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月24日凌晨4:05,法国杯1/16决赛迎来一场比赛,巴黎圣日耳曼在主场迎战斯特拉斯堡。上半场,卡瓦尼低射破门。下半场,内马尔秀了一下彩虹过人绝技,这一动作惹怒了对手,随后被对手连环踢受伤下场。迪马利亚门前垫射破门。最终,巴黎2-0斯特拉斯堡,成功晋级下一轮。
比赛第1分钟,贝尔特钠在左路高速插上,接应队友的直塞球后,直接把球横传中路,门前的卡瓦尼没能踢到皮球。3分钟后,舒波-莫延在禁区弧顶卸下队友传出的高空球后,直接球斜传至禁区内,卡瓦尼高速插上推射破门。第12分钟,迪马利亚在禁区中间大力抽射,皮球稍稍高出横梁。
第27分钟,巴黎获得直接任意球机会,内马尔主罚,皮球越过人墙直奔球门左上角,门将飞身把球扑了出去。5分钟后,巴黎在同样的位置又获得任意球,内马尔依旧选择打左上角,结果皮球高出了横梁。第34分钟,卡瓦尼脚后跟妙传,迪马利亚前插带球突破至禁区内,随后横传门前,后点的内马尔包抄射门,但在后卫的倒地干扰下,皮球出了底线。
第40分钟,巴黎开出角球,卡瓦尼门前高高跃起头球攻门,门将泽尔斯反应神速单掌把球拍了出去。第43分钟,卡瓦尼左路拿球回传给内马尔,内马尔大力抽射被门将扑出,迪马利亚跟上补射击中门柱弹出。第57分钟,内马尔禁区***彩虹过人后抽射,皮球偏出左门柱。5分钟后,惹怒对手的内马尔被对手犯规后无法坚持受伤下场。第79分钟,迪马利亚门前包抄垫射破门。
巴黎首发:1-阿雷奥拉、4-蒂洛-科雷尔、5-马尔基尼奥斯、2-蒂亚戈-席尔瓦、3-贝尔纳特、6-阿尔维斯、8-德拉克斯勒、11-迪马利亚、10-内马尔(62'15-穆萨-迪亚比)、9-卡瓦尼、7-舒波-莫廷(90'16-赫塞)
斯特拉斯堡首发:1-泽尔斯、2-阿内巴、4-马丁内斯、3-恩杜尔、5-卡罗尔(46'12-肯尼-拉拉)、6-安东尼-贡萨尔维斯、11-利埃纳尔、7-泽姆泽米、8-努诺-达科斯塔、10-格朗西尔、9-莫蒂巴(66'16-佐希)
1、分析:
彩虹过人当然不算羞辱,更谈不上犯规。但在特殊的情景下,过分的炫耀就有羞辱的意思了。就好比两个人当众比武,一个武功高出许多,本可直接解决对手或者留下足够的面子,但是他非得把对手的衣服全***,对手自然就恼羞成怒了。这也是为什么内马尔会被说是羞辱的原因。
2、个人观点:
足球是圆的,只要在规则内怎么踢都可以,至于犯规则要以达到进攻或防守目的为尺度,不能过分人身攻击。愿赌服输,输不起就别玩。没有规则说足球场上不准炫技,至于怎么炫,完全取决于球员自身,因此内马尔的行为可以被认为不成熟,只顾着自己玩,没考虑对方的感受,但无可厚非。后卫一把将内马尔推倒,虽然有恼羞成怒的成分,但这一动作从防守的目的讲也无可厚非,当然理应吃牌。
但是后面对内马尔的围攻却要分开去看:
1、如果内马尔在倒地后没有从语言上侮辱对手,那内马尔算是不成熟,而防守方只能被称作丢人现眼了。技不如人,器亦不如人。
2、如果内马尔在倒地后语言上侮辱对手,导致对手围攻,那内马尔就基本和防守方素质拉到同一档次了,而防守方则是技不如人,丢人还是丢***了。
伊尔汉
是土耳其球员伊尔汉。 2002年韩日世界杯,巴西对阵土耳其的比赛中,当时土耳其年轻球员伊尔汉在右侧突破,面对罗伯特卡洛斯的防守,使出彩虹过人,从头顶过掉了巴西后卫,卡洛斯情急之下,犯规阻止了伊尔汉的进攻,但是伊尔汉却一举成名。
按照不少人的说法是,这个动作类似于篮球里面的弹头,当然足球和篮球还是存在很多的不同,但是如果真的是这样类比,那确实就是很过分了。
彩虹过人为什么是羞辱,关于这个问题,相信不同人有完全不一样的见解。肯定有人认为,所谓的彩虹过人,并非是有意羞辱对手,而完全是从实用性角度去做出的选择。还有人认为这样的过人方式就是在挑衅和羞辱。
说道彩虹过人,人们很自然就会想起内马尔,没错,他也是这个动作的狂热爱好者。对于他的彩虹过人,人们印象最深的还是在世界杯赛场上,巴西对阵哥斯达黎加的比赛中做出的。
那个时候,已经是比赛伤停补时,巴西队已经取得了领先,因此内马尔在角球区附近做出了这个动作,当然对于这个动作观众是阵阵喝彩,但是不少人则是指出内马尔这个举动是带有羞辱人的性质。
实际上,彩虹过人对于内马尔而言更像是日常操作,他曾经在巴萨对阵毕尔巴鄂的时候做出过这样动作,结果差点被对手围殴。他曾经在法甲和巴甲联赛中,也都做出过类似举动。
人们同情弱者,所以认为彩虹过人羞辱
通常而言,一场足球比赛中,能做出彩虹过人的球员不在少数,实际上这个技术动作大部分职业球员都可以做出来,可是在实际比赛中,一般都是那种技术非常出色的球员,在形势有利于本方的时候才敢这么做。
所以一个很容易出现的情况就是,那些本身就是技术好的球员,所在的强队,在比赛领先时候做出这样的举动,给人的感觉确实是很有羞辱的感觉。如果只是普通的踩单车或者晃动过人,则是完全不会给人造成这样的印象。
球员对技术动作的观感和自身的足球文化背景有关。
彩虹过人是不是不尊重甚至是挑衅的技术动作,这个是很主观的东西,不同的球员理解可能是大相径庭的,而且更多的跟自身的足球文化背景有关。比如英格兰足球文化背景下,更重视一对一对抗,防守球员在一对一对抗中被过就被认为是弱者,对身体对抗甚至是犯规也有更高的容忍度,当年以过人犀利著称的雷耶斯刚登陆英超,过人也没有很花哨,就被铲得怀疑人生,不敢再肆无忌惮地过人,最后黯然离开。而在南美足球文化背景下,对技术动作的花俏程度则有更高的容忍度,不止进攻球员,甚至防守球员都会抓住机会秀上几把,进攻球员彩虹过人这种程度只能算小意思,门将拿球狂奔马赛回旋过人等等数不胜数。
对足球这项运动而言,类似彩虹过人这样的技术动作不但不应被谴责,反而应该鼓励。足球作为世界最具影响力的运动,就在于其观赏性、竞技性、复杂性的统一。足球作为球类运动,本身进球数就非常少,球员的各种方式的射门、盘带过人、拿球摆脱、长短传、防守、扑救,包括团队配合,都是维持足球高观赏性的必要内容,如果足球没有观赏性,那足球的观看人数、影响力都会大幅衰减。
球员只要能兼顾到球队利益,球员什么时候、怎么使用彩虹过人都是个人自由。具体到球场上,球员该不该、什么时候、怎么使用彩虹过人,自有人管。如果一个球员只会耍花俏的技术动作,帮助不了球队,本方球队教练会骂,把你换下场,甚至以后不让你上场。
作为对手,上场比赛首要目标还是帮助球队获胜,如果对方使用彩虹过人,耍几下花活但输了比赛,你会觉得被羞辱了吗?不会,你只会觉得对方太菜,只懂耍花活,一点都没有实用性。如果对方又会耍花活,又能帮助球队胜利,你个人能力够,就把人断了,或者也用彩虹过人把对方也过了,不然你有啥好说的?使用恶意犯规阻止对方使用彩虹过人,潜台词无非就是“你很强,我很弱,但你得照顾我的情绪,不能让我心理更难受”。
是。
根据足球故事汇max相关文章可知,灵活的颠球、随心所欲的步法和踢法、以及那潇洒的倒挂金钩,都是巴西人所独有的踢球方式,这种踢球方式也被称为任加球技,而彩虹过人就是运用任加球技创造出的技巧。
彩虹过人(Rainbow)是一种足球过人技巧,进攻球员在行进中,双脚将球夹住,并跃起,将球从背后甩到空中,落在身前,从头顶过掉防守队员。
1、首先,两脚夹住皮球站立,身体要站直,两腿分开两脚距离大约一肩宽,将皮球夹在两脚中间,正对身体中心。用踢球惯用脚(左右脚因人而异)把球往另一只脚上提,动作要迅猛,如果动作不够快速有力,球就会掉到地上,动作也就做不成了。皮球继续向上提。球一到达膝盖高度,惯用脚就离皮球自然落地,这样皮球就可以从非惯用腿上滑下,最好能正好滑到脚后跟上。用惯用脚踩地,把皮球提起来的那只脚要先落地,同时另一只脚后跟把球往上踢。
2、在射门的过程中,射门脚触球后,顺势向上踢出,脚尖对着目标可以提高射门的准确度。随球动作幅度不用太大,尽量干脆有力不拖泥带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