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撞时,使用规定的身体器官(肩以下至肘关节以上的臂侧部)。
冲撞的目的必须在于控球或抢球。所以球必须是在球员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一般是1-2米)。
冲撞时,人必须向球跑动,也就是说必须是以球作为目标。
冲撞时臂部必须紧贴自己上体体侧。
冲撞的力量要适当,不得用力猛撞或做带有危险性的动作。
第一个问题:头球训练方法
1、头球攻门时球于头的接触位置一定要正确。
要用人的前额头去接触足球,前额头就是人的正面上发际线以下,眉骨以上的位置,切忌一定不要用人的头顶去顶球,如果用头顶去头球攻门的话,不仅顶的球没有力量,而且方向会偏高。
2、头球攻门时腰部一定发力。
头球攻门技术环节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在顶球的时候腰部一定要发力,在头于足球接触前要用腰部的摆动来带动上肢和头部转动,在球于前额接触的瞬间,腰部固定发力,从而增加头球攻门的力量。
3、要根据自己的弹跳高度选择头球攻门起跳点和起跳时机。
每个人的弹跳能力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对于同一条线路的传球,每个人的起跳时间都是不一样的,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去选择。这个要靠自己根据自身的情况去总结,在这里不能一概而论的说,但是,有一点是需要特别说明的,就算看起来没有争到头球的机会了,也要跳起来进行争抢,完成自己的头球攻门动作,哪怕自己的工作完成后没有碰到足球,因为场上的形势变化多样,各种各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如果前面的队员漏掉的足球,等发现后再做动作一定是晚了,所以一定要完成自己的动作,为突发的情况做好准备。
第二个问题:合理冲撞技巧
当防守者并肩与运球者跑动追球时,防守者重心稍下降,靠近对手一侧的手臂紧贴身体,利用对手同侧脚离地的过程,用肘关节以上部分适当冲撞对手同样部位,使对手身体失去平衡,乘机将球控制住。
注意事项
1,应避免冲撞时用手或肘、肩推对手而造成的犯规而丧失球权。
2,不是在对手靠近自己一侧的脚离地时进行的冲撞,这样的冲撞会没有实际效果。
可能会被视为犯规的情况
1,冲撞时,使用规定外的其他身体器官(比如膝盖、背部)
2,对方起跳后,进行冲撞。
,3,用力过猛。
4,对方已经控球的情况下把对方撞开。
合理冲撞一般情况下是二分之一球
就是说
你和对手都没有控球的情况下用上半身合理的卡位来获得球权的方法才能叫合理冲撞
不能有探肩的动作
手上不能有动作
如果对方球员控球的话就犯规了
铲球的话双脚都不能离地
不能亮鞋底(就是鞋的钉子不能对着对方球员)
要是冲球去的
其实这个很容易区分
你只要记住
脚贴地
不亮鞋底
冲球不冲人(碰球之前绝对不能碰到人)
就基本不会犯规
如果亮鞋底
肯定犯规
如果脚离地+亮鞋底
必定黄牌以上..
球在双方队员的控制范围(约两米)内抢球时进行的合乎规则的冲撞技术。规则允许双方为了抢球均可用肩以下至肘关节以上的臂侧部,以适当的力量冲撞对方相应的部位。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冲撞,均属犯规。
冲撞的目的必须在于控球或抢球。所以球必须是在球员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一般是1-2米)。
冲撞时,人必须向球跑动,也就是说必须是以球作为目标。
冲撞时臂部必须紧贴自己上体体侧。
冲撞的力量要适当,不得用力猛撞或做带有危险性的动作。
要领:
当防守者并肩与运球者跑动追球时,防守者重心稍下降,靠近对手一侧的手臂紧贴身体,利用对手同侧脚离地的过程,用肘关节以上部分适当冲撞对手同样部位,使对手身体失去平衡,乘机将球控制住。
注意事项:
应避免冲撞时用手或肘、肩推对手而造成的犯规而丧失球权。
不是在对手靠近自己一侧的脚离地时进行的冲撞,这样的冲撞会没有实际效果。
可能会被视为犯规的情况。
冲撞时,使用规定外的其他身体器官(比如膝盖、背部)。
对方起跳后,进行冲撞。
用力过猛。
对方已经控球的情况下把对方撞开。
踢足球时把肘部抵在对方身体上,如果只是单纯把肘部抵住对方来抢位不算犯规;如果通过这个动作造成对方丧失行动能力则算犯规。
因为手臂肘部以上有明显的接触,上撩或下压,造成对方丧失行动能力,或者从背后或侧后冲撞对方造成对方失去行动能力的,视为犯规,程度严重会被红牌罚下场的。
足球比赛具有双方激烈争抢的特点,在比赛中双方队员不可避免地要发生身体接触,为了能正常地发挥运动员的勇敢顽强的精神和技术水平,在足球规则中规定了一条“合理冲撞”,允许运动员在一定条件下利用合理的冲撞动作达到抢球或控球的目的。合理冲撞是指双方运动员在争抢球时,在公平合理的条件下,用肩以下至肘部以上的部位向对方的同样部位做力量适当的冲撞。
1.撞到对方如果是用身体,是算为合理冲撞,一般不算犯规。
2.撞对方如果动作幅度过大,动作夸张,有时会被判罚犯规。
3.在带球中,撞了对方是用手的,判决犯规,因为合理冲撞手上不能有动作,手肘有动作或有推的动作,一般给黄牌,动作重、有报复性的动作或明显的重退, 一般是给红牌。
4.在带球中,撞了对方用了脚,如果被绊倒,算对方犯规,将对方绊倒,一般给黄牌,如果脚恶意重重踩在对方脚上,一般给红牌。
在观看一场紧张的足球赛时,有的小朋友看到运动员碰撞,就认为都属犯规,其实不然。足球是一项对抗性的运动,双方比赛在激烈争夺中进行。因此,队员之间经常会发生身体接触和冲撞,在这些接触和冲撞中,有的属于故意犯规,有的属于无意碰撞;有的属于粗野动作,有的则是合理冲撞。即使是犯规动作,还必须分辨结果对谁有利,然后决定判罚与否。
对故意犯规要判罚,对无意碰撞一般不作犯规论处,对合理冲撞应大力提倡,对粗野动作应严加制止。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战斗风格的养成,才能发挥足球技术和保证队员的身体健康。所以,正确识别故意与无意碰撞,严格区分合理冲撞与粗野动作,是裁判员掌握规则的准则。所谓故意碰撞,就是队员有意识、有目的地对别人做出不合理动作。例如:攻方前锋突破防守后,守方后卫从后面赶来伸腿将对方队员绊倒,这纯属故意犯规,应立即判罚。
所谓无意碰撞,就是队员在活动时,目的是对球而不是对人,无意地或由于动作的惯性不可避免地碰撞了对方,或双方队员在争球时发生的身体接触。例如:攻方边锋从底线传来高空球,守方后卫与攻方前锋同时跳起争顶球,在空中互撞,虽然有时某一方被撞倒在地,但由于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顶球,不是为了冲撞对方取巧,所以不能判为犯规。总之,裁判员在鉴别故意与无意碰撞时,首先应观察队员动作的企图,即目的是在球,还是对人。
一般情况下,目的是在球时,队员做出的动作多数是触到球,目的是对人时,多数是先触到人。若先触及球之后,并无附加动作而又触及对方,也应视为是企图对球,不算犯规。反之,如先触到人,后触到球,一般应视为是企图对人,要按故意犯规处罚。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故意犯规都应鸣笛判罚呢?不是的,凡裁判员认为判罚的结果反使犯规队有利时,可不判罚。如果裁判员的判罚反而对犯规队有利,在定程度上,必然影响队员技术、哉术的发挥,影响足球运动水平的提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求裁判员除了很好掌握“故意与无意”的原则外,还要很好掌握“有利与无利”的原则。我们是动机与效果的统一论者。因此, 裁判员不仅要注意队员的企图及其动作的具体表现,还要预见到球的发展,看结果对谁有利,再确定是不是应该给以判罚。
要掌握好“故意与无意”“有利与无利”的原则,对裁判员要求是很高的。裁判员是一场比赛的临时组织者,又是规则的执行者。所以,一个优秀裁判员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在比赛时,要多跑、跑到位、离球近、观察确切、分清企图、看准先后,不然就会造成允许犯规动作的存在,失掉裁判员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