理的干扰或不称职的报告,才可给巡边员纪律处分。

8)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应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双方同意另定除外,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a)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

(b)在每半场时间终了时或全场比赛结束后,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时间至罚完为止。

除经裁判员同意外,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如裁判员因根据规则第五章中任何原因中途停止比赛时,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承认当时比赛结果外,该场比赛应全部重新进行。

(2)上半场终了后,队员有休息的权利。

9)比赛开始

(a)比赛开始前,应用投市方式选定开球或场地,先挑的一方应有开球或场地的选择权。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的一名队员将球踢入(即踢动放走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对方半场开始。在球被踢出前,每个队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还应当保持距球不少于9.15米;球被踢出后,须滚动到它自己的圆周距离时,才应认为比赛开始,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b)在进一球后,应由负方一名队员以同样方式,重新开球继续比赛。

(c)下半场开始时,两队应互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开球。

罚则:

任何违反本章规则的开球都应重开。如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再次触球,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

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开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

(d)比赛如因本规则未规定的原因暂停时,球并未越出边线或球门线,则恢复比赛时,裁判员应在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球着地即恢复比赛,如果比赛暂停时球在球门区内,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位置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坠球时在球落地之前,队员不得触球,否则应由裁判员重新坠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当裁判员坠球而在球未着地前,如有队员犯规,则裁判员应按其犯规的轻重,予以警告或罚令出场。因为队员犯规时球不在比赛中,不能判由对方踢任意球。裁判员应重新坠球。

(2)禁止由参加比赛队员以外的人开球。

10)比赛进行及死秋

下列情况成死球:

(a)当球不论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b)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自比赛开始至比赛终了时,比赛均应在进行中,包括:

(a)球从球门柱、横木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b)球从场上的裁判员或巡边员身上弹落于场内。

(c)场上队员犯规而裁判员并未判罚。

国际理事会决议:

球场内各区域的界线,均应包括在各区域的范围以内。因此,边线及球门线均属于比赛场地。

足球赛上半场结束后巡边员能否互换位置

负责上下半场的。。就是长分。并不是宽分。。比如裁判A负责中线向左的一个半场。裁判B就负责中线向右的半场。。而主裁就是跟球跑。。助理裁判就是负责换人。补时这些的。。希望满意。。

下面这个比较详细。你看看

足球裁判法

一、裁判制

裁判制有两种:一种是边线裁判制,另一种是对角线(斜线)裁判制。边线裁判制是由苏联传入我国的,解放初期我国多***用边线裁判制,从1956年全国足球甲级联赛起,才普遍地***用了对角线改判制。

(一)边线裁判制

边线裁判制是裁判员沿着边线跑动,巡边员则站在裁判员对面的边线外活动。各负责自己所在的半场的一种裁判制。这种裁判制在当前国际比赛中已不***用。

(二)对角线裁判制

当前国际国内的足球比赛均***用对角线裁判制,裁判员沿AB对角线活动,巡边员各沿两侧边线外活动。如裁判员靠近A,巡边员L2应在MK之间活动。 当裁判员在B的位置时,巡边员L1应在EF之间活动。裁判员只有与两个巡边员紧密配合,方能较全面地观察和掌握场上队员的活动情况。

巡边员Ll巡视红队,巡边员L2巡视蓝队。当红队进人蓝区,L1沿边线限定蓝队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活动。因此,L1几乎一直在蓝区活动,同样L2沿边线跟定红队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活动,L2几乎不进人蓝队区。巡边员协助裁判员重点注意越位,球出界和场下要求进行换人等情况,有时还要协助提供一些犯规情况。

大多数情况下,裁判员的活动范围是在球场中间以球为中心跟球活动。因此,他应选择适当的位置,不要阻碍和影响比赛进行。同时要尽量避免背向巡边员活动,否则容易出现漏看巡边员旗示的情况。

巡边员在各自负责的半场边线外活动,应该以人为中心,紧跟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来移动,除非进攻队员已带球越过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在这种情况下,则应以球为中心,跟球移动并与球保持在一条平行线的位置上。

对角线裁判制一般多***用 A B对角线。但有的国家裁判员根据本国习惯,考虑到阳光、气候和场地情况也可选用F M对角线(如英国)。在这种情况下,巡边员也随之相应地调整位置,其活动范围改在进攻队的前场左侧边线外。

对角线裁判制的特点:

1.裁判员活动范围大,离球较近,对场上队员的活动和动作便于观察和识别,这样有助于裁判员及时而准确地判断与判罚。从奔跑能力上要求裁判员要具备良好的体能。

2.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既要尽可能地接近球,又要不妨碍球和队员的活动,这就要求裁判员要有高度的预判能力,同时在场上移动迅速灵活,果断及时。

3.有时受阳光和风向影响。

二、裁判员与巡边员的分工和跑位

裁判工作是竞赛工作的生命线。裁判员和巡边员是执行规则、领导比赛的主要成员,裁判工作的水平是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十分重视和提高这方面的工作质量

(一) 裁判员与巡边员的分工

1.裁判员

(1)裁判员的职责是执行比赛规则,解决场上发生的各种争端,判决各项犯规。比赛中的一切判罚均应以裁判员的判决为最终判决。在裁判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也可咨询巡边员的意见作为参考。

(2)裁判员与巡边员的服装装备应该一致,并与比赛双方服装有明显区别。同时,他还应携带口哨两个(最好高、低音哨各一个,其中一个为备用哨), 手表或秒表,笔和记录卡、挑边器、红黄牌等必须用品。

(3)记录比赛成绩和受罚红牌、黄牌队员的号码,掌握比赛时间,不得将此权交给巡边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必要时可让巡边员协助配合掌握比赛时间,如在临近比赛结束前几分钟用事先商定的暗号提醒暗示裁判员。但宣布比赛结束是以裁判员所掌握的时间为准。

(4)裁判员应认真做好赛前各方面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重温和领会各项规则精神,坚持训练,保持充沛的体能;劳逸结合,调整到自己最佳的竞技状态,充满强烈地求战欲望和自信心;修饰自己的仪容仪表;在临赛前半小时认真检查场地器材设备。另外,赛前召开裁判组准备会,明确细致地进行分工配合。准备会的一般内容为:

①分析比赛形势和比赛队的详细情况。

②向巡边员和场下预备巡边员交待本场比赛的职责范围及要求。

③明确某些特定情况下相互间的配合方法和信号。

(5)赛后召集裁判组认真全面地总结该场比赛的裁判工作。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①运用执行规则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②场上判罚尺度。

③裁判员控制比赛的能力。

④关键球是否有重大失误。如进球、罚球点球、红黄牌的运用及越位的判罚等。

⑤裁判员与巡边员之间的配合。

裁判员在比赛中的跑位与选位。

此外,裁判员还应及时认真核对“足球比赛记录表”填写裁判员工作汇报表,如果该场比赛中出现过警告、罚令出场或其它事故,则还要及时填写“裁判员报告书”。

2.巡边员

(1)巡边员是裁判员的助手,在比赛中应全力协助裁判员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指示球出界、角球、球门球、换人,并重点协助裁判员观察越位。根据裁判员的要求有时也协助在其附近的犯规,以及裁判员身后的一些犯规动作。巡边员在协助裁判员执行裁判工作时,应根据比赛事实情况和规则原则用旗示向裁判员提供信号,但最后判决仍取决于裁判员。

(2)巡边员也应认真做好赛前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重温和领会各项规则精神,特别是自己职责内容部分以及裁判所交给的工作职权;坚持锻炼,保持充沛体力;劳逸结合调整到良好的竞技状态;修饰仪表仪容:临赛前协助裁判员认真检查场地器材设备。同时,在运动员到场前要检查队员人数及装备是否符合规则要求等。

(3)如遇裁判员受伤情况,不能继续工作时,由第一巡边员代替其职权上场工作。因此第一巡边员要随身带齐与裁判员相同的一切比赛用品。在正常情况下,第一巡边员还应协助裁判员记录进球、警告、罚令出场队员的号码等。

3.第四官员

第四官员(我国叫预备裁判员或记录员)虽不直接参加场上裁判工作,但他是裁判组工作的重要成员之一。他坐在中线与边线交接处外设立的记录台上执行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1)赛前负责提醒裁判员和巡边员检查自己的装备和所携带的用品以及携带比赛用球、巡边旗及记录表格等。

(2)参加赛前准备会,工作时穿着如裁判员的一切装备。遇天雨或气候寒冷可在裁判服外了解准备会的一切内容。如加着运动套装。当场上第一巡边员担任裁判员时,由第二巡边员担任第一巡边员,替补巡边员则上场接替第二巡边员工作。

(3)赛前半小时收审双方队员上场登记表并填写在比赛成绩记录表上。队员入场前,核对上场队员号码。比赛开始后协助裁判员将进球时间和进球数以及队员替补情况、被警告与罚令出场时间等填写在比赛成绩记录表上。

(4)做好场外管理工作,包括下列几个面的内容:

①比赛双方替补席的人数应当符合规程要求,并制止替补席上的任何人员离开替补席大声喊叫或到边、端线附近去指挥。

②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如需护理伤号时只允许两名有关人员入场,但必须事先征得裁判员的同意。

③制止准备上场的替补队员在边线附近做准备活动。

④制止记者超越摄影人员限制线和使用闪光灯。

⑤严格履行替补手续和认真执行替补程序。

⑥保管好比赛备用球。

(二)裁判员与巡边员的跑位

足球比赛的裁判工作,是由一个裁判员和两个巡边员共同担负的。据统计,一场势均力敌、激烈紧张的高水平比赛,裁判员一般要奔跑5千米以上的距离,巡边员的活动距离在2千米左右。这说明,对足球裁判员的体力要求是很高的。足球比赛场地大、时间长、人数多、变化快,为适应比赛的需要,裁判员不但要能跑而且还要会跑。

1. 裁判员一般跑动路线和范围

一般说,裁判员的跑动路线是沿球场AB对角线跑动,这样既能尽量接近球,有利于准确地观察情况,又能随时看到边旗,便于与巡边员取得联系配合。但裁判员不应受AB对角线的束缚限制,他应在以球为中心的前提下积极跑动,沿着AB对角线的方向尽量扩大自己的活动范围,力求接近球,接近争夺场面。全面而准确地观察比赛情况,尽可能做到恰当地选择观察位置和视野角度。

正确的选位应是:既距球近,又不妨碍和干扰比赛;既跑得

上去,又退得回来;既对攻守两队情况看得清楚,又能随时

看到巡边员的活动。因此,裁判员积极争取在球的左侧范围

活动,使球保持在自己与巡边员之间。既使有时裁判员的位

置处在了球的右侧范围,切记不使自己跑到球与巡边员之间

的直线上去,以免形成背对巡边员的局面,而应前后撤出一定

的距离,尽可能适当地缩小自己与球和巡边员形成的夹角,

这样才能使球和巡边员始终处在自己的视野范围之内。

2.巡边员的一般位置和活动路线

巡边员在本方半场区的边线外活动,一般情况下应以人为中心,紧跟守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来移动,因为这是判断进攻队员是否处于越位的标志线。除非球已超越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这时巡边员不应再盯人而应随球移动,保持与球处在同一平行线上,因为此时判断进攻队员是否越位已不是以人为标志而是以球为标志。当球发展到对方半场,守方队员全部压过中线时,巡边员一般站在中线与边线的交点外,因为此时判断越位的标准是以中线为标志。

三、裁判员与巡边员在比赛中的具体配合方法

(一)死球时的配合方法

1 .中圈开球

裁判员站在中线与中圈交点附近面向进攻方面,这样既便于同巡边员保持适当的视线角度,又便于观察中圈开球双方是否出现违例现象,同时也有利于裁判员及时跑动和选位。巡边员L1和L2分别与两队的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跟齐,保持在一条平行线上。开球后,裁判员根据比赛的发展及时移动与跑位。

2.角球

发角球时,裁判员应在该罚球区内选择有利的观察位置,但要注意不要影响和干扰攻守双方队员的活动。因为此时罚球区内,特别是球门区。附近攻守双方队员人数密集。通常在裁判员一侧发角球时,观察位置应选在同侧球门区线与端线的交点外。这样便于观察角球是否出界和门前激烈争夺过程中的犯规,特别是便于判断球是否进门。在巡边员一侧发角球时,因双方运动员大都背对裁判员,加上人多重叠,因此裁判员应在对面罚球区角面对巡边员选择适当的位置进行观察。无论角球从哪边发出,巡边员都应站在角球区后面的端线延长线上,一方面观察球的整体是否放于角球区内,一方面观察角球发出后是否越出端线,同时应特别注意进球情况。如果在罚角球时,对方队员迫近9.15米距离内,巡边员也可站在距角球区9.15米的端线处,球发出后应迅速回到自己边线外的位置上。

3.球门球

裁判员应选位在中圈附近观察场上攻守发展情况。巡边员L1应站在正对罚球区线延长线的边线外察看球门球是否直接发出罚球区。比赛恢复后,他应立即跟上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巡边员L2在本半场内同样也要跟上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随时准备观察进攻队的情况。

4.任意球

①后场任意球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向后回传守门员;一是在后场进攻短传配合。裁判此时应退至中场附近,以便观察攻势的发展。两个巡边员应分别用跟住各自半场内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如任意球回传守门员,该半场的巡边员则应在守门员将球发出前,站在罚球区线延长线的边线处,观察守门员发球是否越出罚球区违例。球一发出后,该巡边员应迅速跑动跟上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

②中场任意球一般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中场进行配合传递;一是从中场直接将球传至罚球区附近。因此裁判员应提前移动到球可能到达的落点附近选择观察位置。巡边员L2应盯住防守队倒数第二个队员,巡边员 L1仍应站好自己的位置并作好攻守转换的准备。,

③罚球区附近的任意球多***用一次性传球射门或直接射门的方法。裁判员如选择在观察越位的位置,巡边员L2则应下到端线处主要观察进球情况。如裁判员选位到端线附近,巡边员L2就应把注意力重点放在观察越位上。此时巡边员L1仍应按常规站好位置。

5.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时裁判员应站在罚球点的左侧前方,球门区线的延长线附近,观察球是否放在罚球点上、主罚队员的罚球动作和其他队员(包括守门员)是否违例,以及进球情况。巡边员L2应站在右侧罚球区与端线的交点处,主要协助裁判员观察球是否进门。巡边员L1则按常规站位。

6.掷界外球

如果从巡边员L2处掷界外球时,裁判员应移动靠近掷球落点附近,主要观察掷球队员是否违例和球进场后可能出现的犯规。巡边员Ll迅速盯紧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同时协助裁判员重点观察掷球队员脚步进场和离地违例动作。巡边员L1按常规站位。如果从巡边员L1远端边线外掷界外球时,裁判员应及时跟到掷球队员附近,以便观察掷球队员是否违例和球进场后可能出现的犯规。巡边员L1和L2则按常规站位。

7.换人(当要求替补时)

比赛成死球状态后,当某队要求替补时,场上两位巡边员应及时用旗示向裁判员示意,裁判员此时应向中线入场处靠近,待退场队员从规定地点离场后,方可允许替补队员人场。

8 .出现伤号时

在激烈比赛的争夺中,伤号时有出现。死球后护理伤号时,裁判员应及时跑到受伤队员处察看伤情,此时第一巡边员及替补边员应密切注视场外护理人员,在未得到裁判员的允许前。不得将场外护理人员放入场内。如经裁判员示意允许进场护理,只能放行两名有关人员进场。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9.上、下半时结束时

上、下半时结束时,裁判员应带好比赛用球, 两位巡边员应迅速向裁判员集中,三人列队共同退场。

(二)比赛进行中的配合方法

1. 阵地进攻

指按步就班稳扎稳打的常规配合进攻,这是足球比赛中主要的进攻方法。由于推进速度较慢,裁判员有充裕的跑位时间。无论进攻一方是通过两边路或是中路发动进攻,裁判员都应在对角线跑动的基础上,选择既距球近,又不妨碍和干扰攻守双方的技术行动和战术配合的区域观察比赛的发展, 同时还应考虑到与巡边员的位置关系。特别是进攻一方沿左路推进时,裁判员一定要前后扯出一定的角度,注意与巡边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两巡边员此时应按常规选位。如进攻队从右路进攻。临近一侧的巡边员除观察越位和球出界外,还应根据裁判员的要求作好犯规情况的协助工作。

2.转移进攻

比赛中边路和中路进攻相结合的主要手段是通过中。长传转移进攻方向来实观。裁判员在这种情况下要随时注意改变自己的跑动路线,及时跟上比赛形势的发展。一般从中场进行大范围转移传球时,裁判员应多***用直线冲刺跑和快速跟进跑。如在前场进行转移传球时,裁判员则应多***用横向快速移动,以便选择好自己的观察区域。两巡边员仍应按常规选位,分别盯住各自半场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

3.快速反击

当一方在门前进攻失误后,另一方有时通过长传或迅速推进,乘对方后方空虚。防守失调的情况下进行快速反击,往往使对手猝不及防。由于长传距离远,突然性强,加之运动员奔跑速度快,裁判员常会感到力不从心,如果再对比赛的发展缺乏敏锐的预见性就会跟不上比赛的形势。因此,裁判员要对比赛形势的发展作出各种预测的准备。一旦出现快速反击,裁判员应沿最短的跑动路线以最快的奔跑速度,迅速跟进,巡边员L2此时应高度注意反击的发展情况,在排除越位的前提下,全速跟上反击的队员,并协助裁判员观察犯规和进球情况。巡边员L1仍应跟上本方半场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

四、裁判员开始比赛的程序与执法信号

(一)开始比赛的程序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如决定选择进攻方向,则另一队开球并开始比赛。下半时比赛开始两队互换位置,并由上半时选择球门一方的队开球并重新开始比赛。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包括:在比赛开始时;在进球得分后;在下半时开始比赛时;在每节决胜期开始时。

程序为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直到比赛进行;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裁判员发出信号;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二)执法信号

1.裁判员的鸣哨

为了不延误比赛时间,使双方尽快投人比赛和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一般在执行球出界掷界外球、踢球门球、踢角球或罚任意球时,如果队员的动作符合规则规定,裁判员可以不鸣哨,而用手势示意恢复比赛,使双方尽快进人比赛状态。但下列5种情况必须鸣哨:(开始比赛;裁判员停止比赛;胜一球;罚球点球;比赛时间终了)。鸣哨要求及时、果断、响亮。同时,还应通过哨声的长短、缓急和声音的高低来表达裁判员判罚的态度,使人能辨别出不同性质的犯规和违规等情况,其哨声一般是:开始比赛——长音,较响;严重犯规或危险动作——有力,洪亮;一般犯规——短促,响亮;进球——长音,响亮,略有起伏;出现争执——短音,连续;上、下半时结束——先短后长。

2.裁判员的手势

裁判员鸣哨后,应立即做出手势。手势应简单、清楚、示意确切。手势的作用主要在于示意下一步比赛应如何进行,因此,对运动员的犯规动作,裁判员一般没有模仿的必要。

裁判员的手势如下:

直接任意球——单臂前平举,手臂要消晰地指示方向。

间接任意球——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保持到球被踢出进人比赛后,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以及成死球时为止。

继续比赛——掌握有利。队员犯规,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斜下举,手臂稍向前做连续挥动。

罚球点球——裁判员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罚球点,可以不跑向该处

球门球——裁判员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球门区

角球——裁判员单臂斜上举,指向角球区

罚令队员出场和警告——对队员罚令出场和进行警告时,分别出示红、黄牌。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罚队员,并稍作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一名队员进行处罚,同时须记录该队员的号码。

3.助理裁判员的旗示

助理裁判员的旗示是提示裁判员注意,所以,要便于裁判员观察。助理裁判员沿边线往返跑动时,应习惯于灵活地换手持旗,使持旗的一侧手臂朝向场内。不做旗示时,应使旗自然下垂。跑动时,持旗的一臂不应大幅度地摆动,以免造成裁判员的错觉。

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如下:

越位——持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当裁判员鸣哨令比赛停止后,再随即指向越位地点。

掷界外球——持旗侧上举,指向罚球方向。

角球——持旗斜下举,指向近端的角球弧(不论远端或近端球越出界)。 如有怀疑时,助理裁判员须先举旗示意球已出界。同时他应注意裁判员的动作,以防裁判员已作出了与助理裁判员不同的判决。

替换队员——当某队请求替换队员时,助理裁判员应待成死球时双手持旗横举,置于头的上方,向裁判员提出某队请求换人。

球门球——持旗前平举,指向球门区。

除上述旗示外,经裁判员委托,助理裁判员亦可以旗示向裁判员提供协助。例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范围内队员有犯规行为,而裁判员未觉察到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加摇晃动作。当裁判员见到旗示并令比赛停止时,助理裁判员应将旗倾斜上举,指示踢任意球的方向。又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的掷界外球、或踢角球、球门球等有不符合规则情况时,应将旗上举加摇晃动作,提示裁判员予以纠正或另作判罚

足球和篮球的具体规则有哪些?如何才能打好篮球?

可以互换位置,但一般情况不互换

我们常说的边裁,专业术语是助理裁判员,根据现行的裁判守则,也就2010年7月国际足联通过的最新裁判执法制度,新制度中增加两名底线裁判帮助执法,以求减少绿茵场上泛滥成灾的误判错误。

助理裁判的主要职责是:越位的判罚和发边线球、角球的相关判罚,另外还有就是观察场上队员有没有犯规的现象,有的话可以协助主裁判进行提示,还有就是换人的时候的一些规则的注意。

裁判员守则中并没有关于裁判员半场是否换位置的规定,也就是说没有禁止交换位置,所以说助理裁判员可以互换位置,但一般情况下无特殊情况,为了比赛的连贯性和公平性罕有互换位置的

问下足球场上4名裁判分别是干嘛的?

第一章 比赛场地 (足球规则)

1.场地面积:比赛场地应为长方形,其长度不得多于120米或少于90米,宽度不得多于9O米或少于45米(国际比赛的场地长度不得多于110米或少于100米,宽度不得多于75米或少于64米)。在任何情况下,长度必须超过宽度。

2.画线:比赛场地应按照平面图画出清晰的线条,线宽不得超过12厘米,不得做成“V”形凹槽。较长的两条线叫边线,较短的叫球门线。场地中间画一条横穿球场的线,叫中线。场地中央应当做一个明显的标记,并以此点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画一个圆圈叫中圈。场地每个角上应各竖一面不低于1.50米高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相似的旗和旗杆可以各竖一面在场地两侧正对中线的边线外至少:米处。

3.球门区:在比赛场地两端距球门柱内侧5.50米处的球门线上,向场内各画一条长5.50米与球门线垂直的线,一端与球门线相接,另一端画一条连接线与球门线平行,这三条线与球门线范围内的地区叫球门区。

4.罚球区:在比赛场地两端距球门柱内侧16.50米处的球门线上,向场内各画一条长16.50米与球门线垂直的线,一端与球门线相接,另一端画一条连接线与球门线平行,这三条线与球门线范围内的地区叫罚球区,在两球门线中点垂直向场内量11米处各做一个清晰的标记,叫罚球点。以罚球点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在罚球区外画一段弧线,叫罚球弧。

5.角球区:以边线和球门线交叉点为圆心,以1米为半径,向场内各画一段四分之一的圆弧,这个弧内地区叫角球区。

6.球门:球门应设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由两根相距7.32米、与西面角旗点相等距离、直立门柱与一根下沿离地面2.44米的水平横木连接组成,为确保安全,无论是固定球门或可移动球门都必须稳定地固定在场地上。门柱及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应对称相等,不得超过12厘米。 球网附加在球门后面的门柱及横木和地上。球网应适当撑起,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空间。

注:球网允许用***、黄麻或尼龙制成。尼龙绳可以用,但不得比***或黄麻绳细。

第二章 球

比赛用球应为圆形,它的外壳应用皮革或其它许可的材料制成,在它的结构中不得使用可能伤害运动员的材料。

球的圆周不得多于71厘米或少于68厘米。球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多于453克或少于396克。充气后其压力应相等于0.6一1.1 个大气压力(海平面上),即相等于600-1100克/厘米’。在比赛进行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一

1.比赛所用的球,是比赛场地所属协会或俱乐部的财物,在比赛结束时,应将球交给裁判民

2.国际理事会随时决定制球的质料。任何经许可的质料,均应由国际理事会核准。

3.国际理事会已批准的规则对球所定的相等重量:14至16英两等于396至453克。

4.如球在比赛进行中破裂或漏气时,应立即停<止比赛,用新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恢复比赛。

5.如球破漏发生在死球时,应用新球按照相应裁判员,并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互换。

6.不按此执行则按无替补队员处理。

国际理事会决议二

1.每队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各国足球协会酌定。

2.理事会认为,任何一队少于7名队员时,该场比赛应为无效。

3.队员在比赛开始前被罚令出场,可从已登记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补,不应因进行替补而延迟开球。 队员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者,不得替换。 凡替补名单中的替补队员,不论是在比赛开始前,或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均不得更换0匕项决议仅指违反规则第十二章而被罚令出场的队员,而不适用违反规则第四章的队员)。

第三章 队员人数

上场比赛的两个队每队队员人数不得超过11人。

每队必须有一名守门名。

·每队在比赛时可有1-2名替补队员,如果是“友谊比赛”,可以有5名以下的替补队员。

·在经裁判员同意后,在比赛暂停时,替补队员可替换队员。

·只有在被替补队员下场后,替补队员才能上场。

·未经裁判员同意,任何队员不得上场或下场。

第四章 队员装备

1.·a.上场队员必需的装备是:运动上衣、短裤、护袜、护腿板和足球鞋。

· b.上场队员不得穿戴能危及其他运动员的任何物件。

2.护腿板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而且应是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聚氨脂或其它类似的材料)。

3.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上场队员和裁判替补守门员或其他任何队员时,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b.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c.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d.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e.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4.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成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

罚则:

· a.对于违反本章第(4)条规定者,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各有关队员。

· b.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场,则应停止比赛,并视情节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令其离场或罚令出场,然后由裁判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 c.对违反本章任何其它规则的有关队员,均应警告。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其本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可在其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 d.如竞赛规程要求在比赛前将替补队员名单交给裁判

罚则:场上队员违反本章规定时,除非在成死球前,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在成死球后,该队员应离场调整或换取装备。离场调整和换取装备的队员在回场前,必须先报告裁判员,经裁判员检查符合规定后,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进场比赛。场上队员违反了本章规定时,不要立即停止比赛。

第五章 裁判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在他进入比赛场地时,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 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果等所作的判决,应为最后判决。他应当:

a.执行规则

b.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记录比赛成绩和比赛时间,使比赛赛足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同意的时间,并补足由于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损耗的时间。

d.因违反规则、遇风雨、观众或外界人员干扰及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一经投邮即为合乎手续。

e.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不端和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该队员的姓名和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f.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及巡边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g.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可能迅速地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队员能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接受任何护理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h.裁判员对于场上队员的暴力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以及经警告后仍犯有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i.在每次比赛暂停后,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j.审定比赛用球是否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第六章 巡边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巡边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1.何时球出界成死球;

2.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3.当要求替补时。 他们还应协助裁判员按照规则控制比赛。巡边员如有不正当行为或不适当地干扰比赛,裁判员则应免除其职务并指派他人代替(裁判员应将此情况上报主办机构)。巡边员使用的手旗,应由比赛场地所属的俱乐部提供。

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应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双方同意另定除外,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a.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

·b.在每半场时间终了时或全场比赛结束后,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时间至罚完为止。 除经裁判员同意外,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第八章 比赛开始

a.比赛开始前,应用投市方式选定开球或场地,先挑的一方应有开球或场地的选择权。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的一名 队员将球踢入(即踢动放走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对方半场开始。在球被踢出前,每个队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还应当保持距球不少于9.15米;球被踢出后,须滚动到它自己的圆周距离时,才应认为比赛开始,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b.在进一球后,应由负方一名队员以同样方式,重新开球继续比赛。

c.下半场开始时,两队应互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开球。

§罚则:

a.任何违反本章规则的开球都应重开。如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再次触球,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

b.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c.开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

d.比赛如因本规则未规定的原因暂停时,球并未越出边线或球门线,则恢复比赛时,裁判员应在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球着地即恢复比赛,如果比赛暂停时球在球门区内,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位置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坠球时在球落地之前,队员不得触球,否则应由裁判员重新坠球。

第九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下列情况成死球:

·1.当球不论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2.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自比赛开始至比赛终了时,比赛均应在进行中,包括:

·a.球从球门柱、横木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b.球从场上的裁判员或巡边员身上弹落于场内。

·c.场上队员犯规而裁判员并未判罚。

第十章 计胜方法

·除规则另有规定外,凡球的整体从门柱间及横木下越过球门线,而并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均为攻方胜一球。

在比赛中,胜球较多的一队为得胜队,如双方均未胜球或胜球数目相等,则这场比赛应为“平局”。

第十一章 越位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第十二章 犯规与不当行为

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a.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b.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后或身前,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c.跳向对方队员。

d.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e.除对方正在阻挡外,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f.打准企图打对方队员准向对方吐唾沫。

g.拉扯对方队员。

h.推对方队员。

i.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该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判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如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什么位置,都应判罚球点球。

队员犯有下列五项犯规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带有危险性,例如:企图去踢守门员已接住的球。

5.比赛中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时:

a.以手控制球后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抛球再接住,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b.持球后在行走4步过程中及其前后,虽已使球进入比赛状态,但未经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罚球区内外的对方队员触球前,根据第5(c)条的情况自己再次用手触球。

c.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后,守门员用手触球。

d.裁判员认为由于战术上的目的,有意停顿比赛,延误)比赛时间而使本队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以上情况都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e.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f.比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加入比赛或在比赛进行中离场:意外事故除外),不论哪一种情况,事先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者。

g.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由对方在暂停比赛时球的所在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h.如犯规队员另有更严重的犯规情节时,则应按规则的有关规定判罚。

i.队员连续违反规则。

j.用言语或行动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者。

k.有不正当行为者。

除发生更严重的犯规外,队员的行为属上述最后三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给予黄牌警告,并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6.裁判员认为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罚令其出场并出示红牌:

a.犯有暴力行为。 b.严重犯规。 c.用污言秽语或进行辱骂。 d.经黄牌警告后,因犯规又被给予第二次黄牌警告。 因罚令队员出场使比赛暂停,如该队员并未违反其它规则时,则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三章 任意球

任意球分两种:直接任意球(这个球可以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及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不得直接射门得分,除非球在进入球门以前曾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所有对方队员都应站在该罚球区外,并须至少距球9; 15米。当球滚至球的圆周距离,并出罚球区后比赛即为恢复。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 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则应令重踢。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外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在球被踢出前应至少距球9. 15米,除非他们已站在自己的球门线上,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

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踢出前,进入罚球区或距球少于9. 15米,裁判员应令其退到规定的位置后,方可执行罚球。

踢任意球时,须将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在球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尽管本规则的其它条款对踢任意球的地点已作出规定:

1.守方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2.凡攻方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罚则:如踢任意球的队员在球被踢出后,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则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第十四章 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必须明确主罚队员。踢球时除主罚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应在该罚球区外及比赛场内,并至少距罚球点9.15米处。对方守门员在球被踢出前,必须站在两门柱间的球门线上(两脚不得移动)。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罚球点球可直接射门得分。当比赛进行中执行罚球点球,以及在上半场准全场比赛终了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如踢出的球触及任何一个门柱或两个门柱;或触及横木;或触及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木或守门员而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规现象发生,均应判为胜一球。

罚则: 对违反本章任何规定者,应作如下处理:

a.如守方队员犯规,则球未罚中应重罚。

b.如踢罚球点球队员以外的攻方队员犯规,则球罚中无效,应重罚。

c.如踢罚球点球队员在比赛恢复后犯规,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五章 掷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掷向场内任何方向。

掷球时,掷球队员必须面向球场,两脚均应有一部分站立在边线上或边线外,不得全部离地,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入场内。球一进场内比赛立即恢复。掷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掷界外球不得直接掷入球门得分。

罚则:

a.如球不按规定的方法掷入场内,应由对方队员在原处掷界外球。

b.如掷球队员掷球入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 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或在本方球门区内犯规,则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六章 球门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出球门线,而最后踢或触球者为攻方队员时,由守方队员在球门区内任何 地点直接踢出罚球区恢复比赛。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即未进入比赛, 应令重踢。踢球门球的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踢球门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踢球门球时,对方队 员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都应站在罚球区外。

罚则:

踢球门球的队员将球踢出罚球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 任意球。如队员在球门区内犯规,则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执行。

第十七章 角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出球门线,而最后踢或触球者为守方队员时,由攻方队员将球的整体放走。在离球出界处较近的角球区内踢角球。

踢角球时,不得移动角旗杆。角球可直接胜一球。踢角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未进 入比赛时,即球未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不得进入距球9.15米以内。踢角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罚则:

a.踢角球的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球门区内犯规,则根据规则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执行。

b.如有任何其它犯规,角球均应重踢

(篮球规则)

第一章 比赛

篮球规则第1条 定义

第二章 尺寸和器材

篮球规则第2条 球场尺寸

篮球规则第3条 线条及其尺寸

篮球规则第4条 器材

第三章 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篮球规则第5条 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

篮球规则第6条 主裁判员的权力

篮球规则第7条 裁判员宣判的时间和地点

篮球规则第8条 发生违犯时裁判员的职责

篮球规则第9条 记录员和助理记录员的职责

篮球规则第10条 计时员的职责

篮球规则第11条 30秒钟计时员的职责

第四章 队员、替补队员和教练员

篮球规则第12条 球队

篮球规则第13条 队员和替补队员

篮球规则第14条 队长的职责和权力

篮球规则第15条 教练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五章 时间通则

篮球规则第16条 比赛时间

篮球规则第17条 操纵比赛计时钟

篮球规则第18条 30秒钟规则

篮球规则第19条 要登记的暂停

篮球规则第20条 队员或裁判员受伤

篮球规则第21条 得分相等和决胜期

第六章 比赛通则

篮球规则第22条 比赛的胜负

篮球规则第23条 比赛的开始

篮球规则第24条 球的状态

篮球规则第25条 队员和裁判员的位置

篮球规则第26条 跳球

篮球规则第27条 如何打篮球

篮球规则第28条 控制球

篮球规则第29条 队员在做投篮动作

篮球规则第30条 球中篮和它的得分值

篮球规则第31条 掷界外球

篮球规则第32条 替换

篮球规则第33条 1节或1场比赛何时结束

篮球规则第34条 比赛因弃权告负

篮球规则第35条 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

第七章 违例

篮球规则第36条 违例

篮球规则第37条 队员出界和球出界

篮球规则第38条 运球规则

篮球规则第39条 带球走规则

篮球规则第40条 “3秒钟”规则

篮球规则第41条 被严密防守的队员

篮球规则第42条 10秒钟规则

篮球规则第43条 球回后场

篮球规则第44条 攻、防中的干扰球

第八章 侵人犯规

篮球规则第45条 犯规

篮球规则第46条 接触

篮球规则第47条 侵入犯规

篮球规则第48条 双方犯规

篮球规则第49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篮球规则第50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第九章 技术犯规

篮球规则第51条 行为规则:定义

篮球规则第52条 队员的技术犯规

篮球规则第53条 场外人员的技术犯规

篮球规则第54条 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

篮球规则第55条 打架

第十章 一般规则

篮球规则第56条 基本原则

篮球规则第57条 队员5次或6次犯规

篮球规则第58条 全队犯规--处罚规则

篮球规则第59条 特殊情况下的犯规

篮球规则第60条 罚球

篮球规则第61条 能纠正的失误

呼呼~,就这么多,你慢慢研读哈,再给你讲解一下怎样打好篮球,因为我打篮球很多年了,就把我的经验给你分享一下吧,第一:先练好运球!第二:要有正确的投篮姿势!第三:学会三步上篮后要有多样性!第四:要培养战术配合意识!第五:不断的提高你的命中力,任何的进攻方式(苦练)!大概就这几点,不过还是要建议你勤加练习,唯有自己实践琢磨了,得到的也最实用,加油吧!

根据裁委会的解释,除了主裁判,世界杯每场比赛将安排两名助理裁判和两名场外官员,即一共5人。有意思的是,为了保险起见,每场比赛还同时安排两名裁判作为“替补”。而同时也为了协调沟通方便,原则上规定执法每场比赛的三名裁判来自同一个国家。

主裁判的权限和职责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分,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决定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助理裁判员的职责是协助主裁判员: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替补裁判职责

1.执行比赛的有关规定,比赛中在裁判员或巡边员不能继续担任工作的情况下,上场参加替补工作。

2. 比赛开始前,组委会一定要明确在裁判员不能继续担任临场工作的情况下,替补裁判员应担任比赛的裁判员,或者由第一巡边员担任裁判员而替补裁判员担任巡边员。

3.根据裁判员的要求,负责赛前、赛中和赛后的赛场管理。

4.负责比赛中的换人。

5. 负责比赛换球,如果比赛中需要更换比赛球,则必须征得裁判员的同意后,方可使用备用球。

6. 负责检查替补队员入场前的装备,如果发现上场的替补队员装备不符合竞赛规则的要求,则通知巡边员并告知裁判员。

7.由于竞赛规则中没有明确替补裁判员的职责,所以替补裁判员应在赛前、赛中和赛后协助裁判员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