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裁判体力_足球裁判员体能标准

tamoadmin 专栏观点 2024-06-03 0
  1. 足球裁判需要什么理论基础
  2. 足球裁判员的体测方法
  3. 如何做好一名足球裁判员大约2000字论文
  4. 国家一级足球裁判好考吗?
  5. 国家一级足球裁判
  6. 求足球比赛的裁判规范

国际足联规定,国际裁判的首次申报年龄不得超过38岁,亚足联规定的精英裁判首次申报年龄不得超过35岁。在一般足球裁判员中,年龄规定:体力项目,不超过40岁,非体力项目年龄不限,但重点培养审批30岁以下青年裁判员,以向更高级别创造条件。德才兼备可优先审批。 但是在实际挑选中年龄一般在20-45岁之间。

足球裁判需要什么理论基础

足球裁判法

一、裁判制

足球裁判体力_足球裁判员体能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裁判制有两种:一种是边线裁判制,另一种是对角线(斜线)裁判制。边线裁判制是由苏联传入我国的,解放初期我国多***用边线裁判制,从1956年全国足球甲级联赛起,才普遍地***用了对角线改判制。

(一)边线裁判制

边线裁判制是裁判员沿着边线跑动,巡边员则站在裁判员对面的边线外活动。各负责自己所在的半场的一种裁判制。这种裁判制在当前国际比赛中已不***用。

(二)对角线裁判制

当前国际国内的足球比赛均***用对角线裁判制,裁判员沿AB对角线活动,巡边员各沿两侧边线外活动。如裁判员靠近A,巡边员L2应在MK之间活动。 当裁判员在B的位置时,巡边员L1应在EF之间活动。裁判员只有与两个巡边员紧密配合,方能较全面地观察和掌握场上队员的活动情况。

巡边员Ll巡视红队,巡边员L2巡视蓝队。当红队进人蓝区,L1沿边线限定蓝队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活动。因此,L1几乎一直在蓝区活动,同样L2沿边线跟定红队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活动,L2几乎不进人蓝队区。巡边员协助裁判员重点注意越位,球出界和场下要求进行换人等情况,有时还要协助提供一些犯规情况。

大多数情况下,裁判员的活动范围是在球场中间以球为中心跟球活动。因此,他应选择适当的位置,不要阻碍和影响比赛进行。同时要尽量避免背向巡边员活动,否则容易出现漏看巡边员旗示的情况。

巡边员在各自负责的半场边线外活动,应该以人为中心,紧跟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来移动,除非进攻队员已带球越过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在这种情况下,则应以球为中心,跟球移动并与球保持在一条平行线的位置上。

对角线裁判制一般多***用 A B对角线。但有的国家裁判员根据本国习惯,考虑到阳光、气候和场地情况也可选用F M对角线(如英国)。在这种情况下,巡边员也随之相应地调整位置,其活动范围改在进攻队的前场左侧边线外。

对角线裁判制的特点:

1.裁判员活动范围大,离球较近,对场上队员的活动和动作便于观察和识别,这样有助于裁判员及时而准确地判断与判罚。从奔跑能力上要求裁判员要具备良好的体能

2.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既要尽可能地接近球,又要不妨碍球和队员的活动,这就要求裁判员要有高度的预判能力,同时在场上移动迅速灵活,果断及时。

3.有时受阳光和风向影响。

二、裁判员与巡边员的分工和跑位

裁判工作是竞赛工作的生命线。裁判员和巡边员是执行规则、领导比赛的主要成员,裁判工作的水平是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十分重视和提高这方面的工作质量

(一) 裁判员与巡边员的分工

1.裁判员

(1)裁判员的职责是执行比赛规则,解决场上发生的各种争端,判决各项犯规。比赛中的一切判罚均应以裁判员的判决为最终判决。在裁判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也可咨询巡边员的意见作为参考。

(2)裁判员与巡边员的服装装备应该一致,并与比赛双方服装有明显区别。同时,他还应携带口哨两个(最好高、低音哨各一个,其中一个为备用哨), 手表或秒表,笔和记录卡、挑边器、红黄牌等必须用品。

(3)记录比赛成绩和受罚红牌、黄牌队员的号码,掌握比赛时间,不得将此权交给巡边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必要时可让巡边员协助配合掌握比赛时间,如在临近比赛结束前几分钟用事先商定的暗号提醒暗示裁判员。但宣布比赛结束是以裁判员所掌握的时间为准。

(4)裁判员应认真做好赛前各方面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重温和领会各项规则精神,坚持训练,保持充沛的体能;劳逸结合,调整到自己最佳的竞技状态,充满强烈地求战欲望和自信心;修饰自己的仪容仪表;在临赛前半小时认真检查场地器材设备。另外,赛前召开裁判组准备会,明确细致地进行分工配合。准备会的一般内容为:

①分析比赛形势和比赛队的详细情况。

②向巡边员和场下预备巡边员交待本场比赛的职责范围及要求。

③明确某些特定情况下相互间的配合方法和信号

(5)赛后召集裁判组认真全面地总结该场比赛的裁判工作。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①运用执行规则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②场上判罚尺度。

③裁判员控制比赛的能力。

④关键球是否有重大失误。如进球、罚球点球、红黄牌的运用及越位的判罚等。

⑤裁判员与巡边员之间的配合。

裁判员在比赛中的跑位与选位。

此外,裁判员还应及时认真核对“足球比赛记录表”填写裁判员工作汇报表,如果该场比赛中出现过警告、罚令出场或其它事故,则还要及时填写“裁判员报告书”。

2.巡边员

(1)巡边员是裁判员的助手,在比赛中应全力协助裁判员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指示球出界、角球、球门球、换人,并重点协助裁判员观察越位。根据裁判员的要求有时也协助在其附近的犯规,以及裁判员身后的一些犯规动作。巡边员在协助裁判员执行裁判工作时,应根据比赛事实情况和规则原则用旗示向裁判员提供信号,但最后判决仍取决于裁判员。

(2)巡边员也应认真做好赛前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重温和领会各项规则精神,特别是自己职责内容部分以及裁判所交给的工作职权;坚持锻炼,保持充沛体力;劳逸结合调整到良好的竞技状态;修饰仪表仪容:临赛前协助裁判员认真检查场地器材设备。同时,在运动员到场前要检查队员人数及装备是否符合规则要求等。

(3)如遇裁判员受伤情况,不能继续工作时,由第一巡边员代替其职权上场工作。因此第一巡边员要随身带齐与裁判员相同的一切比赛用品。在正常情况下,第一巡边员还应协助裁判员记录进球、警告、罚令出场队员的号码等。

3.第四官员

第四官员(我国叫预备裁判员或记录员)虽不直接参加场上裁判工作,但他是裁判组工作的重要成员之一。他坐在中线与边线交接处外设立的记录台上执行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1)赛前负责提醒裁判员和巡边员检查自己的装备和所携带的用品以及携带比赛用球、巡边旗及记录表格等。

(2)参加赛前准备会,工作时穿着如裁判员的一切装备。遇天雨或气候寒冷可在裁判服外了解准备会的一切内容。如加着运动套装。当场上第一巡边员担任裁判员时,由第二巡边员担任第一巡边员,替补巡边员则上场接替第二巡边员工作。

(3)赛前半小时收审双方队员上场登记表并填写在比赛成绩记录表上。队员入场前,核对上场队员号码。比赛开始后协助裁判员将进球时间和进球数以及队员替补情况、被警告与罚令出场时间等填写在比赛成绩记录表上。

(4)做好场外管理工作,包括下列几个面的内容:

①比赛双方替补席的人数应当符合规程要求,并制止替补席上的任何人员离开替补席大声喊叫或到边、端线附近去指挥。

②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如需护理伤号时只允许两名有关人员入场,但必须事先征得裁判员的同意。

③制止准备上场的替补队员在边线附近做准备活动。

④制止记者超越摄影人员限制线和使用闪光灯。

⑤严格履行替补手续和认真执行替补程序。

⑥保管好比赛备用球。

(二)裁判员与巡边员的跑位

足球比赛的裁判工作,是由一个裁判员和两个巡边员共同担负的。据统计,一场势均力敌、激烈紧张的高水平比赛,裁判员一般要奔跑5千米以上的距离,巡边员的活动距离在2千米左右。这说明,对足球裁判员的体力要求是很高的。足球比赛场地大、时间长、人数多、变化快,为适应比赛的需要,裁判员不但要能跑而且还要会跑。

1. 裁判员一般跑动路线和范围

一般说,裁判员的跑动路线是沿球场AB对角线跑动,这样既能尽量接近球,有利于准确地观察情况,又能随时看到边旗,便于与巡边员取得联系配合。但裁判员不应受AB对角线的束缚限制,他应在以球为中心的前提下积极跑动,沿着AB对角线的方向尽量扩大自己的活动范围,力求接近球,接近争夺场面。全面而准确地观察比赛情况,尽可能做到恰当地选择观察位置和视野角度。

正确的选位应是:既距球近,又不妨碍和干扰比赛;既跑得

上去,又退得回来;既对攻守两队情况看得清楚,又能随时

看到巡边员的活动。因此,裁判员积极争取在球的左侧范围

活动,使球保持在自己与巡边员之间。既使有时裁判员的位

置处在了球的右侧范围,切记不使自己跑到球与巡边员之间

的直线上去,以免形成背对巡边员的局面,而应前后撤出一定

的距离,尽可能适当地缩小自己与球和巡边员形成的夹角,

这样才能使球和巡边员始终处在自己的视野范围之内。

2.巡边员的一般位置和活动路线

巡边员在本方半场区的边线外活动,一般情况下应以人为中心,紧跟守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来移动,因为这是判断进攻队员是否处于越位的标志线。除非球已超越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这时巡边员不应再盯人而应随球移动,保持与球处在同一平行线上,因为此时判断进攻队员是否越位已不是以人为标志而是以球为标志。当球发展到对方半场,守方队员全部压过中线时,巡边员一般站在中线与边线的交点外,因为此时判断越位的标准是以中线为标志。

三、裁判员与巡边员在比赛中的具体配合方法

(一)死球时的配合方法

1 .中圈开球

裁判员站在中线与中圈交点附近面向进攻方面,这样既便于同巡边员保持适当的视线角度,又便于观察中圈开球双方是否出现违例现象,同时也有利于裁判员及时跑动和选位。巡边员L1和L2分别与两队的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跟齐,保持在一条平行线上。开球后,裁判员根据比赛的发展及时移动与跑位。

2.角球

发角球时,裁判员应在该罚球区内选择有利的观察位置,但要注意不要影响和干扰攻守双方队员的活动。因为此时罚球区内,特别是球门区。附近攻守双方队员人数密集。通常在裁判员一侧发角球时,观察位置应选在同侧球门区线与端线的交点外。这样便于观察角球是否出界和门前激烈争夺过程中的犯规,特别是便于判断球是否进门。在巡边员一侧发角球时,因双方运动员大都背对裁判员,加上人多重叠,因此裁判员应在对面罚球区角面对巡边员选择适当的位置进行观察。无论角球从哪边发出,巡边员都应站在角球区后面的端线延长线上,一方面观察球的整体是否放于角球区内,一方面观察角球发出后是否越出端线,同时应特别注意进球情况。如果在罚角球时,对方队员迫近9.15米距离内,巡边员也可站在距角球区9.15米的端线处,球发出后应迅速回到自己边线外的位置上。

3.球门球

裁判员应选位在中圈附近观察场上攻守发展情况。巡边员L1应站在正对罚球区线延长线的边线外察看球门球是否直接发出罚球区。比赛恢复后,他应立即跟上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巡边员L2在本半场内同样也要跟上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随时准备观察进攻队的情况。

4.任意球

①后场任意球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向后回传守门员;一是在后场进攻短传配合。裁判此时应退至中场附近,以便观察攻势的发展。两个巡边员应分别用跟住各自半场内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如任意球回传守门员,该半场的巡边员则应在守门员将球发出前,站在罚球区线延长线的边线处,观察守门员发球是否越出罚球区违例。球一发出后,该巡边员应迅速跑动跟上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

②中场任意球一般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中场进行配合传递;一是从中场直接将球传至罚球区附近。因此裁判员应提前移动到球可能到达的落点附近选择观察位置。巡边员L2应盯住防守队倒数第二个队员,巡边员 L1仍应站好自己的位置并作好攻守转换的准备。,

③罚球区附近的任意球多***用一次性传球射门或直接射门的方法。裁判员如选择在观察越位的位置,巡边员L2则应下到端线处主要观察进球情况。如裁判员选位到端线附近,巡边员L2就应把注意力重点放在观察越位上。此时巡边员L1仍应按常规站好位置。

5.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时裁判员应站在罚球点的左侧前方,球门区线的延长线附近,观察球是否放在罚球点上、主罚队员的罚球动作和其他队员(包括守门员)是否违例,以及进球情况。巡边员L2应站在右侧罚球区与端线的交点处,主要协助裁判员观察球是否进门。巡边员L1则按常规站位。

6.掷界外球

如果从巡边员L2处掷界外球时,裁判员应移动靠近掷球落点附近,主要观察掷球队员是否违例和球进场后可能出现的犯规。巡边员Ll迅速盯紧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同时协助裁判员重点观察掷球队员脚步进场和离地违例动作。巡边员L1按常规站位。如果从巡边员L1远端边线外掷界外球时,裁判员应及时跟到掷球队员附近,以便观察掷球队员是否违例和球进场后可能出现的犯规。巡边员L1和L2则按常规站位。

7.换人(当要求替补时)

比赛成死球状态后,当某队要求替补时,场上两位巡边员应及时用旗示向裁判员示意,裁判员此时应向中线入场处靠近,待退场队员从规定地点离场后,方可允许替补队员人场。

8 .出现伤号时

在激烈比赛的争夺中,伤号时有出现。死球后护理伤号时,裁判员应及时跑到受伤队员处察看伤情,此时第一巡边员及替补边员应密切注视场外护理人员,在未得到裁判员的允许前。不得将场外护理人员放入场内。如经裁判员示意允许进场护理,只能放行两名有关人员进场。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9.上、下半时结束时

上、下半时结束时,裁判员应带好比赛用球, 两位巡边员应迅速向裁判员集中,三人列队共同退场。

(二)比赛进行中的配合方法

1. 阵地进攻

指按步就班稳扎稳打的常规配合进攻,这是足球比赛中主要的进攻方法。由于推进速度较慢,裁判员有充裕的跑位时间。无论进攻一方是通过两边路或是中路发动进攻,裁判员都应在对角线跑动的基础上,选择既距球近,又不妨碍和干扰攻守双方的技术行动和战术配合的区域观察比赛的发展, 同时还应考虑到与巡边员的位置关系。特别是进攻一方沿左路推进时,裁判员一定要前后扯出一定的角度,注意与巡边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两巡边员此时应按常规选位。如进攻队从右路进攻。临近一侧的巡边员除观察越位和球出界外,还应根据裁判员的要求作好犯规情况的协助工作。

2.转移进攻

比赛中边路和中路进攻相结合的主要手段是通过中。长传转移进攻方向来实观。裁判员在这种情况下要随时注意改变自己的跑动路线,及时跟上比赛形势的发展。一般从中场进行大范围转移传球时,裁判员应多***用直线冲刺跑和快速跟进跑。如在前场进行转移传球时,裁判员则应多***用横向快速移动,以便选择好自己的观察区域。两巡边员仍应按常规选位,分别盯住各自半场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

3.快速反击

当一方在门前进攻失误后,另一方有时通过长传或迅速推进,乘对方后方空虚。防守失调的情况下进行快速反击,往往使对手猝不及防。由于长传距离远,突然性强,加之运动员奔跑速度快,裁判员常会感到力不从心,如果再对比赛的发展缺乏敏锐的预见性就会跟不上比赛的形势。因此,裁判员要对比赛形势的发展作出各种预测的准备。一旦出现快速反击,裁判员应沿最短的跑动路线以最快的奔跑速度,迅速跟进,巡边员L2此时应高度注意反击的发展情况,在排除越位的前提下,全速跟上反击的队员,并协助裁判员观察犯规和进球情况。巡边员L1仍应跟上本方半场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

四、裁判员开始比赛的程序与执法信号

(一)开始比赛的程序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如决定选择进攻方向,则另一队开球并开始比赛。下半时比赛开始两队互换位置,并由上半时选择球门一方的队开球并重新开始比赛。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包括:在比赛开始时;在进球得分后;在下半时开始比赛时;在每节决胜期开始时。

程序为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直到比赛进行;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裁判员发出信号;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二)执法信号

1.裁判员的鸣哨

为了不延误比赛时间,使双方尽快投人比赛和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一般在执行球出界掷界外球、踢球门球、踢角球或罚任意球时,如果队员的动作符合规则规定,裁判员可以不鸣哨,而用手势示意恢复比赛,使双方尽快进人比赛状态。但下列5种情况必须鸣哨:(开始比赛;裁判员停止比赛;胜一球;罚球点球;比赛时间终了)。鸣哨要求及时、果断、响亮。同时,还应通过哨声的长短、缓急和声音的高低来表达裁判员判罚的态度,使人能辨别出不同性质的犯规和违规等情况,其哨声一般是:开始比赛——长音,较响;严重犯规或危险动作——有力,洪亮;一般犯规——短促,响亮;进球——长音,响亮,略有起伏;出现争执——短音,连续;上、下半时结束——先短后长。

2.裁判员的手势

裁判员鸣哨后,应立即做出手势。手势应简单、清楚、示意确切。手势的作用主要在于示意下一步比赛应如何进行,因此,对运动员的犯规动作,裁判员一般没有模仿的必要。

裁判员的手势如下:

直接任意球——单臂前平举,手臂要消晰地指示方向。

间接任意球——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保持到球被踢出进人比赛后,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以及成死球时为止。

继续比赛——掌握有利。队员犯规,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斜下举,手臂稍向前做连续挥动。

罚球点球——裁判员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罚球点,可以不跑向该处

球门球——裁判员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球门区

角球——裁判员单臂斜上举,指向角球区

罚令队员出场和警告——对队员罚令出场和进行警告时,分别出示红、黄牌。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罚队员,并稍作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一名队员进行处罚,同时须记录该队员的号码。

3.助理裁判员的旗示

助理裁判员的旗示是提示裁判员注意,所以,要便于裁判员观察。助理裁判员沿边线往返跑动时,应习惯于灵活地换手持旗,使持旗的一侧手臂朝向场内。不做旗示时,应使旗自然下垂。跑动时,持旗的一臂不应大幅度地摆动,以免造成裁判员的错觉。

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如下:

越位——持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当裁判员鸣哨令比赛停止后,再随即指向越位地点。

掷界外球——持旗侧上举,指向罚球方向。

角球——持旗斜下举,指向近端的角球弧(不论远端或近端球越出界)。 如有怀疑时,助理裁判员须先举旗示意球已出界。同时他应注意裁判员的动作,以防裁判员已作出了与助理裁判员不同的判决。

替换队员——当某队请求替换队员时,助理裁判员应待成死球时双手持旗横举,置于头的上方,向裁判员提出某队请求换人。

球门球——持旗前平举,指向球门区。

除上述旗示外,经裁判员委托,助理裁判员亦可以旗示向裁判员提供协助。例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范围内队员有犯规行为,而裁判员未觉察到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加摇晃动作。当裁判员见到旗示并令比赛停止时,助理裁判员应将旗倾斜上举,指示踢任意球的方向。又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的掷界外球、或踢角球、球门球等有不符合规则情况时,应将旗上举加摇晃动作,提示裁判员予以纠正或另作判罚

简单点说就是指 足球裁判的行为准则。

足球裁判员的体测方法

一、 裁判员的哨声

哨声是裁判员领导一场比赛的主要信号,它不仅是比赛行止的命令,而且哨声运用得是否准确及时、清晰果断,往往会影响运动员和观众的情绪。准确及时的哨声,必然引起场内外人员的共鸣,提高对裁判员的信服感;反之,准确性差、哨声响得不是时候、多余的哨声充斥于比赛进行之中,必将招致场内外的厌恶和反感。因此,作为裁判员,一哨在手,应当充分意识到每一声哨都关系着整场比赛能否顺利进行。

(一)比赛进行中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

根据比赛的需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哨声,目前在国内比赛中,对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及对哨声的要求统一如下:

1、 比赛开始(包括某队胜一球后重新开始比赛)。一声哨,哨声稍长。

2、 比赛时间终了(包括上半时或全场比赛时间终了)。二至三声短促哨,接一声长哨。

3、 判某队胜一球。一声长哨。

4、 执行罚球点球。一声哨,哨声稍长。

5、 场上发生犯规或其他情况,裁判员暂停比赛时,应及时鸣哨。

除以上五种情况外,如球出边线或球门线成死球,以及掷界外球、踢任意球、球门球、角球、裁判员坠球等恢复比赛时,可不鸣哨。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则可酌情鸣哨,例如:

(1)球已越出边线或球门线,而队员尚未停止比赛活动,裁判员应鸣哨示意球已出界。

(2)在执行定位球恢复比赛时,有不符合规则规定的现象,裁判员予以纠正时,可以简短的哨声示意。

(3)在守方罚球区附近或罚球区内由攻方踢任意球时,裁判员在纠正守方队员退到距球9.15米的过程中应向双方交待明确,待纠正后再以信号恢复比赛,这种信号可以用哨声或用明确的手势示意。

(二)鸣哨的方法与要求  

如前所述,哨声是裁判员使用的主要信号,必须准确及时,清脆果断。哨声虽不能代替复杂的语言但在很大程度上足以表达出裁判员在招待判决时是否坚毅果断,信心十足。一般地说,对裁判员哨声的要求,是在判罚及时准确的基础上,鸣哨清脆有力,强弱适度。如比赛开始、比赛时间终了或判某队胜一球的哨声应稍长,但也应适度,过长就会使人感到多余而讨厌。又如,判罚犯规的哨声,就应根据犯规的轻重程度有所区别,如系一般犯规,只须长短适中,清脆有力的一声哨即可;如出现粗野、严重的犯规,就以突发性的有力强音,显示出规则不容触犯的威严,虽未使用语言,却要向犯规队员表达“你的犯规够严重的”这样一种示意,哨声本身就要对犯规队员起到告诫作用。    

(三)裁判员执哨的方法  

裁判员执哨的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套在颈上,跑动时含在口中。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响哨快,从决定鸣哨到发出哨声不需任何准备过程。但缺点是裁判员对激烈比赛过于敏感而猝然响哨,对某些微不足道的犯规,运用有利条款不予判罚的,但由于哨声已响无法挽回。另一缺点是将哨含在口中,奔跑时甚感不便,对急促的呼吸也有一定影响。

另一种是吊在腕上,跑动时拿在手中。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奔跑方便,对跑动中急促的呼吸无影响。当裁判员看到犯规情况至含哨鸣响之前,对是否判罚或运用有利条款,有一瞬间的思考和再观察过程,不致发生一有情况就猝然响哨的缺点。     

二、裁判员的手势 

足球裁判员所用的手势应力求简单、明了、示意确切,给人以直接、清晰的感觉。这些手势的运用,旨在使比赛顺利进行。手势的作用主要在于示意下一步比赛应如何进行,因此,对运动员的犯规动作,裁判员一般没有模仿的必要。

一个高水平的裁判员,其手势和其他举止须做到简练、朴实、舒展、大方,使人肃然起敬。凡借助于手势、哨声故作姿态,装模作样,显露自己,哗众取宠,不仅会冲淡比赛气氛,而且必然招来轻视,以致降低了裁判员的威信。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裁判员的统一手势如下:

(一)直接任意球: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二)间接任意球: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三)球门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五)罚球点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六)示意继续比赛:队员犯规后,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七)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对队员罚令出场或警告时,分别出示红、黄牌。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有短暂时间的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名队员进行处分。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统一旗示如下:

(一)越位

助理裁判员如发现队员越位并已构成应判罚条件时,应站在与越位队员平行的边线外,及时将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 当裁判员见到旗示鸣哨令比赛暂停后:

若是助理裁判员远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上举。 若是中间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前平举。 若是助理裁判员近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下举。

(二)界外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批示掷界外球方向。

(三)球门球

助理裁判员应面向场内,将旗前平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斜下举指向近端的角球区。、

(五)替换队员

助理裁判员发现某队请示替换队员,应待比赛成死球时用双手将旗横举过头,向裁判员提示某队请示换人。

一、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的赛前准备  

(一)体能上的准备

现代足球运动的发展对裁判员体力上的要求极高。据统计,一场比赛裁判员的跑动距离在7000~9000米。除具备良好的耐力基础外,还应具备良好的速度耐力,若没有平时经常性的身体训练,或达不到锻炼的基本要求,就无法胜任其工作,有时甚至是很危险的。

因此,裁判员保持经常的锻炼和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是适应足球裁判员工作的身体保证。同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裁判员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逐渐衰退,此时应自我诊断、自我安排,制定合理的体能训练***和内容。

(2)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遵守正常的作息制度,提高自我约束力,做到不抽烟、不酗酒,合理安排夫妻生活。

(3)参与本地区的裁判员培训学习班,因人而异,增加或减少已安排的训练内容,调整运动负荷,完成训练***。

(4)各地区协会可在年度各项比赛开始之前,组织和安排集中体能训练,时间约2~3周,每周2~3次,每次两小时左右,内容包括耐力、速度、柔韧游戏和球类等,并做好个人记录,保证训练质量。

(5)赴集中赛区工作之前,可参阅(4)的内容,在安排运动负荷时,要循序渐进,内容搭配要合理,要分时分段,逐步调整好身体状态。

(二)业务上的准备

1、理论方面

主要学习国际足联颁布的《足球竞赛规则》。几年来,足球规则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改,制定的新条款更趋于合理,内容更加简洁明了。它是每一位裁判员必须努力钻研、刻苦学习、保证执法工作顺利进行的理论基础。

在赛前,许多优秀裁判员都非常重视再次学习规则,研讨新规则的精实质裨,总结以往的执法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加深理解规则。同时,参阅国内外的有关资料和收集重大赛事的情报,不断充实,不断完善。因此,理论方面的准备工作是多层次的,其内容还包括:

(1)国家足球协会主办的由国际足联讲师主讲的高级裁判员学习班。

(2)国家足球协会主办的国内中、高级裁判员学习班。

(3)本年度国内各项联赛开始之前的各级裁判员学习班,包括学习和理解竞赛规则及本年度的统一判罚尺度等。

(4)组织、收集权威机构下发的有关文件和新规则内容,掌握足坛时事动态。

(5)积极参加和通过本地区举办的各级裁判员的规则、英语等项目的考核。

2、实践方面

对每一位裁判员来讲,有了理论上的准备,那么参与实践活动就有了信心保证。我们强调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但裁判员往往会忽视这一点。有时理论方面准备不错,但实践机会甚少,已学的内容无法付之于行动。少了实践的机会,能力和信心的培养就无法实现。有时实践机会很多,但在理论上钻研不够,遇到问题,不会分析、判断和总结。

显而易见,理论与实践两者的有机结合尤为重要。实践的内容包括:

(1) 创造条件参加全国各级足球比赛的裁判员工作。

(2) 抓住机会积极参加本地区的各项竞赛活动,成年、少年乃至女子足球比赛。

(3) 通过国内外的重大赛事的观摩,组织讨论,进行业务上的探讨。

(4) 利用现场观摩或录像,进一步熟悉规则,收集战例,统一认识,及时进入角色。

(5) 经常动手动笔,撰写执法心得和判罚战例等文章,发表学习与实践的体会。

二、裁判员中场休息的工作

裁判员、助理裁判员在中场休息时首先听取裁判长对上半场裁判工作的简要评价,以及对下半场裁判工作的要求。裁判员稍作休息后,根据裁判长的意见对下半场比赛中可能发生或出现的情况,以及将***取什么对策向助理裁判员作简要的交代,并相互鼓励,调整好心态,增强完成好下半时裁判工作的信心。 

三、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的赛后结束工作 

(一)比赛结束后的工作

1、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核对进球队员姓名、号码、时间,以及被出示黄牌、红牌队员的队名、姓名、号码和时间。

2、由裁判员约定时间主持召开赛后裁判工作总结会。

3、按要求填写《裁判员报告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给主管部门。

4、如在比赛中出现因故终止比赛、运动员或运动队有***行为,或其他严重***等情况,裁判员应立即召开参与该场比赛工作的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开会,把发生的***或情况核实清楚后,立即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在24小时之内报主管部门。 

(二)比赛后的总结

随着职业足球运动水平的不断发展,临场裁判员的执法水平也应不断提高,以适应职业足球比赛的需要。在比赛结束后进行裁判员工作的总结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促使裁判员们从实践中学会和掌握过硬的本领,摸索足球运动的发展规律,时刻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上一个新台阶。

 

足球裁判技术——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的跑动和选位

一、 裁判员的跑动与选位  

(一) 裁判员跑动与选位的重要性  

现代足球运动发展对裁判员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责任更为突出。他要为提高比赛质量,促进技、战术的发展,保护双方运动员的健康尽守职责。为了做到这一点,裁判员必须提高控制比赛的能力及判罚的准确性。积极的跑动、得当的选位是提高控制比赛能力及判罚准确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裁判员的跑动与选位还体现出一个裁判员的风度,那种跑动迟缓、选位不当而经常影响比赛的裁判员,会给人们留下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会引起运动员的不满,降低运动员对裁判员的信任感,为裁判员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 现代足球运动对裁判员跑动与选位的要求 

现代足球朝着技能、体能和心智能等高度全面发展的方向前进,而片面强调技能或体能的时代已经结束。攻守平衡、整体而快速的攻守,是现代足球运动的发展趋势之一,这种"快"对裁判员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耐力好。足球场地大,比赛持续时间长,根据历年来统计材料证明,一场比赛裁判员的跑动距离一般在6000-7000米,说明一名裁判员要完成一场比赛的裁判任务必须具有良好的耐力基础。裁判员除了一般耐力之外,还必须具有良好的速度耐力,因为现代足球攻守转换频繁,需要裁判员连续往返的冲刺,如果没有良好的速度耐力是难以紧紧跟随球的发展变化的。同时,在紧张而激烈的比赛中往往容易产生疲劳,致使注意力分散,影响判罚的准确性。

2、速度快。现代足球的特点突出体现在"快"字上,队员的跑动速度以及比赛中攻守转换速度加快,双方争夺更加激烈,犯规次数增多,这种情况对裁判员速度的要求也相应提高。如果裁判员没有良好的速度素质,不能跟随球的发展变化及时到位,往往造成在关键时刻或关键问题上失误,出现不必要的***,影响比赛顺利进行。

3、预见性。就大多数裁判员来?quot;预见"往往跟不上球的速度,因为裁判员的跑动是根据球的移动而移位,是被动的。怎么样变被动为主动,这就要求裁判员要提高预见的准确性,也就是说裁判员要预见球的发展方向,提前跑动,如果提前0.5秒,裁判员就可提前跑动几米,这样,就可以弥补速度慢的缺点,裁判员的跑动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

4、选好位。裁判员具有预见性就可以紧跟球的发展,与球保持适当的距离,但这不等于裁判员就能看清楚双方队员的动作。在比赛中经常出现这种情况,有时观众在看台上看到运动员的犯规动作,而裁判员还没有看到,裁判员与运动员的距离比观众近好几倍,为什么还看不到呢?显然这主要是裁判员所选择的位置不当,由于与双方队员的重叠,而影响裁判员的观察。上述例子说明裁判员不仅仅与球保持适当的距离,更重要的是选择好位置。

裁判员的选位要做到:一快、二勤、三防止。

一快:裁判员反应要快。

二勤:裁判员脚步移动要勤。

三防止:裁判员在移动中防止与双方队员位置重叠。

(三)跑动方法与跑动路线

1、跑动方法

裁判员的跑动方法可分为正面跑、侧面跑、倒退跑。不论***用哪种跑动方法,其基本的要求是始终面向球,因为对方队员争夺的焦点是球。一般情况下,裁判员在球的进攻方向后面时***用正面跑;裁判员在球的进攻方向前面时***用倒退跑;裁判员在球的进攻方向侧面时***用侧向跑。由于场上情况变化无常,裁判员的跑动方法也要随之变化。

2、跑动路线

目前国内外均***用对角线裁判制,其基本要求如下:

(1)裁判员的位置保持在球的左侧后方距球10~15米,与助理裁判员保持密切的联系。

(2)裁判员所选的位置避免与双方队员的位置重叠。

(3)裁判员不应影响队员的活动与传球路线。

(4)裁判员要快速通过中场。

对角线裁判制是沿球场的对角线方向活动,但并不意味着裁判员的活动不能离开这条线,而应根据不同情况***用不同的跑动路线。根据目前国内外的不同跑动路线可以归纳为四种:大S形跑、跟踪跑、小S形跑和直线跑。

大S形跑。这种跑动路线使裁判员保持在球的左侧后方与助理裁判员保持密切的联系,球在进攻方向的左侧发展时能与球保持较近的距离。***用这种跑动路线,一般情况下先向前插入不多,所以裁判员基本上不会影响运动员的活动和传球路线。但当某队快速反击时往往距球较远。球在右边发展时,裁判员向右路靠近较少,因此,往往距球较远,一旦在右路判罚犯规后不易及时到位。目前这种跑动路线基本上不被***用。

跟踪跑。这种跑动没有固定的路线,裁判员是以球为中心进行跟踪,它的最大优点是始终与球保持较近的距离。但当球由右路向左路转移时裁判员不能始终面向助理裁判员并保持与助理裁判员的联系,有时也容易影响队员的活动和传球路线。这种跟踪跑对体力要求相当高,因此***用不多。

小S形跑。这种跑动路线使裁判员与球保持较近的距离,球在中路或右路发展时能在球的左侧后方保持与助理裁判员的联系,球在左路发展时裁判员往往背向助理裁判员,***用这种跑动路线,裁判员可根据球的发展提前插到其运行的前方,球发展到罚球区内能及时跟上。小S形跑比较节省体力。

直线跑。这种跑动与小S形跑大体上相似,由于它基本上是处于两个罚球区之间的直线活动,对左右两路都保持较近的距离,因此,对左右两路的情况观察较清楚,一旦判罚后能及时到位,避免不必要的***。由于是处于两个罚球区之间的活动,因此,裁判员就能把握罚球区内的判罚。

直线跑较节省体力,但球在左路发展时往往背向助理裁判员。现代足球运动对裁判员跑动提出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裁判员的年龄、身体及训练水平始终与运动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从足球运动发展看,小S形跑和直线跑是比较适宜的,***用也较多。

现在各队都有自己的技术风格与战术特点,应变能力也很强,他们往往在比赛中根据不同对象改变自己的打法。因此,裁判员不能一成不变地***用一种跑动路线来执行一场比赛,裁判员也应具有应变能力,根据不同的打法与特点,***用不同的跑动路线。例如,某队***用长传为主的打法,裁判员可***用直线或小S形跑;某队以短传为主,稳扎稳打,层层推进,裁判员可***用跟踪跑等。总之,裁判员的跑动路线也要随着不同情况而有所改变。

裁判员在选择***用跑动路线时也应考虑到场地、气候情况及本人体力状况而有所变化。如气候炎热、比赛场地地势高、裁判员体力差的情况下,则应***用较为节省体力的跑动路线。   

一、如何预防和制止比赛中的严惩犯规和暴力行为

(一)坚持严格执法

规则是指导比赛顺利进行的法,规定了哪些行为动作是可以做或不可以做的;哪些应制止或处罚。裁判员作为绿茵场上法官,在临场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规则的基本精神和条文方能引导比赛顺利进行。

严格执法应体现在全面准确地执行规则的各项条款,而不是有所偏废。全场判罚尺度要一致而不是时松时紧 或有亲有疏;对对人不对球的粗野动作、报复行为和对裁判员判罚表示不满等的非体育道德行为,则要从严判罚。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严格执法,才能树立裁判员的权威,赢得队员尊重,有利于预防或减少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二)提高判罚的准确性

严格执法的效果最终体现在判罚的准确性上。光严不准,严就失去了意义,既违背规则,又损害裁判员的尊严和形象,而且容易引发队员的不良情绪和报复行为。实践中,由于裁判员的错判漏判,而导致场上出现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使比赛失控的教训是不少的,应引以为戒。

(三)准确使用红黄牌

裁判员根据规则和队员犯规事实出示红黄牌是教育和处罚队员的一种手段,对预防和制止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有着直接的明显作用。但是出示红黄牌要达到预期目的,关键还在于出牌的准确性,只有准才能令人心服,起到积极的威慑作用。凡该出不出,不该出乱出,或量刑不当,红黄牌颠倒使用,都可能诱发场上不安定因素,甚至引发适得其反的结果。

(四)加强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的配合

由于比赛中的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出现,尤其这类犯规出现在裁判员视线以外时,就近的助理裁判员给予准确适时的积极协助,是制止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的有效方法。如果助理裁判员对这类犯规视而不见,不予协助,那么其后果很容易引发队员在裁判员身后进行"战争"。

 足球裁判技术——红黄牌的使用

一、 红黄牌的由来

在红黄牌问世之前,裁判员对队员实行警告或罚出场时,只能用语言或手势来表示。但是由于语言和手势不统一,在国际足球比赛中容易产生误解和矛盾。为了克服语言不同而给裁判工作带来的困难,同时也向场外领队、教练及其他人员明确表示对谁给予了警告或罚出场,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决定,在1***0年墨西哥举行的第九届世界杯足球赛中使用红黄牌。该届比赛结束后,通过总结,国际足联技术研究小组在报告中指出,用红黄牌来表示对运动员警告和罚出场的做法应该在高级比赛中普遍使用。自此以后,凡由国际足联主办的世界性足球比赛均使用红黄牌,各洲与国家协会纷纷仿效。  

二、使用红黄牌的目的意义  

裁判员使用红黄牌是严格招待规则和比赛纪律,制止非体育道德行为、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引导比赛正常进行的一种教育手段。它有利于运动员在技战术水平、体育道德等方面有所进步;有利于鼓励进攻,鼓励进球,使比赛更精彩;有利于裁判员控制比赛的秩序,促使比赛顺利进行。  

三、准确使用红黄牌的四个要素 

所谓使用红黄牌,首先需要搞清两个基本问题:

第一,该不该亮牌?该亮不亮或不该亮乱亮,就错了。

第二,该亮什么牌?"量刑"不当,红黄牌颠倒,也错了。

在实践中要想提高使用红黄牌的准确性,应注重以下四个要素:一是自信心强,这种信心和魄力来源于裁判员稳定的心理状态、准确的观察和判断,以及理解、运用规则的良好能力。二是有根有据,即判罚的依据是运动员的犯规违反规则的规定。三是掌握时机,即判罚的时机应选择在防止事态扩大与恶化的时刻,能起明显教育效果。四是合乎情理,即善于区别对待,针对不同情况,不同性质的犯规,作出合情合理的判罚。

实践证明,这四要素要有机结合,融会贯通方能充分发挥红黄牌的积极作用。总而言之,裁判员在行使警告与罚出场的职权时,须有原则性和灵活性,合法又合理,二者缺一不可。

四、使用红黄牌的一般方法与要求

(一)红黄牌的规格应以清晰可见和使用方便为原则。通常由薄型塑料卡制成,颜色以鲜红和桔黄为宜,规格一般8×11厘米。

(二)裁判员上场前,应检查自己是否携带红黄牌,并且要将红黄牌分别放置于夹子的两边袋内,或裁判服的两个口袋中,避免执行中出现漏带或出示错误的被动局面。

(三)裁判员决定对运动员实行警告或罚出场时,应区别情况,***用令运动员走过来或裁判员主动跑向前的方法,以有利于维护裁判员的尊严和教育运动员,不宜机械划一地***用某一种方法。

(四)凡出示红黄牌时,裁判员与运动员要保持一定的距离(2米左右),这样被罚对象清楚,既教育犯规队员,也教育其他队员,同时还可避免因队员对判罚不满而企图抢牌的现象。

(五)不宜在人群中出示红黄牌,否则运动员及场外的其他人员看不清对谁进行警告或罚出场,也容易发生队员因对判罚不满而造成围哄、拉扯裁判员的现象。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裁判员应避开人群,令被罚的队员单独过来后再予以教育与处罚。

(六)凡对运动员出示红黄牌,尽可能不让他预先发现你的意图。出示前裁判员认为有必要教育一下时,语言必须中肯简短。凡出示红黄牌后,裁判员无须与处罚对象对话,应尽快恢复比赛。

(七)严格沿用国际足联统一规定的手势出示红黄牌(手持牌子下角,单臂伸直上举),切勿将红黄牌直接指向运动员的脸部或胸部,否则有损裁判员的风度,也容易招惹是非。特别要提一下,个别裁判员经常喜欢***用摸口袋***装出示的做法吓唬运动员,是不可取的。

(八)在同一场比赛中,同一名队员被第二次警告时,裁判员应先出示黄牌,紧接着再出示红牌,以示该队员系第二次警告而被罚出场。

(九)不论出示红牌或黄牌,裁判员都应及时记录被罚队员的号码、事实和犯规的时间,以利赛后向主办机构作出书面报告。一般情况下,多是先出示红黄牌,后记录,但有时候也可以先记录后出示红黄牌。不论***用哪种方式,所用时间切忌过长。只有在出示红黄牌及记录完毕后,才可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十)凡出示红黄牌时,在裁判员未发出信号恢复比赛之前,队员不得擅自发球,一旦发现违犯上述规定的情况,裁判员应及时制止,如将球射入球门,则无效。

(十一)当罚令队员出场时,裁判员应待被罚出场的队员离场后,再以信号批示恢复比赛。不准被罚出场的队员坐在替补席上。

如何做好一名足球裁判员大约2000字论文

《国际足联最新裁判员,助理裁判员体能测试方法》 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

测试一

测试目的:在特定比赛距离下反复跑动过程中的平均跑速

测试方法:

·6组40米冲刺跑,每组冲刺后1分30秒恢复(从终点走回起点).

·行进间起动,前脚在距离起点电子计时门1.5米远处的线上.

提示:如果不能***用电子计时,那么就由一名观察员在测试裁判员通过第一个门的瞬间给出准确的旗示信号,另一名观察员在终点处当裁判员冲过终点瞬间停表.

·为保持测试的一致性,本测试应在田径跑道上完成.

测试过程:

·所有测试裁判员列队站好,当裁判长发出电子计时门准备好的信号后,裁判员自己决定什么时候起动.

·计时设备:在起点和终点放置电子计时门.

·时间要求:

⒈国际裁判每次测试不能超过6.2〃,国际助理裁判不能超过6〃.

⒉国家级裁判每次测试不能超过6.4〃,助理裁判不能超过6.2〃.

⒊女子国际裁判每次测试不能超过6.6〃,助理裁判不能超过6.4〃.

⒋女子国家级裁判每次测试不能超过6.8〃,助理裁判不能超过6.6〃.

其它指示:

·如果裁判员在测试过程中摔倒或失误,则可以补测一次

·如果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在6次测试中有一次失败,那他只有一次补测机会(在6次测试完成后马上进行),如果失败两次,则为测试失败.

·在测试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带钉子的跑鞋.

测试二

测试目的:高强度反复跑能力

测试方法:间歇式听哨声跑动.(为保证测试的一致性,测试应在田径跑道上完成)

50米慢走--150米跑

测试过程:

·每一名测试者必须在哨声响前到达用四个标志桶标出的慢走区域(跑道从起点1开始150处前后各3米放置标志桶),如果裁判员在30秒内没有任何一只脚到达慢走区域,测试人员将给信号让其停止测试.

·测试者在第二声哨响起前不能离开慢走区域,因此,助理测试人员必须拿着旗子站在起点处,在第二声哨响起前,他们应将旗子平举,拦在跑道上,哨声一响,他们必须马上放下旗子,被测试裁判员才能起跑.助理测试员要读秒(例如15秒,10秒,5秒),以通知·被测试裁判员准确的时间.旗子必须是听到哨音后放下.

·被测试裁判以最多6人一小组为测试组合(最好).

提示:如果可能,可以***用4个不同的起点,每一组有一个监督员监督完成整个测试.

·计时设备:

一个计时器和一把哨子,跑动和慢走区域要标志清晰.

·其它指示:

每个助理测试员必须配备秒表,用来计算慢走区域恢复时间. 关于男子测试时间

· 裁判长第一声哨后,国际级裁判从起点1开始起跑,30秒内跑完150米;然后50米慢走,35秒内完成;第二声哨后,从起点2起跑150米,30秒内完成;然后再慢走50米,35秒内完成.这样刚好完成一圈.这个测试最少测10圈.

·国际级助理裁判员测试程序:方法与裁判员测试相同,裁判长第一声哨后,助理裁判员从起点1开始起跑,30秒内跑完150米;然后50米慢走,40秒内完成;第二声哨后,从起点2起跑150米,30秒内完成;然后再慢走50米,40秒内完成.这样刚好完成一圈.这个测试最少测10圈.

·裁判长第一声哨后,国家级裁判从起点1开始起跑,30秒内跑完150米;然后50米慢走,40秒内完成;第二声哨后,从起点2起跑150米,30秒内完成;然后再慢走50米,40秒内完成.这样刚好完成一圈.这个测试最少测10圈.

·国家级助理裁判员测试程序:方法与裁判员测试相同,裁判长第一声哨后,助理裁判员从起点1开始起跑,30秒内跑完150米;然后50米慢走,45秒内完成;第二声哨后,从起点2起跑150米,30秒内完成;然后再慢走50米,45秒内完成.这样刚好完成一圈.这个测试最少测10圈.

关于女子测试时间

·裁判长第一声哨后,国际级女子裁判从起点1开始起跑,35秒内跑完150米;然后50米慢走,40秒内完成;第二声哨后,从起点2起跑150米,35秒内完成;然后再慢走50米,40秒内完成.这样刚好完成一圈.这个测试最少测10圈.

·国际级助理裁判员测试程序:方法与裁判员测试相同,裁判长第一声哨后,助理裁判员从起点1开始起跑,35秒内跑完150米;然后50米慢走,45秒内完成;第二声哨后,从起点2起跑150米,35秒内完成;然后再慢走50米,45秒内完成.这样刚好完成一圈.这个测试最少测10圈.

·裁判长第一声哨后,国家级女子裁判从起点1开始起跑,35秒内跑完150米;然后50米慢走,45秒内完成;第二声哨后,从起点2起跑150米,35秒内完成;然后再慢走50米,45秒内完成.这样刚好完成一圈.这个测试最少测10圈.

·国家级助理裁判员测试程序:方法与裁判员测试相同,裁判长第一声哨后,助理裁判员从起点1开始起跑,35秒内跑完150米;然后50米慢走,50秒内完成;第二声哨后,从起点2起跑150米,35秒内完成;然后再慢走50米,50秒内完成.这样刚好完成一圈.这个测试最少测10圈.

国家一级足球裁判好考吗?

要想做一名优秀的足球裁判要求是很高的也很不容易的,平时需要很多的关注,最主要的是临场主要注意一、政治素质:要模范地遵守裁判员守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足球事业,热爱足球竞赛工作要有为我国足球事业奉献一切的精神;要有高尚的裁判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秉公执法,做到对等有声望的球队与无声望的球队一个样,对待著名的球星与无名的新手一个样,对待本国球队与外国球队一个样;要具有良好的品质,作风正派,保持廉洁,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态度和蔼,言行有礼,言谈高雅而又有风趣,举止洒脱而平易近人,落落大方,助人为乐,善于合作,要诚实、谦逊、果敢和热忱;要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严格的纪律性,自学的遵守赛会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业务素质:要精通足球规则和裁判法,并能把规则的精神运用到实际比赛中;要懂得足球技术和战术,了解当今世界足球运动发展的趋势,使自己的临场判罚“尺度”与足球运动的发展同步,做足球运动发展的推动者,要及时了解世界重大比赛中优秀裁判员判罚水平和执行规则的情况,不断总结,不断进行观念更新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判罚水平。 三、身体素质:足球裁判员在一场激烈的足球比赛中,不仅要跑8千到1万米,而且,大脑皮层还要不断地接受来自各个不同地主,不同方向和不同对象的各种各样的突发性的信号***,然后根据规则中的复杂条款进行快速的思维,并要球在极短的时间内作出准确的应答活动。因此,足球裁判员的临场工作,是项复杂、细致和艰苦的工作,不仅是高强度的体力劳动;而且是高强度的脑力劳动。所以,足球裁判员必须具有健康的体魄,特别要具有足球裁判员需要的速度和速度耐力。要经常地进行身体锻炼,要在临赛前的15天,有***和系统地进行身体训练。只有这样,才能精神饱满,头脑清楚,反应迅速,思维敏捷,才能连续紧张地进行工作,才能跟上和适应足球运动发展的需要。 四、心理素质:一个足球裁判员,不管比赛多么激烈、复杂和困难,不管临场中遇到什么问题都要保持稳定的情绪,良好的注意力,坚强的意志,必胜的信念和旺盛的斗志以及不受任何干扰的自我调节和控制能力,临场执行裁判工作的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大胆、果断和冷静。这是发挥判罚水平的重要因素。所以,足球裁判员要加强心理训练。 要想做好一名裁判员:必须通过经验积累,大赛洗礼! 1.不能一碰就吹,鼓励好的防守,防守持球队员,时间和距离因素不适用。2.攻击和防守“一对一”时,应注意区别阻挡和撞人。如果防守队员积极滑步,没有四肢动作,应判为好的防守,除去“有球有理”的想法。3.无球区犯规成上升趋势,应密切关注无球区内的摆脱,掩护,要位和反要位。4. 违反体育道德犯规问题5. ***摔的问题6. 犯规战术的问题 7. 熟练掌握足球比赛规则做到以上要求就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裁判员了,再加上自己的天赋与磨练,不久你将成为一名优秀的裁判员!

国家一级足球裁判

1、不是很难,但是考国家一级必须从省***、省二级一步一步向上考。

2、国家一级足球裁判要有良好的体能:

体能测试内容12分钟跑,2800达标,2个50米,2个200米。理论考试就是考规则。

3、在我国,足球裁判分为国家级一级、省一级、省二级。省一、二级裁判由地方足协组织考试评定;国家级裁判由中国足协组织考试评定。

求足球比赛的裁判规范

要成为一名国际级裁判,你首先得通过此前的国家各级裁判资格考试。成为国家级裁判并具有一定执法经验后,才可由中国足协向国际足联提出国际级裁判的申请。申请表格一般提前一年在10月31日之前递交给国际足联,国际级裁判的要求主要包括:在次年1月1日之前年龄在25岁到45岁之间;在本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连续执法两年以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裁判员队伍是体育战线的一文重要力量,裁判员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为加强裁判员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强化制度管理,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技术精的裁判队伍,进一步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裁判员管理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体委下发的“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和北京市裁判员管理条例,本办法是依据上述文件和我区具体情况制定的,未包括在内的条款和内容仍执行国家体委和市体委以及单项组织对裁判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由北京市东城区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体委)公布施行,由区体委主管科室和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技术等级的裁判员必须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以“裁判员守则”为行动准则,并且身体健康,符合本项目对裁判员身体素质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系统

第五条管理体制

我区各运动项目的裁判员必须接受区体委和体育总***属各单项运动协会的双重管理。

第六条裁判委员会

(一)区级各单项协会应成立裁判委员会(简称裁委会)配合区体委对该项目等级裁判员进行管理、教育、考察和培训、组织讲学、咨询、考核评定等经常性活动,推荐和建议对裁判员的培养使用晋级、派出、奖励与处分等工作。

(二)裁委会应由该单项协会选举或协商产生,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思想作风正派,在本项目有一定影响和组织能力的人组成,并应吸收区体委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接受市体委和市单项协会的业务指导。区体委对所属裁委会及裁判员队伍具有领导、管理、协调、监督的职责。并负责制定裁判员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使用与考核

第七条培养及使用原则

根据裁判员的实际业务能力和临场技术水平及工作需要,由单项裁委会协商推荐、区体委统一调配使用。培养选拔对象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在裁委会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内定名单,落实到人,优先使用培养目标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八条裁判员义务。各等级裁判员应积极参加各级比赛裁判工作,按市体委要求,一级以上裁判员(含一级)每年必须参加两次以上区体委组织的裁判任务和活动,否则区体委有权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不再选调派出。

第九条派出

(一)派出担任市级以上比赛任务,凡国家体委、市体委点名者,无特殊原因不更换,未点名的任务,由区体委同单项裁委会协商、确定人选,区单项协会或裁委会未经区体委同意不能派出裁判员。

(二)凡聘请、选调裁判员参加区级以上裁判工作,由区体委与裁判本人所在单位联系借调,经该单位同意后方能参加裁判工作,未经区体委及本单位同意,一律不得参加区级以上竞赛裁判工作。

(三)临时性比赛任务亦应遵循上述原则和程序。

(四)派出参加市级以上裁判工作的裁判员,需按组织手续由市体委发函。经区体委和裁判员所在单位同意后,方能通知本人,任何市级以上的比赛如先通知本人,后通知组织系统者一律不予派出。

第十条年度考核

(一)二、***裁判员由区体委责成各单项裁委会组织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不参加年度考核,原则不安排当年裁判工作(一级以上裁判由市单项协会进行考核)。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考核或三年不参加指派的工作任务者将撤销其等级称号。

(二)各单项协会裁委会应制定本项目的裁判工作年度***和培训、使用***,每一至两个月组织一次所属裁判员业务学习,对所管理的裁判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能力定期进行考核评定,对表现优秀、工作成绩卓著者应给予表扬、奖励或推荐参加晋级考试。

第四章审批与晋级考试

第十一条申请报考二、***裁判程序

(一)申报二级裁判员必须是已获得***裁判员称号一年以上并符合二级裁判员规定报考条件者,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附***裁判员证书一并送报区体委,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申报裁判员第一次考试末被录取者,第二次报考时仍须按规定重新办理申报手续,并重新参加各项考试。

第十二条关于二、***裁判员的申报条件

(一)思想进步、工作积极、作风正派、遵守“裁判员守则”、热爱竞赛裁判工作。

(二)二级裁判员应该熟悉规则和裁判法,并能比较准确地运用,有一定裁判工作经验,在区(县)级竞赛中能胜任正、副裁判长职务。***裁判员应懂得该项规则和裁判法,并能基本上正确运用或经过区县体委举办的裁判员训练班学习,能担任区县以上竞赛裁判工作。

(三)年龄规定:体力项目,不超过40岁,非体力项目年龄不限,但重点培养审批30岁以下青年裁判员,以向更高级别创造条件。德才兼备可优先审批。

(四)文化程度:二级裁判员须具备高中(中专)以上相当于高中(中专)文化水平。***裁判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第十三条培训和考试

(一)各项目的二、***裁判员培训、考试,由区体委委托单项裁委会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裁委会3—5人和区体委主管部门l—2人组成,负责全部考试工作,考试结束后,须将书面材料报区体委备案。

凡符合申报条件,经理论、实践、身体素质(根据项目需要)三项考试均合格(百分制80分以上)由考委会综合评定,择优推荐,报区体委审批。

(二)裁判员晋级考试前,须举办培训班,各单项裁委会可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班,但申报二、***考试的培训班,必须经区体委批准,由主管业务部门审定考试***、试题和答案,否则申报等级无效。

(三)裁判员等级考试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力求考出水平,杜绝不正之风,若发现考生***、弄虚作***或工作人员收礼、受贿、***等不正当行为立即取消考生资格,工作人员按规定,据情给以处分。

(四)考试内容:

晋升二级:

(1)理论考试: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2)实践考试:结合原级比赛,安排临场工作,考核执行裁判的全面能力。

(3)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和标准由考委会制定。

***:

1、理论考试: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2、实践考试:结合原级或基层比赛,考核临场能力。

3、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和标准由考委会制定。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区体委正式发出的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属东城区体委。

裁判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在他进入比赛场地时,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 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果等所作的判决,应为最后判决。他应当:

a.执行规则

b.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记录比赛成绩和比赛时间,使比赛赛足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同意的时间,并补足由于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损耗的时间。

d.因违反规则、遇风雨、观众或外界人员干扰及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一经投邮即为合乎手续。

e.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不端和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该队员的姓名和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f.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及巡边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g.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可能迅速地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队员能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接受任何护理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h.裁判员对于场上队员的暴力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以及经警告后仍犯有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i.在每次比赛暂停后,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j.审定比赛用球是否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担任国际比赛裁判工作的裁判员,应穿着和比赛双方服装的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裁判服。

2.国际比赛的裁判员,除有关国家的协会同意选派本协会下属人员担任外,应由中立自家人员担任。

3.裁判员必须从正式的国际裁判名单中选派。在业余和青年国际比赛时,可不***用此决议。

4.在比赛前、比赛中或比赛后,遇有观众、工作人员、队员,已登记的替补队员或其他人员不守纪律或有不正当行为,不论发生在球场内或球场附近,裁判员均应向主办机构报告,以便***取适当措施。

5.巡边员是裁判员的助手。如裁判员处在有利于判断的位置,并看清楚发生的情况,则不必考虑巡边员提示的信号。如巡边员是中立的,且处于更有利位置时,则裁判员应考虑巡边员的信号。如巡边员在球进入球门前及时提供了信号,则裁判员可考虑巡边员提示的信号而判该球无效。

6.裁判员只能在恢复比赛前更改判决。

7.如裁判员已决定运用有利条款,使比赛继续进行,则不论使有利一方是否获益,即使未给任何手势表示,也不得任意改变原决定。运用有利条款并不表示对犯规队员不予处理。

8.制定规则的用意是使比赛顺利进行,尽可能少地受到干扰,裁判员应判罚故意犯规行为。如经常对情节轻微的犯规和仅属怀疑的犯规鸣哨判罚,会使队员反感、动怒并影响观众情绪。

9.按规则第五章(d)款的规定,裁判员在发生严重骚乱时有权终止比赛,但无权取消任何一队的比赛资格,或决定比赛的胜负,裁判员应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10.队员同时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犯规行为时,裁判员应对较重的犯规进行判罚。

11.裁判员本人未能发现的情况,应依照中立巡边员提示的信号作出处理。

12.比赛时,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场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内。

13.比赛进行中,教练员可以向场内运动员传达战术上的指示,但无论是教练员或其他官员都必须严守其责,且只允许在规定的技术区域内进行场外指挥。

14.担任比赛的替补裁判员一定要按照国际足球理事会制定的规定进行工作

第六章 巡边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巡边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1.何时球出界成死球;

2.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3.当要求替补时。

他们还应协助裁判员按照规则控制比赛。巡边员如有不正当行为或不适当地干扰比赛,裁判员则应免除其职务并指派他人代替(裁判员应将此情况上报主办机构)。巡边员使用的手旗,应由比赛场地所属的俱乐部提供。

国际理事会决议

1.中立巡边员应对裁判员未发现的犯规行为提示信号,引起裁判员的注意,但仍应以裁判员的决定为准。

2.国家A级比赛,各国足球协会必须选派当年度国际足联在册的中立国巡边员。

3.在国际比赛中,巡边员的手旗应用鲜明的颜色,如鲜红及**等,建议在其它比赛中也***用该色手旗。

4.只有根据裁判员对巡边员不合理干扰或不称职报告,才可给巡边员纪律处分。

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应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双方同意另定除外,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a.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

b.在每半场时间终了时或全场比赛结束后,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时间至罚完为止。

除经裁判员同意外,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如裁判员因根据规则第五章中任何原因中途停止比赛时,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承认当时比赛结果外,该场比赛应全部重新进行。

2.上半场终了后,队员有休息的权利。

第八章 比赛开始

a.比赛开始前,应用投市方式选定开球或场地,先挑的一方应有开球或场地的选择权。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的一名 队员将球踢入(即踢动放走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对方半场开始。在球被踢出前,每个队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还应当保持距球不少于9.15米;球被踢出后,须滚动到它自己的圆周距离时,才应认为比赛开始,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b.在进一球后,应由负方一名队员以同样方式,重新开球继续比赛。

c.下半场开始时,两队应互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开球。

罚则:

a.任何违反本章规则的开球都应重开。如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再次触球,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

b.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c.开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

d.比赛如因本规则未规定的原因暂停时,球并未越出边线或球门线,则恢复比赛时,裁判员应在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球着地即恢复比赛,如果比赛暂停时球在球门区内,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位置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坠球时在球落地之前,队员不得触球,否则应由裁判员重新坠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当裁判员坠球而在球未着地前,如有队员犯规,则裁判员应按其犯规的轻重,予以警告或罚令出场。因为队员犯规时球不在比赛中,不能判由对方踢任意球。裁判员应重新坠球。

2.禁止由参加比赛队员以外的人开球。

第九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下列情况成死球:

1.当球不论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2.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自比赛开始至比赛终了,比

赛均应在进行中,包括:

a.球从球门柱、横木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b.球从场上的裁判员或巡边员身上弹落于场内。

c.场上队员犯规而裁判员并未判罚。

国际理事会决议

球场内各区域的界线,均应包括在各区域的范围以内。因此,边线及球门线均属于比赛场地。

第十章 计胜方法

除规则另有规定外,凡球的整体从门柱间及横木下越过球门线,而并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均为攻方胜一球。

在比赛中,胜球较多的一队为得胜队,如双方均未胜球或胜球数目相等,则这场比赛应为“平局”。

国际理事会决议

1.规则第十章规定的胜或平的方法,不得作任何更改。

2.在任何情况下,球在进入球门前受外界干扰所阻止,不能判为胜一球。如这种情况发生在比赛中,除执行罚球点球时外,应暂停比赛,由裁判员在事故发生的地,点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3.如有观众进入球场,企图阻球入门,但未触及球,如该球进入球门,则应判胜一球。如该观众触及球或妨碍比赛,则裁判员应暂停比赛,在事故发生地点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第十一章 越位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iE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十二章 犯规与不当行为

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a.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b.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后或身前,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c.跳向对方队员。

d.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e.除对方正在阻挡外,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f.打准企图打对方队员准向对方吐唾沫。

g.拉扯对方队员。

h.推对方队员。

i.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该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如果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任何一项者,应判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如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什么位置,都应判罚球点球。

队员犯有下列五项犯规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带有危险性,例如:企图去踢守门员已接住的球。

2.当球并不在有关队员控制范围之内时,目的不是为了争球而用肩部去做所谓的合理冲撞。

3.队员不去踢球而故意阻挡对方者,例:在球与对方之间跑动或用身体阻挡对方。

4.冲撞守门员,但下列情况除外:

a.守门员抓住球时;

b.守门员阻挡对方队员;

c.守门员在本方球门区以外。

5.比赛中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时:

a.以手控制球后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抛球再接住,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b.持球后在行走4步过程中及其前后,虽已使球进入比赛状态,但未经罚球区外同队队员或罚球区内外的对方队员触球前,根据第5(c)条的情况自己再次用手触球。

c.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后,守门员用手触球。

d.裁判员认为由于战术上的目的,有意停顿比赛,延误)比赛时间而使本队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以上情况都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e.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f.比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加入比赛或在比赛进行中离场:意外事故除外),不论哪一种情况,事先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者。

g.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由对方在暂停比赛时球的所在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h.如犯规队员另有更严重的犯规情节时,则应按规则的有关规定判罚。

i.队员连续违反规则。

j.用言语或行动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者。

k.有不正当行为者。

除发生更严重的犯规外,队员的行为属上述最后三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给予黄牌警告,并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6.裁判员认为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罚令其出场并出示红牌:

a.犯有暴力行为。

b.严重犯规。

c.用污言秽语或进行辱骂。

d.经黄牌警告后,因犯规又被给予第二次黄牌警告。

因罚令队员出场使比赛暂停,如该队员并未违反其它规则时,则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守门员在罚球区内接球并故意用球掷击对方或持球推击对方,裁判员应判罚球点球。

2.队员为躲避对方抢截而转身背向对方队员时,对方队员可***用非危险动作进行冲撞。

3.在球门区内,裁判员认为进攻队员故意用身体冲撞对方无球守门员时,应判由守方队员踢间接任意球。

4.队员借助同队队员的肩部跳起顶球,裁判员应对该队员的不正当行为给予警告,并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5.在比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参加比赛,应在边线外“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应用清晰手势使队员明确地知道可以进场。裁判员不必等比赛成死球后才示意队员进场,但何时发出信号应由裁判员决定(不适用违反规则第四章的规定)。

6.规则第十二章中,并未要求裁判员必须暂停比赛去警告队员,可以运用有利条款,待比赛成死球后再警告该队员。

7.队员掩护球时自己不接触球,而设法阻挡对方队员使其不能触球,这并不属于规则第十二章第3 款所指的犯规,因球在该队员的控制范围,他可根据战术需要而掩护球。在这种情况下,对方队员可以做合理冲撞。

8.队员故意伸展双臂上下摆动,并移动位置阻挡对方队员前进,而迫使对方队员改变方向时,虽未发生身体接触也应算作不正当行为,裁判员应对该队员给予警告,并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9.队员故意阻挡对方守门员,企图阻止守门员发球继续比赛,从而促使守门员出现规则第十二章第 5款(a)项所指的犯规时,裁判员应判该队员犯规,并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10.裁判员已判定任意球后,如有队员因辱骂或用污言秽语表示强烈不满而被罚令出场时,应在该队员离场后再令对方罚任意球。

11.任何队员不论在场内或场外,凡有不正当行为、暴力行为,或使用污言秽语、辱骂性语言,不论这些行为或语言是针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巡边员或其他人员,均属犯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