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越位位置的概念
(一)比赛中,当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即为该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1、 在对方半场。
2、 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3、 在该队员与对方球门线之间,对方队员不足两人。
上述三项条件中,若缺少任何一条,队员均不属于处于越位位置。
(二)攻方某队员处于与球平行的位置,或攻方某队员处在与对方倒数第二名队员平行的位置上,则该队员均未处于越位位置。
(三)判断队员是否处于越位位置的时间是同队队员踢或触球的一瞬间,而不是该队员接得球的一瞬间。
二、越位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判为越位犯规:
(1) 干扰比赛;
(2) 干扰对方队员;
(3)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现实比赛”不是一个区域范围的量化概念,而是指处于越位位置队员的行为和效果(上述三条中任何一条)而言的。位置是前提,触球瞬间是判断的时机,行为和效果是构成越位犯规的依据。
三、不是越位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直接接到同队队员的球门球、界外球和角球时,则不是越位犯规。
足球越位从比赛规则上来说只有一种,从战术上来说分为造越位和反越位战术。
一、判越位
直接判断法:
1、处于对方半场;
2、己方出球一瞬间,疑似越位球员比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包括门将)距离球门更近;
3、己方出球一瞬间,疑似越位球员比球距离球门更近。
当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就是越位。
当进攻球员在出球时那一刻,在进攻半场的其余进攻方球员,进攻方球员所在的位置点构成的平行于底线的线是否比倒数第二个防守球员更靠近对方球门(倒数第二个防守人员平行于底线的线为越位线,越位线到底线甚至出了底线为越位区,越位线最多到中线),以及是否同时比足球更接近对方底线。达成条件后视为处于越位位置,但以下情况不属于越位位置:
1、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2、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3、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1)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2)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二、越位战术
1、造越位
一种防守战术。根据规则:
进攻队员在传球时,接球队员如与对方端线之间防守队员不足2人时则为越位。防守队员利用这一规定,在对方传球之前的极短的时间内,突然向前一跑,造成对方接球队员与本方端线之间有一个防守队员的局面,使对方越位犯规。
2、反越位战术
针对对方“造越位”战术而取的一种进攻战术。当进攻队员觉察到防守者用制造越位的战术破坏本方的进攻时,及时改变传球方向,让在后面的队员插上接球或自己直接带球快速推进射门,从而使对方退防不及。
三、不属于越位的情况
1、在投掷边线球的时候,进攻队员接球时处于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包括门将)前面时不算越位。
2、当除门将以外的所有进攻队员处于对方半场进攻时,防守队员在本方半场发动反击,防守方的反击队员在本方半场处于进攻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的前面,也不算越位。
3、当防守方的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包括门将),没有得到裁判的允许而离开球场(只是呆在边线外面),进攻方进球不算越位。
扩展资料:
罚球点球
1、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必须明确主罚队员。踢球时除主罚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其余队员均应在该罚球区外及比赛场内,并至少距罚球点9.15米处。对方守门员在球被踢出前,必须站在两门柱间的球门线上(两脚不得移动)。
2、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罚球点球可直接射门得分。当比赛进行中执行罚球点球,以及在上半场准全场比赛终了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只要没有犯规现象发生,均应判为胜一球。
罚则:
1、如守方队员犯规,则球未罚中应重罚。
2、如踢罚球点球队员以外的攻方队员犯规,则球罚中无效,应重罚。
3、如踢罚球点球队员在比赛恢复后犯规,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百度百科-足球 (运动)
百度百科-越位 (足球比赛规则)
越位是始创于1874年的《足球比赛规则》。它对进攻方向前传球时接球运动员允许站到的位置作出严格限制。
即在进攻方出球球员出脚的瞬间,在对方半场,接球球员比含门将在内的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距离球门更近,同时比球距离球门更近,并试图借此位置干扰对方球员争球。
干扰比赛,接门柱横梁及对方身上反弹球就会被判罚越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角球和界外球、半场球,球门球并不算越位
对越位违例的判罚是给对方球队一个间接任意球,罚球点在违例发生的地方。如果防守方已经从中获益或者得到了球,许多裁判员运用其自由裁量权允许比赛继续,以免比赛的节奏由于太多任意球而放慢。
扩展资料:
很多人认为,越位规则的出现是为了对抗某种不太合理的进攻。如果没有越位规则,就可能在前场开球的时候将进攻方球员安排在靠近对方球门的位置,从而轻易获得机会。
但事实上,在足球竞赛发展的初期就已经有了这条规则,并且比2014年的规则更为严格。如果球员站在皮球的前方,或者换句话说就在皮球和对方球门之间,就会被认为是“逾越了他的位置”。
这也不是一种一开始就被广泛纳的规则,谢菲尔德足球俱乐部的原始规则里并没有越位,被称为“直射员”的球员总是站在靠近对方球门的位置。
参考资料:
足球越位即在进攻方出球球员出脚的瞬间,在对方半场,接球球员比含门将在内的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距离球门更近,同时比球距离球门更近,并试图借此位置干扰对方球员争球,干扰比赛,接门柱横梁及对方身上反弹球就会被判罚越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角球和界外球,球门球并不算越位 。
越位对进攻方向前传球时接球运动员允许站到的位置作出严格限制。
1925年规则改为“两名防守队员”,导致足球进球数马上上升。在1924年到25年间,足球联盟1848场比赛有4700个进球。实施本规则后,在1925年到26年上升到6373个(比赛场次不变)。
1990年规则修正为允许进攻方球员可以与第二名防守方球员位于同一条线上。这一改变是足球权威人士推动的一项鼓励攻势足球并让比赛进行过程更自由的运动之一部分。
2003年,FIFA提出判断越位违例比以往更严格的指引以便鼓励攻势足球。根据这一指引,球员处于越位位置不会总被判罚,而是依赖于他的行动和具***置。在这项修订中,如果得球的队员并不处于越位位置,即使同一时刻有一个不实际影响比赛的队友处于越位位置,也不会被判罚。这样,可以通过多次合法传球瓦解对方防御,从而制造更多的进球机会。
扩展资料
足球造越位战术
造越位战术是足球运动防守时一个强而有力的手段,但对使用者要求非常之高,因为一旦造越位失败或被对方利用反越位战术,就会被进攻方形成单刀,随时导致失球,所以非必要时大部分球队都不会冒险使用。
造越位战术常见于以下两种情况:
1、防守方为了限制对方前锋游离的范围,故意将后防线压上至中圈附近。
2、在防守方的半场内,防守方球员处于离进攻方球员较远或不利于防守的位置时。
越位陷阱被批评为使球赛内容质量下降,同时也具备一定的风险,因为所有防守球员必须同时向前移动,如果设陷失败,攻方球员将可如入无人之境,直捣禁区。2003年修改越位规则之后,裁判将不再针对未得利的攻方球员吹判越位,更增加制造越位陷阱的风险。
百度百科-越位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端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端线之间,只有对方一个队员时,就是越位了。
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端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
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不正当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国际足联最新规则规定:队员所站的位置与对方最后一个防守队员平行(守门员除外),不算越位。
下列情况不能算越位:
1.队员在本方半场以内者。
2.对方有两个较其更近于对方端线者。
3.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
4.直接接到球门球、角球、界外掷人的球及裁判员所抛出的球。
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不应判罚。
如果裁判员已判断某队员越位,但在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以前,守方队员企图抢截而接触了球,这个球又被越位队员所控制,则应判罚该队员为越位。这个问题在前面已经讲过,因为最后触球为对方队员。
如果裁判已鸣哨判定队员越位后,守方队员由于抢截而接触了球,这个球又被越位队员所控制,则仍应判罚该队员为越位,因为当同队队员传球时,裁判员已鸣哨并判定该队员为越位。就是说该队员已经犯规,也是我们常说的犯规在先了。
规则规定: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不算越位。
队员进攻时,由于冲力关系使身体越过了球门线(跑入网内),裁判员应看该队员是否影响了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罚越位。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比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球门线之间,对方队员不足两名(只有一名对方球员或没有)时,就是越位了。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从定义来讲一般球迷基本上都能理解它的精神实质。
1.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球门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2.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犯规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3.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非体育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4.国际足联最新规则规定:队员所站的位置与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平行(包括守门员),不算越位。
5.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不应判罚。
6.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不算越位。这一规定系指队员虽然处越位地位,但触球或踢球给他的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方队员。但如果是对方队员没有控球权时的触球将球交到队员脚下,则有越位犯规,此时判断越位的依据仍为最后触球的同队队员出球的一刹那。拥有控球权与否由裁判掌握。
7.队员进攻时,由于前冲使身体越过了球门线(跑入网内),裁判员应看该队员是否影响了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罚越位。
8.如果进攻时有两名或多名进攻球员直接面对门将,所有防守球员皆被甩在身后,此时如果进攻球员传球,判断越位与否应以传球一瞬间,接球队员与球的位置对比为依据:如果球与接球队员平行或在接球队员前面,则不越位;如果球在接球队员身后,则越位。
9.越位规则,即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可以依据第8条理解:守方少于两名球员时,在攻方传球的一瞬间,如果球与攻方接球队员平行或在接球队员前面,则不越位;如果球在攻防接球队员身后,则越位。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端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端线之间,只有对方一个队员时,就是越位了。
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端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下列情况不能算越位:
1.队员在本方半场以内者。
2.对方有两个较其更近于对方端线者。
3.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
4.直接接到球门球、角球、界外掷人的球及裁判员所抛出的球。
越位即在进攻方传球球员起脚的瞬间,接球球员比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距离球门更近,同时比球距离球门更近,并试图借此位置进球或干扰比赛,就会被判罚越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角球和界外球并不算传球。
越位(Offside)是始创于1874年的足球运动规则。它对进攻方向前传球时接球运动员允许站到的位置作出严格限制。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比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球门线之间,对方队员不足两名(只有一名对方球员或没有)时,就是越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