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裁的责任是主要是越位的判罚和发边线球、角球的相关判罚,另外还有就是观察场上队员有没有犯规的现象,有的话可以协助主裁判进行提示,还有就是换人的时候的一些规则的注意 主裁判的权限和职责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分,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决定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足协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分规定》,足球协会对于足球比赛中的***行为,如球员故意犯规、红黄牌处罚、场上斗殴和粗口等不良言语等,可以对俱乐部、裁判员、教练员、球员等人员进行罚款。同时,《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分规定》还详细规定了足协罚款需要遵循的程序和标准。
裁判有权在进入比赛场地之前执行纪律处分,以进行赛前检查和比赛结束(包括点球)。如果球员犯规可以在比赛开始之前被命令犯规,裁判有权阻止球员参加比赛,裁判将报告任何其他不当行为。无论是在球场内还是球场外,球队的一名成员应对对方队员,队友,比赛官员或任何其他人的犯规以及比赛规则负责,这些规则可能会被警告或命令出现。对犯规的处罚。团队成员违反了可以被警告或被命令出现的条款,无论是在场内还是场下,对阵对方的队员,队友,比赛官员或其他人,或者违反比赛规则,都应该受到限制对犯规惩罚的性质。黄牌代表警告,红牌代表罚款。红色和**牌只能向球场上的球员,替补球员和替换球员的球员展示。一旦裁判决定给予球员警告或罚分,则在罚分程序完成之前不能恢复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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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
如果裁判没有在可以被警告或命令发挥的犯规情况下停止比赛,他或她必须在比赛停止时显示红色和**牌。除非在摧毁明显的目标得分机会后形成目标,否则在这种情况下,非运动行为警告相关团队成员在发生严重犯规,暴力行为或第二次警告时不应处于有利位置,除非有明显的得分机会。当比赛停止时,裁判必须对相关球员进行处罚。但是,如果球员接触球或与对手的球队竞争或干扰对手的球队成员,则裁判停止比赛并且球员以间接任意球被送到比赛。除非玩家有更严重的违规行为,否则恢复游戏。如果防守者开始使用手臂和其他部位拉动并阻止对手在禁区外的动作,并继续进入禁区,则裁判必须决定开出点球。
可警告的犯规
场上队员犯有如下行为时,应被警告:
(1)延误比赛恢复。
(2)以语言或行动表示不满。
(3)未经裁判员许可进入、重新进入或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4)当比赛以角球、任意球或掷界外球恢复时,未退出规定距离。
(5)持续违反规则(对“持续”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次数和犯规类型)。
(6)非体育行为。
足球的全部规则 足球的全部规则,足球是一项国际型运动,很多年轻人喜欢的竞赛运动,踢足球的好处有很多,除了发泄不好的情绪,还能培养我们积极向上、勇于拼搏的精神。足球的全部规则有哪些?足球的全部规则1 足球的基本知识: 每一场足球比赛的队伍为两支球队,每支球队上场的人数为11人。其中一般正规的比赛每场可以替换3人。 足球的场地: 足球场为两边,每一边由该队的球员守护,同时利用自己的优势将足球踢入对方球门获得胜利。场地的一些重要区域如下: 关于角球的规则: 当自方将球从底线碰出场外时,由进攻方将球从角球区开出。 关于点球的规则: 进攻方将球带进禁区的时候,同时在禁区内自方的队员将进攻方恶意拉扯,踢倒或者勾到进攻方的队员时。经裁判判罚后将会进行点球。 关于红黄牌: 当场上的有队员进行恶意犯规的时候,比如故意拉扯、蹬踏球员、辱骂裁判等等的一些犯规行为,根据的恶劣程度,裁判可以对该犯规球员进行黄牌或者红牌的处罚。当一场比赛同一个队员拥有两张黄牌的时候,则相当于该球员得到一张红牌。得到红牌的球员被罚出场外,同时该队剩下10人作战。人数依次递减。 关于越位: 越位是指进攻方的球员在对方半场传球时,若该队员离对方球门的位置比足球和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离球门的位置更近。如下,在蓝方队员传球给最前面的球员时,由于最前面的球员的位置靠前的位置比倒数防守方的第二名球员离球门更加近,所以为越位。 关于比赛的时间: 每场比赛分为上下半场,每半场时间为45分钟。总共为90分钟。但是由于一些伤停的原因可以在每半场的最后补时几分钟。足球的全部规则21、足球比赛分为上、下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中间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加时赛每半场15分钟。2、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一队的场上队员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比赛时,守门员和其他队员的位置不能随意交换,如需要交换,须经过裁判员同意。3、任意球:足球比赛的任意球分两种:一种是直接任意球,主要是针对恶意踢人、***、绊倒对方的行为,用手拉扯、推搡对方,手触球、辱骂裁判员、辱骂他人也属于这一类;一种是间接任意球的判罚,危险动作、阻挡、定位球的连踢就属于这一类。 4、罚球点球在罚球区内直接任意球的犯规要判罚球点球。罚球点球时,双方队员不能进入罚球区。如防守方进入罚球区,进球有效,不进则重罚;如进攻方进入罚球区,进球应重踢,如不进则为防守方球门球。在罚球点球时,守门员可以在球门线上左右移动,但不可以向前移动。
扩展资料:
1、手球犯规,除了门将可以在大禁区内能用手接触球外,其他别的球员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在场内用手去接触球。
2、越位犯规,进攻方如果拿球处在防守方最后一名球员身后,这时就说明发生越位了。
3、铲球犯规,首先,背后铲球是不允许的。不管球员是有意的或者无意的,背后放铲的话一般都会被判犯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球员。其次,是发生正面铲球或者侧面铲球。如果发生这种情况,裁判判定是否犯规要看铲球球员是否铲到球以及球员的主观意识是否是奔着球去的。
如果铲球人的主观目的是放倒人或没铲到球而铲到人,那么这种情况就要被判犯规。有的时候尽管铲到球,但是如果铲球人出现"亮鞋底"动作,那么裁判也可以认定为犯规,这么做是处于保护球员的目的。
4、比赛中拉扯球员,如进攻球员过掉全部防守球员,而防守球员在后面拉扯其衣服或者是身体的其他部位时就算犯规,但是裁判一般情况下会判定进攻方是否有利。如果防守球员没有影响到进攻方的进攻或者在形式上对进攻方有利,那么裁判一般是不会判罚的。
5、阻挡犯规,一般都是进攻球员有利的进攻情况下过人,球过了但防守球员用球过人不过的方式进行防守。
6、抬脚过高,球在半空中时,球员会用脚接球,但如果脚抬的高度超过了加胸部或者肩部,那就会判抬脚过高。
7、冲撞对方门将,球在空中而且门将能进攻球员同时争球的话,进攻球员是不可以用身体去冲撞门将的。
8、拖延时间,这里是指领先一方门将出现迟迟不发球的情况,这会被裁判认为有拖延比赛时间的嫌疑的,这也会被视为违规情况。
9、在场上质疑裁判和故意辱骂裁判,对裁判说脏字,吐口水等一切会对裁判造成不敬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惩罚。
扩展资料: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1、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2、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持续违反规则;
4、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 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1、严重犯规;
2、暴力行为;
3、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 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和技术区域内。
百度百科-足球比赛规则
陆俊,曾经代表着我国足球的最高峰,他原本应该成为我国足球殿堂等级的足球裁判,可是由于一念之差,陆俊成为了阶下囚。4年6个月,陆俊出来了,已是头发苍白,面容憔悴,根据网友在北京地铁偶遇陆俊的照片来看,穿着非常普通。
陆俊的裁判生涯陆俊,1959年出生,18年,陆俊靠近了北京体育学院,由于关于足球的热爱,陆俊选择成为了一名裁判员。19岁,陆俊敞开了自己的裁判生涯,并且以好学、努力,很快崭露头角。1991年,陆俊成为了国内为数不多的国际级裁判员,凭借着过硬的吹罚水平,陆俊担任了国内尖端足球赛事主裁判超越200场,并成为了首位执法世界杯、奥运会的我国裁判,凭借着优异的体现,陆俊获得了亚足联评选的亚洲最佳裁判、甲A十年最佳裁判等荣誉。
说起陆俊,一位已经退役的老裁判感慨道,当初他在那个年轻的裁判队伍中属于出类拔萃之人,自己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还是足球专业,这样的人才,让陆俊迅速脱颖而出,上世纪90年代,陆俊进入职业裁判圈后,发展也是顺风顺水,并在19年,陆俊辞去了大学教师的职务,成为一名专职裁判,在当时的国内裁判圈中,陆俊是 NO.1,不仅是联赛的金哨,更是2002年韩日世界杯的执法裁判。
但是与此同时,这位老裁判也感慨,在国内裁判界,不收钱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从那时的甲A时代开始,就出现了贿赂,到了中超时代,这种做法更加肆无忌惮。关于陆俊的传言,江湖上流传很久,从甲A时代就开始了,那时陆俊与足协裁委会主任张建强的关系并不一般,所以陆俊在圈内有很大的势力,即使不是陆俊执法比赛,但只要买下陆俊的关系,陆俊都会和他那一帮“小弟”打个招呼,事情也同样能解决。
在中国足球历史上,没有几个顶级球星,数得上名号的顶级裁判就几个,陆俊首当其冲,19岁开始了他辉煌的执裁生涯,2次亚足联最佳裁判,中国在世界杯和奥运会决赛圈的首位执裁,牛掰。就是这个有才华的裁判,最终没能抵挡住一些俱乐部数十万的诱惑,随后在2012年2月被翻案,一审判处5年6个月,没收贪款70多万,2014年因为表现好,提前释放!
那时,陆俊还处于事业圈内,行事十分谨慎,一直不敢公开开自己的宝马车,退役后,陆俊就不再隐瞒这些,直到被捕时,陆俊仍然开着自己的宝马5系,据说家中还有一辆宝马7系轿车,价值超过100万。当然,正是因为有陆俊这样的黑心裁判,才让中国足坛经历了20年的黑暗岁月,我们的水平也从那时的亚洲领先一落千丈,连续被日韩赶超,这里面就是陆俊为首的这一批贪官的罪状。
陆俊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2年2月被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判处***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71万元。从2010年3月3日至2015年9月2日,陆俊将被判刑。判决书生效后交付执行,陆俊也于2012年9月5日被送到司法部燕城监狱改造。2014年7月2日下午14:40分,在对陆俊减刑案件的审理中,司法部燕城监狱执法人员提出,罪犯陆俊在期间能够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6次受到表扬,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减刑。
陆俊在回答法官和检方提问时称,他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巨大危害。自我感觉在监狱里表现很好,同时表示自己的爱人和孩子都有工作,出狱后没有生活困难。在法庭上,陆俊的狱友为陆俊作证说,陆俊在工作中不怕脏、不怕累,“比如我们卫生组负责的各个寝室的厕所啊,他都带头干。刷便池啊,这些活儿他都干。”最终获得减刑。
足球比赛裁判员的基本装备有红牌和黄牌,那么你知道红黄牌的使用规则吗?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足球裁判员红黄牌使用规则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足球红黄牌使用规则裁判员使用红、黄牌是严格执行规则和整顿比赛纪律,制止非体育道德行为、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引导比赛正常进行的一种教育手段,它符合规则的精神实质。
使用红、黄牌,首先需要搞清两个基本问题:
第一,是否该出牌。
第二,该出什么牌。
在实践中要想提高使用红、黄牌的准确性,应注重以下四个要素:一是自信心强,这种信心和魄力来源于裁判员稳定的心理状态、准确的观察和判断,以及理解、运用规则的良好能力。二是有根有据,即判罚的依据是运动员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三是掌握时机,即判罚的时机应选择在防止事态扩大与恶化的时刻,能起明显教育效果。四是合乎情理,即善于区别对待,针对不同情况,不同性质的犯规,作出合情合理的判罚。
(一)使用红、黄牌的一般方法与要求 1.红、黄牌的规格要求是清晰可见,使用方便。通常由薄型塑料卡制成,颜色以鲜红和桔黄为宜,规格一般为8?llcm。
2.裁判员要根据自己习惯将红、黄牌分别置于夹子的两边袋内或裁判服的两个口袋中,避免执行中出现漏带或出示错误的被动局面。
3.为维护裁判员的尊严和教育队员,出牌时,根据当时情况,可用令队员走过来或自己主动向前的方法。裁判员与运动员之间距离保持在2m左右为宜。特殊的情况下,裁判员应避开人群,令被罚的队员单独过来后再予以教育与处罚,让其他人看清处罚谁,也防止队员不满而造成的围哄拉扯裁判员的现象。
4.凡对运动员出示红、黄牌,尽可能不让他预先发现你的意图。如有教育语言,必须中肯简短。凡出示红、黄牌后,裁判员无须与处罚对象对话,应尽快恢复比赛。
5.出示红、黄牌严格沿用国际足联统一规定的手势,裁判员不应用摸口袋装出示的做法吓唬运动员。
6.在同一场比赛中,同一名队员被第2次警告时,裁判员应先出示黄牌,紧接着再出示红牌,以示该队员系第二次警告而被罚出场。
7.出牌后裁判员应及时记录被罚队员的号码、事实和犯规的时间,以利赛后向主办机构作出书面报告。出牌与记录,所用时间切忌过长。只有在出示红黄牌及记录完毕后,才可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8.出示红、黄牌的过程中,尽量将球控制在身边,防止队员擅自发球。一旦发现违犯上述规定的情况,裁判员应及时制止,如将球射入球门,则无效。
9.当罚令队员出场时,裁判员应待被罚出场的队员离场后,再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不准被罚出场的队员坐在替补席上。
(二)特殊情况使用红、黄牌的注意事项 1.出示红、黄牌的时间范围。自裁判员进入比赛场地时起即有行使规则赋予的权力,直至比赛结束。
2.出示牌的对象是上场队员及列入替补名单中的替补队员。如果球队的教练员、领队、医生及其他非比赛人员凡有不正当行为或其他恶劣行为时,可对其进行口头警告或责令出场。
3.裁判员没有发现队员犯规,但经助理裁判员以信号指示,并经核实后,根据规则与犯规事实,裁判员仍可对犯规队员予以警告或罚令出场。
4.踢任意球时,守方队员至少距离9.15m,包括前后左右。凡经提醒后仍坚持不退出或在球踢动前提早侵入9.15m范围内者,裁判员应对其警告。一旦出现几名队员同时犯上述规定时,裁判员应对领头者予以警告,但不能同时对几名队员实行?集体?警告。
5.裁判员判罚犯规后,队员故意将球踢向远处;进球后队员脱衣服、拔角旗均属于不正当行为,应予警告。
6.裁判员罚某队员出场,该队员拒绝离场时,裁判员应指令该队队长负起管理本队的责任,否则从裁判员宣布时起,中断比赛超过5 min,即作罢踢论处。
7.比赛成死球时,队员犯规或犯有不正当及恶劣行为,裁判员在予以警告或罚出场后,恢复比赛的方法不变。
8.比赛进行中,队员在场外犯规或犯有不正当及恶劣行为,裁判员因此而暂停比赛,在对该队员予以警告或罚出场后,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恢复比赛。若队员故意离场,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9.比赛中不存在合法的第12名队员。凡替补队员擅自入场,或者还犯有其他恶劣行为,裁判员因此而暂停比赛,只能作纪律处分,即予以警告或罚出场,不能作技术处分,即不能由对方踢任意球或罚球点球恢复比赛。
10.在裁判员同意换队员后,一旦完成替补程序,替补队员进入场地,就不再是替补队员。此时该队员严重犯规,裁判员将其罚令出场,就不准其他替补队员替补,也不准刚替补下场的队员重新参加比赛。
出示红、黄牌后的裁判员书面报告是纪律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对犯现行为及其后果作出处理的基本文件。因此报告书一定要及时真实可靠,简明扼要。
运用有利条款注意事项
(1)所谓有利条件是指被犯规队存在明显的进攻机会或得分机会,具体表现为当控球队员被犯规时,该队员并没有失去控球权,还能继续比赛,或者该队员虽然失去了控球权,但球仍然在同队队员控制下,还能继续比赛,而且两者都具有明显的进攻机会或得分机会。
(2)裁判员在运用有利条款时,还必须考虑到临场比赛的气氛、队员犯规的严重性及其后果和不同场区几个因素。裁判员要善于审时度势、因势利导。
(3)规则第五章明确指出:?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在实际执法时,对?那一时刻?的掌握尺度为2~3S。时间过长,事过境迁,再予补判既不符合规则精神,也令运动员、观众反感,损害裁判员威信。
(4)裁判员发现犯规,决定运用有利条款不予判罚时,应以规定的手势示意,令比赛继续进行。
分类: 体育/运动 >> 足球/世界杯
解析:
首次使用红黄牌的世界杯:10年在墨西哥举行的世界杯。红黄牌发明者为英国裁判阿斯顿。
一、红黄牌的由来
?在红黄牌问世之前,裁判员对队员实行警告或罚出场时,只能用语言或手势来表示。但是由于语言和手势不统一,在国际足球比赛中容易产生误解和矛盾。为了克服语言不同而给裁判工作带来的困难,同时也向场外领队、教练及其他人员明确表示对谁给予了警告或罚出场,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决定,在10年墨西哥举行的第九届世界杯足球赛中使用红黄牌。该届比赛结束后,通过总结,国际足联技术研究小组在报告中指出,用红黄牌来表示对运动员警告和罚出场的做法应该在高级比赛中普遍使用。自此以后,凡由国际足联主办的世界性足球比赛均使用红黄牌,各洲与国家协会纷纷仿效。我国是从14年起,在全国足球比赛中使用红黄牌,并一直沿用至今。本世纪80年代初期,英国、巴西等国曾废除使用红黄牌。针对这种情况,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进行了讲座,并作出如下决定:国际足联举办的比赛,仍使用红黄牌,至于有关国家的国内比赛是否使用红黄牌,完全可由该国的体育组织自己来决定。
?二、使用红黄牌的目的意义
裁判员使用红黄牌是严格招待规则和比赛纪律,制止非体育道德行为、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引导比赛正常进行的一种教育手段。它有利于运动员在技战术水平、体育道德等方面有所进步;有利于鼓励进攻,鼓励进球,使比赛更精彩;有利于裁判员控制比赛的秩序,促使比赛顺利进行。如果一名裁判员对使用红黄牌的目的不够明确,那么在临场执法时就容易出?quot;心慈手软"或"盲目滥用"的两种倾向。前者表现为甘当"和事佬",担心出示红黄牌后, *** 了运动员,导致"引火烧身",以致丧失了作为"法官"的立场。应对某名运动员予以警告或罚出场而没有这样做时,其他队员就会错误地认为:你不罚他,当然也不会罚我,我也可以照样干。如此恶性循环,赛场势必充满火药味。事实上只有果断、准确地判罚,才能赢得队员的信任和新生引导运动员按照规则踢球。后者表现为场?quot;三板斧",先发制人,企图借助红黄牌,显示自己的威风,"镇"住比赛,这种惩罚主义的做法,把裁判员置于与运动员对立的地位,同样达不到教育的目的,也难于控制比赛局面。事实上有时一个及时准确的提醒与劝告往往比一个有妥当的警告、罚出场的教育效果要好一般来说,裁判只要带一张红牌与一张黄牌就好了,只是象征性出示的,有不是真的给球员。
纪律制裁 只有对场上人员、替补队员或是被替换下场的队员,才能出示红黄牌。 可警告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1. 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2.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 持续违反规则; 4.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 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罚令出场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1. 严重犯规; 2. 暴力行为; 3. 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 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 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 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和技术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