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足球比赛都是说11人制正式比赛,一支球队场上人员不足7人,球队直接判负,结束比赛。
关于人数的具体规定:
国际理事会决议二
1.每队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各国足球协会酌定。
2.理事会认为,任何一队少于7名队员时,该场比赛应为无效。
3.队员在比赛开始前被罚令出场,可从已登记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补,不应因进行替补而延迟开球。 队员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者,不得替换。 凡替补名单中的替补队员,不论是在比赛开始前,或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均不得更换此项决议仅指违反规则第十二章而被罚令出场的队员,而不适用违反规则第四章的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