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转会就是指球员在没有与任何俱乐部有合约的情况下,自由的到某一俱乐部签约,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某一球员和其所在俱乐部的合约到期,却没有续约,回复了自由身,然后自愿的和其他的某某俱乐部联系商定合约。国际足联规定是在球员合约到期还剩半年的时候,就可以自由和其他的俱乐部接触了。现在比较热的就是拜仁慕尼黑的斯维因斯泰格将在09年夏天合约到期,1月份的时候,他就可以自由接触球队商量合约了。
其他的转会方式主要还是球员购买,这里就包括了球员交换,先租后买的形式。
球员交换一般就是知两队互换球员,不过一般是按照球员的身价来互换的,有的时候可能出现用2-3个人换一个人的情况或者是球员+钱换人。
先租后买就是指先租借一段时间,在租借合同中写好有优先购买或者廉价的权利,租借之后再购买。
运动员转会是伴随体育职业化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转会是指运动员从一个职业俱乐部流向另外一个俱乐部的行为和结果,通过转会,运动员改变其所属俱乐部与足球联合会的注册。从行为性质上来看,运动员的转会是一种对体育隆冬里的经营活动,即对各类职业体育人才根据生产消费的需求进行交换、流动的一种活动。这是职业体育俱乐部与其他企业相比所具有的特殊经营手段。1876年,苏格兰足球运动员詹姆斯·兰转会到英格兰俱乐部,是历史上记载最早的转会。此后,运动远转会特别是欧洲职业足球运动员转会逐渐成为普遍现象,大大推动了职业足球联赛中的人才流动和技术流动。
长久以来,转会费是转会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运动员转会制度中最引人瞩目、争议最大的部分。转会费是在转会过程中接受运动员的俱乐部向运动员原属俱乐部支付一定量的费用。运动员的转会费和报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转会费体现的是运动员的价值,而报酬体现的是运动员提供劳务的价值,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在欧洲足球领域,足球运动员转会一直以来都要收取转会费,作为对运动员原属俱乐部的补偿。但是在博斯曼案件之后,转会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重大的转变是转会费的取消,这样以来,大量的金钱转变为运动员个人的报酬,球队与俱乐部的发展失去了很大一部分经济支撑。博斯曼案件后的欧洲足球运动发展不尽人意。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转会费制度的变化是其中之一。在博斯曼案件前,转会费用来支持球队的发展,但是现在看来转会费的钱大部分流入了球员的口袋。
博斯曼法则的内容:
俱乐部和球员最长的合同为期5年
二十八岁以下球员(不包括二十八岁)自从签定合同的当日内合同三年受到保护,之后两年可随时接受其它俱乐部的出价,而这时他一旦答应加盟新球队,那么新球队将支付一个相当于他剩余合同上的工资作为赔偿
二十八岁(包括)以上球员的相应的保护期为两年
而所有合同的最后半年属于合同结束阶段,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给出该球员满意的合同,那该球员将可以在合同最后半年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而新俱乐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俱乐部
这是合同上的一点说明
还有关于欧洲十六岁以下青训合同
合同只能一年一签,并且可以自由转会去其它俱乐部,而新俱乐部则要支付给原俱乐部一笔赔偿金,以鼓励青训培养
博斯曼法案只限制于欧盟球员,非欧盟不受限制。
之所以把博斯曼法案称为世界足球史上颠覆性的,并不是因为他维护了多少球员的利益,而在于他让多少欧洲小俱乐部就此灭亡!由于自身培养出来的球员逐个被欧洲豪门的高薪“勾走”,十年前在欧洲赛场风光无比的阿贾克斯、基辅迪纳摩和欧塞尔这些传统列强已经没落,而更多的不知名的球会,则只能以破产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2002年一年,欧洲有近300多家小俱乐部破产,而申请破产的小俱乐部更是数不胜数,这个数字在最近的三年不断地增长,其中更是有了佛罗伦萨、拉齐奥和那不勒斯这些伟大的名字。博斯曼法案摧毁了无数阿贾克斯模式的足球俱乐部。在年轻人的合同结束时,他们得不到一分钱,作为原本俱乐部重要的资金来源,这样的俱乐部很快就断了财源!好球员出走必然影响球队成绩,这又让他们在电视转播和赞助合同上的收入锐减,更别提从这样的赛事中分得红利了!恶性循环圈正在高速运转着,财政的拮据加上球员工资的日益上扬让那些小俱乐部度日如年,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博斯曼法案!
博斯曼法案的最直接影响就是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差距,豪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说服那些合同即将到期的球员加盟,他们可以把本该支付的转会费转嫁到球员的工资中去,这样的好事,球员当然愿意接受!
博斯曼法案除了让转会市场产生革命性改变之外,在外援的使用方面也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当年欧盟规定所有联赛都实行“3+2政策”,也就是一支球队可以拥有5名非欧盟球员,一场比赛首发阵容最多有3个外援!这一变革立即让欧洲外援泛滥。
俱乐部肆无忌惮地引进欧盟球员,而把宝贵的外援名额用在刀刃上。于是,许多豪门成为“国际纵队”。1999年12月26日英超比赛,切尔西首次使用全外援首发。外援的冲击是全方位的,因为中小球队为了节省资金,也乐于引进廉价外援,而随着欧盟东扩的步伐,东欧球员的涌入也更加容易。1994年,德甲外援比例仅为21%,10年后一度接近60%,上赛季才有所回落。
博斯曼法案还引发护照问题,因为只要得到欧盟护照,在欧盟踢球就不再视为外援。虽然球员改变国籍的现象早就存在,但接连曝出护照丑闻,却是博斯曼法案以后的事。仅在2000-2001赛季,就有11名在意大利踢球的球员被发现持有护照。里瓦尔多、贝隆等南美球员都被牵扯了进来。而直到今天,巴萨还在为梅西的合法身份煞费苦心。
博斯曼法案走到了尽头
时光进入21世纪之后,世界足球正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向前发展!新世纪我们看到了阿布这样的足球寡头,看到了这样的商业王国,看到了转会市场上的种种黑幕,新现象的出现意味着必须有新的制度来约束,博斯曼法案在过去的十年内为推动足球前进做出了贡献,但现在,它该寿终正寝了!
欧足联已经不止一次地讨论过博斯曼法案继续存在的必要性,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博斯曼法案让欧洲转会市场更加自由,让球员的收入更加丰厚,同时它也为更多的第三世界国家球员得到了证明自己的机会。然而进入21世纪,博斯曼法案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他让小俱乐部无以为继,让普通球员面临着随时失业的危机,更让转会市场浮现出过多的泡沫。这样一个未经仔细论证的法案被过于草率地引入足球界,从他实施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注定要被新法案替代的结局!
尽管经过10年的调整和适应,各支俱乐部已经找到了应对博斯曼法案负面影响的方法,他们和球员签订长期合同,设置天价的违约金,更推出了依据球员表现而定的“弹性工资”,但足球界所做的努力依然无法让转会市场回归有序。卡尔平要求非欧盟球员的平等待遇,阿什利·科尔呼吁球员有权接触其他俱乐部,他们都被称为“博斯曼第二”!与此同时,欧盟认为转会费规定与欧盟自由就业的法律相悖,因此要求彻底废除转会制度,尽管这一次足球战胜了政治,但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博斯曼法案的漏洞。
不给分,实在是对不起我的键盘(前面2段是键盘敲出来的)
参考资料:
在当今世界足坛,有一种说法来形容,大球会买进潜力星星的举动,叫做刮刮卡,现在是在上海申花队效力的意大利球星埃尔沙拉维就曾经是刮刮卡大军中的一员,AC米兰引进这位小法老的时候,就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没想到小法老抓住了机会,一举成名,成为了叱咤意甲法甲的球星。
当然在刮刮卡这件事情上,葡萄牙的里斯本竞技队也是个中高手。他们最引以为傲的一次,刮刮卡的经历,那就是1998年的时候花1300磅,引入了一个叫做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的球员。1300镑折合人民币,也就是一万来块钱,我真想对里斯本竞技说放开那个C罗,让我来买!
其实早在C罗很小的时候,他那出色的足球天赋就已经吸引了很多家葡萄牙球会的注意,最终当时的葡超劲旅里斯本竞技队搞定了C罗的家人,将他用1300磅的代价,罗置到了麾下。在经历了少年队,青年队的磨砺之后,芳龄17的C罗终于获得了在一线队出场的机会,C罗的葡超首秀也是相当的给力,在第一场比赛中,他就连入两元,上演了完美首秀,在随后的比赛中,C罗的表现也没有让人失望,迅速成长了起来,成为了球队至关重要的球员。
在经过几年的锻炼之后,C罗迎来了改变人生的一场比赛,那是和弗格森爵士率领的曼联队的一场交手,在一场2003年的友谊赛中,C罗在球场上的表现让弗格森心动,老爵爷二话不说,准备出人。
面对曼彻斯特联队这样的顶级豪门的求购,不敲一笔竹杠,那是不可能的,虽然当年买来C罗只花了区区一万来块人民币,但是里斯本竞技队,可没有打算,就这么便宜的将C罗卖掉,经过多轮的讨价还价之后,曼彻斯特联队拍出了八位数的转会费,以1124万英镑的身价得到了C罗,这名未来的世界足球先生,对于里斯本竞技队而言,这1100多万英镑几乎都是纯利润,当然,如果他们知道过了几年之后,曼联将C罗卖给获得的转会费是多少的时候,他们会不会悔青了肠子呢?
C罗来到了英超之后,登上了世界第一大联赛的舞台,在老特拉福德球场,这个梦幻剧场开始了新的人生,凭借极度的自律以及个人努力,再加上名师弗格森爵士的指导,在几年时间内,C罗的涨球速度非常的快,一步一个脚印成为了曼联队的当家球星,不入了世界级巨星的行列,最终以8000万镑的身价转会去了战舰马德里,前两年又以近一亿的身价,以30多岁高龄,转会去了尤文图斯,可以说C罗每一次转会都给母队带来了巨大的收益,这就是巨星的力量。
C罗的足球生涯开启于一家叫做安多里尼亚的业余俱乐部,他的父亲是这里的设备管理员,当时他年仅7岁。1995年,10岁的C罗加入了马德拉国民俱乐部,这是他职业足球启程的地方。1996年,里斯本竞技(葡萄牙体育)发现了C罗的天赋,他们从马德拉国民弄来了C罗,当时并没有付钱。1998年,里斯本竞技正式买下了C罗,为此他们付出了1500英镑。13岁的C罗,在1998年,1500英镑这个价格并不算低,当然,这是基于马德拉国民并没有意识到C罗潜力的情况下发生的。C罗进入里斯本竞技就大放异彩,2001年时,16岁的C罗完成了里斯本竞技U16、U17、U18、U19的四级跳。2002年时,17岁的C罗直接进入了里斯本竞技一队。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的,显然C罗准备好了。而面对曼联的垂涎,虽然当年签约C罗只花了1300英镑,可是里斯本竞技可不愿意放过这个发财的机会。经过一番讨价还价,18岁的被曼联买下了,而曼联为此需要支付1224万英镑,5年的时间,C罗帮助里斯本竞技赚到了千万英镑(折合人民币1.2亿)的收入,里斯本竞技得到了一笔不错的收入。从1500英镑买下c罗,到1224万英镑卖掉c罗,光是转会费,里斯本竞技就已经赚到了1224万英镑,足足翻了1000倍!可见这是一笔非常成功的交易。虽然c罗已经离开了里斯本竞技,但里斯本竞技作为c罗的母队,是可以获取到?青训培养费?的,c罗的每一次转会,里斯本竞技都可以获取到5%的收益,所以在09年加盟和18年加盟尤文图斯的时候,里斯本竞技都能够获取到几百万欧元的收入,由此可见,1500英镑培养了一个c罗,里斯本竞技所赚到的钱,分别是1224万英镑的转会费和接近1000万的青训培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