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的权力与指责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外。受伤的队员只有在比赛重新开始后才能重返比赛场地;(2002年修定,)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决定。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可以包括:
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佩戴某种装备; 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决议二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有关规定参照本规则中的相关条款。(2004年修定)
决议三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第六章 助理裁判员
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另定除外。任何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如因光线不足每半场减少到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之前制定,并要符合竞赛规程。
中场休息
队员有中场休息的权利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竞赛规程必须阐明中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经裁判员同意方可改变中场休息时间。
允许补充的时间
在每半场比赛中损失的所有时间应予补足:
替换队员(秒); 对队员伤势的估计; 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拖延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根据裁判员的判断补足损失的时间。
罚球点球
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半场结束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
决胜期
竞赛规程可以规定再进行两个半场相等时间的比赛。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也能适用。(2004年修定后删除)
中止的比赛
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外,中止的比赛应重新进行。
第八章 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
预备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
开球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得分后; 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程序
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 (10码),直到比赛进行; 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裁判员发出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违规/判罚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
由对方队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犯规:
重新开球。坠球
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程序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
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违规/判罚
重新坠球: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特殊情况
判给守方在其球门区内的任意球,可从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踢出。
判给攻方在其对方球门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从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踢出。
比赛暂停之后,在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球门区内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第九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下列情况比赛成死球:
当球不论从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比赛进行
其他所有时间均为比赛进行中,包括:
球从球门柱、横梁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球从比赛场地上的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身上弹回场内。第十章 计胜方法
进球得分
当球的整体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此前攻进球的队未违反竞赛规则,即为进球得分。
获胜的队
在比赛中进球数较多的队为胜者。如两队进球数相等或均未进球,则比赛为平局。
竞赛规程
当竞赛规程要求比赛成平局需要决出胜者时,只能遵循下列经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的程序:
客场进球规则; 决胜期; 踢罚球点球。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只有本规则中包括的经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的“决定比赛胜负的程序”,可以在竞赛规程中使用。
第十一章 越位
越位位置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他在本方半场内; 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 他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 干扰对方队员;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没有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球门球; 掷界外球; 角球。违规 / 判罚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二章 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下列情况将被判罚犯规或不正当行为:
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六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推对方队员。如果队员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为了得到对球的控制而抢截对方队员时,于触球前触及对方队员; 拉扯对方队员;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间接任意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裁判员认为,队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挡对方队员;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因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纪律制裁
只允许对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替补下场的队员才能出示红牌或黄牌。
可警告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被出示黄牌:
1?犯有非体育行为;
2?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持续违反规则;
4?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罚令出场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被出示红牌:
1?严重犯规;
2?暴力行为;
3?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用可能被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及技术区域。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
决议二
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地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回,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
决议三
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款,队员可以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在比赛进行中,该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则是犯有非体育行为,他将被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当踢任意球时,队员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则将因非体育行为而被警告并被出示黄牌,该任意球重踢。
此种情况下,与守门员随后是否用手触球无关,主要是因该队员企图利用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文和精神而造成的犯规。
决议四
从后面抢截而又危及对方安全的动作应视为严重犯规并予以判罚。
决议五
在场地的任何地点试图欺骗裁判员的佯装行为,必须作为非体育行为而进行判罚。
决议六
当队员脱掉上衣庆祝进球时属于不正当行为,必须受到警告。
第十三章 任意球
任意球的种类
任意球分为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
无论是直接任意球还是间接任意球,踢球时必须将球放定。踢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直接任意球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得分。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间接任意球
信号
当裁判员判间接任意球时,应单臂上举过头,并保持这种姿势直到球踢出后被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球进门
只有当球进门前触及到另一名队员才可得分。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球门球;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任意球的位置
在罚球区内的任意球
属于守方的直接或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 所有对方队员应站在罚球区外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即为进行; 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任意球。属于攻方的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除非他们已站在本方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在罚球区外的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任意球。违规 / 判罚
当踢任意球时,对方队员比规定距离更接近于球:
应重踢。
当守方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时,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
应重踢。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踢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将判罚球点球。由守门员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第十四章 罚球点球
当比赛进行中,一个队在本方罚球区内由于违反了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之一而被判罚的任意球,应执行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可以直接进球得分。
在每半场比赛或决胜期上下半场结束时,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完罚球点球。
球和队员的位置
球:
放定在罚球点上。主罚球点球的队员:
确认由其主罚。防守方守门员:
停留在本方球门柱间的球门线上,面对主罚队员,直至球被踢出。除主罚队员外的队员应处于:
比赛场地内; 罚球区外; 罚球点后; 距罚球点至少9.15米(10码)。裁判员
应在队员处于规则规定的位置后发出执行罚球点球的信号; 作出罚球点球完成后的决定。程序
主罚队员向前踢出球点球; 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主罚队员不得再次触球;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在比赛进行当中,以及在上半场或全部比赛结束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时,如果球在越过球门柱间和横梁下之前遇到下列情况,应判定得分:
该球触及任何一个或连续触及两个球门柱、横梁、守门员。违规 / 判罚
如果裁判员发出执行罚球点号后,球进入比赛之前发生下列情况:
主罚队员在踢球点球时违反竞赛规则: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应重踢;如果球未进入球门,不应重踢。守门员违反竞赛规则: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如果球进入球门,得分有效;如果球未进入球门,应重踢。主罚队员的同队队员进入罚球区,或在罚球点前,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10码):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应重踢;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不应重踢; 如果该队员触及了从守门员、横梁或门柱弹回的球,裁判员将停止比赛,由防守方以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守门员的同队队员进入罚球区,或在罚球点前,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10码):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得分有效;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应重踢。攻守双方队员都违反竞赛规则:
应重踢。如果球点球踢出之后:
主罚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主罚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球被外来因素触及而影响了其向前移动:
应重踢。球从守门员、横梁或球门柱弹回比赛场地内,接着被外来因素触及:
裁判员停止比赛; 在被外来因素触及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第十五章 掷界外球
掷界外球是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掷界外球不能直接进球得分。
判为掷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从地面或空中越过边线时; 从球越出边线处掷界外球; 判给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程序
在掷出球的一瞬间,掷球者应:
面向比赛场地; 任何一只脚的部分站在边线上或站在边线外的地上; 使用双手; 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出。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
球一进入比赛场地,比赛即为进行。
违规 / 判罚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掷界外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比赛进行后,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掷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由守门员掷界外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对方队员不正当地阻碍掷球队员或分散其注意力:
他将因非体育行为被警告并被出示黄牌。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由对方掷界外球。第十六章 球门球
球门球是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球门球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而得分。
判为球门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攻方队员,且根据规则第十章不是进球得分时。程序
由防守方从球门区内的任何一点踢球; 对方应在罚球区外直至比赛进行; 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 当球被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即为进行。违规 / 判罚
如果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进入比赛:应重踢。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球门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踢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踢球门球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应重踢。
第十七章 角球
角球是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角球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而得分。
判为角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守方队员,且根据规则第十章不是进球得分时。程序
将球放在离球出界处最近的角旗杆的角球弧内; 不得移动角旗杆; 对方应在距球至少9.15米(10码)以外,直至比赛进行; 由攻方队员踢球;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违规 / 判罚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角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踢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由守门员踢角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对于任何其他犯规:应重踢。
决定比赛胜负的程序:
客场进球规则、决胜期和踢罚球点球是根据竞赛规程的要求,当比赛打成平局需要决出胜队时取的方法。
足球裁判规则及手势:
1、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抢截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三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裁判手势: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2、间接任意球:
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挡对方队员;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裁判手势: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3、球门球:当球的整体不论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攻方队员,且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判为球门球。
裁判手势: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4、角球: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守方队员,且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判为角球。
裁判手势: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5、罚球点球,当比赛进行中,一个队在本方罚球区内由于违反了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之一而被判罚的任意球,应执行罚球点球。
裁判手势: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6、有利示意继续比赛,队员犯规后,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7、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分别出示红牌Redcard、黄牌?Yellowcard。
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裁判手势: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保持1~2米的距离,有短暂时间的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名队员进行处分。
一场足球比赛会正式来讲会有5个裁判,一个主裁判,两个边裁,一个第四裁判,还有一个替补裁判的存在,其中主裁判在球场上,两个边裁判在界外,四裁判换人举牌,如果主裁判受伤了就换替补裁判出场。裁判的权力是执行有关赛事的比赛规则,每一场比赛由一名主裁判控制,这位主裁判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裁判员是根据比赛相关的事实从而最终作出决定,只有足球比赛在未重新开始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主观感受改变不正确的决定。
足球享有世界第一运动的美誉,是体育界最具影响力的体育运动之一,足球比赛中除了守门员可以在乙方禁区内利用手部接触足球外,场上每名球员只可以利用手以外的身体其他部位控制足球,足球的基本技术有颠球、传球、过人、射门、停球、抢球等,足球运动是一项古老的体育运动,最早起源与我国的蹴鞠运动,后经人传入欧洲演变为现今的足球运动,足球运动具有对抗性强的特征,运动员可以在比赛中取各种规则所允许的动作。
足球裁判员应该执行的竞赛规则有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可以因运动员们违法规则而禁止或停止比赛,如果发现球员受伤严重,应停止比赛并将受伤球员移至场外安全位置,裁判员可以在未看到不符合规则的球员时,可以根据裁判助理的意见进行判罚,其中在比赛结束后,第四裁判员应向有关机构提交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没有看到的任何犯规行为或其他事故的报告。
用足球踢裁判不属于犯规,一般在足球场上裁判都会故意躲着球,要是故意往裁判身上踢绝对要吃牌的,无意的踢上了,裁判只能忍着,也不会多说什么,顶多会给你一点警告,即使踢伤了,下面还有替补裁判上场,所以不必担心。 但是既然提到了这个问题,“故意”,从字面意思我们已经知道了是故意的,顾名思义.
足球比赛时,场上有三个裁判,其中一个主裁判追随球的运动不断奔跑,主要负责观察场上情况,对犯规的球员进行处罚,有绝对的权威,可掏黄牌和红牌警告犯规球员或直接将球员驱逐出场,其作出的判罚一般都是不能更改的。另外两个边裁分别在球场两边,主要负责配合主裁判,及时发现一些主裁不能看到的情况和死角,比如越位、出线等等。除此之外,在场边的球员休息区还有一名第四官员,其主要工作是在其他裁判不能担任执法工作时上场替补。负责比赛中的换人,比赛换球,检查替补队员入场前的装备,检查比赛用球是否符合标准。比赛结束后向有关负责机构提交有关裁判员没有看到的任何不正当行为。更正主裁判的一些失误,比如一名球员得到两张黄牌后,主裁判忘记将其驱逐出场,第四官员就会提醒主裁判。足球当然有备用的啦,要不然球坏了肿么办。足球被踢到人群中没有关系呀,一般观众都会掷回球场内,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拾球,工作人员有多名,一旦发现球跑了,马上就会有新的足球进入球场内,保证比赛不会被中断,不会影响其观赏性
分类: 体育/运动 >> 足球
问题描述:
我想请教各位朋友关于足球裁判的规则及对各种求的判罚和相应的手势.谢谢啦!
解析:
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六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为了得到对球的控制而抢截对方队员时,于触球前触及对方队员;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间接任意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挡对方队员;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纪律制裁
只有对场上人员、替补队员或是被替换下场的队员,才能出示红黄牌。
可警告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1. 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2.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 持续违反规则;
4.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 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罚令出场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1. 严重犯规;
2. 暴力行为;
3. 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 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 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 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和技术区域内。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
·决议二
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地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回,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
·决议三
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款,队员可以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在比赛进行中,该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则是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他将被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当踢任意球时,队员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则将因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被警告并出示黄牌,该任意球重踢。
此种情况下,与守门员随后是否用手触球无关,主要是因该队员企图利用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文和精神而造成的犯规。
·决议四
从后面抢截而又危及对方安全的动作应被视为严重犯规。
·决议五
在场地的任何地点试图欺骗裁判员的佯装行为,必须作为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进行制裁。
足球裁判的哨声是裁判员领导一场比赛的主要讯号,那么你知道足球比赛吹哨的规则吗?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裁判员临场执法当中,运用好主要的工具——哨子,是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哨声是裁判员的语言、通过它让你告诉队员,观众你的判决是什么,通过它可以制止某些的发生、控制比赛气氛,通过它显示裁判员威严,也是通过它显示出你处理的分寸、所以,研究探讨如何运用好哨子,是很有必要。
这里我想谈的是比赛中什么样的情况,我们运用怎么样的哨声,哪些情况我们的哨声必须及时响亮哪些情况哨声可轻一点,那些情况哨声可以慢一点儿还有关于掌握好吹哨的时机如何运用碎哨等。
我这里举一个战例:一场很有火药味的业余队比赛到了最后几分钟,一队员踢倒了对方,距犯规地点仅9米距离的裁判员及时用很重、很响的哨声、嘟!吹了,但是,被踢的队员爬起来就想打,其他队员也从别的地方跑过来,此时,裁判员也急忙跑过去,重要的是他一边跑,一边用又急又响的嘟---嘟---的连续的哨声,使双方队员在这哨声的震动下不由自主的把脸转向了裁判员,同时裁判员也跑到了两队员的中间、把踢人的队员拉出了人群、并罚出场,一场很可能发生的打斗平息了,比赛顺利结束,如果当时裁判员没有运用好他的哨声,可能在他没跑到之前已经打起来,当时裁判员的第一哨宣告显是判罚,严重的犯规,接着连续的碎哨仿佛在警告队员:你们不要乱来,由我来处理,在这个战例里,明显告诉我们,哨声运用得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通过很多的实践总结,我觉得以下的几种情况裁判员的哨声必须及时,响亮:掌握有利除外。
①判罚较严重的犯规。
②判球点球关系得失分,要显示信心和果断,使队员无可争议。
③该犯规动作令对方反感,带有伤害性减少报复可能。
④犯规虽然不严重、但对得失分影响大,具体如下:
A、争顶头球时冲撞守门员犯规。
B、在有可能得分的情况下越位了。
C、攻方队员手球或其它犯规后取得攻门的机会。
这几个情况关系胜负,队员很计较,吹慢了会引起争议,球打进再吹就更糟糕。
下面一些情况哨音可以轻一点,但同样要及时:
①队员用身体护球,对方在他背后搞小动作,这些情况有利的可能性很少,构成犯规马上吹掉,可避免护球队员报复,用脚后跟往后蹬,或用肘往后打。
②队员也是用身体护球,但球离边线或球门线很近,对方在他背后构成了犯规,如果吹慢了,护球队员很容易因背后构成的犯规,如果吹慢了,护球队员很容易因背后被侵犯而把球弄出边线外或球门线外犯规一方反而得到界外球的发球权而获利。
③很多人围在一起抢球时,有队员犯规,只要慢一点,旁边的队员就会出现第二动、第三动。
④比赛气氛紧张,只要看准了犯规,又不是明显的有利,哨一定要及时,慢一点点,被侵犯的一方马上就会有反映,轻的是举手,或叫喊,重的是报复,哨声在队员反映前响起,和在队员的反映后响起,效果是完全两样我见过有些裁判员执法比赛,队员整场球不是举手,就是叫喊,其原因一是他开始没有抓住苗头及时警告、更重要的是他吹哨大多慢了半拍、总是人家喊了他才吹,队员被侵犯 后担心他不吹、搞的整场都是叫喊。
以下的情况哨音可以轻一点:
①中场地带的犯规。
②并不严重或不带伤害性的犯规。
③不是刻意的犯规,例如他想抢截球,慢了一点,球过了,挡住了对方。
④一个很明显的手球。
这些情况如果哨声太重反而使平淡的气氛搞的比较紧张,而且显得裁判员没有分寸。
下面的情况哨声应慢一点,不要太急。
首先我还是说一个战例,一队员反击从边路带球刚过中线、他前面除了对方的守门员在罚球区内,没有其他队员,一防守队员从侧面倒地铲过去、球没铲到还是往前滚动,进攻队员的腿被碰到了,往前跑了两步平衡不了倒在地上了,这时很多人都想裁判员该吹了吧!离得很近的助理裁判员也摇旗了,但主裁仍未鸣哨,这时攻方队员又爬了起来,冲向前继续控球形成单刀、给观众表演了一个单刀突破的精彩一幕,主裁非常成功地掌握了这次有利,之所以成功,一方面是主裁有良好的观察与判断 ,但他平时练就的掌握吹哨快与慢方面的技巧也是成功的主要因素。
除了上面的这个例子、下面一些情况哨音也不用太急:
①队员越位,边旗虽已举起,但该位置远离球门,球的落点还没有判断准确。
②争夺的地方只有两三个队员,犯规不重,球由那一方得益未清楚。
其实掌握得好,比赛中可以减少部分哨音。但是我们在掌握有利、不急吹哨的同时,我们必须有一人相应的技巧,那就是掌握吹哨时机,在短时间内发现所谓的有利已不存在时,立刻响哨,例如一队员被侵犯后,但他还可以奔球去、你别急吹哨、这时如果犯规队的另一队员也上去抢球,当你判断拿到球的机会是犯规一方大的时候,那正是你吹哨的最佳时间,只要慢那么一点,队员把球拿下时你再吹的话,那效果还是差一点。
另外我们吹哨还要按惯例和规范化,其实《足球规则》没有明确规定怎么样吹哨,只有在我们的裁判法里有一些比较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一直以来我们都要这样执行,国外的比赛我觉得也没有多少区别五种情况必须吹哨。
①开始比赛
②停止比赛
③胜一球
④罚球点球
⑤比赛终了,其它如球明显球出线等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就不用吹了,可免的哨声就不吹。
当然,裁判员临场时要运用好他的哨子、他也必须具备他各方面的条件,可以说运用哨子的技术和裁判员其他的综合能力是相附相成的,他的能力和水平大部分通过不同的哨声反映出来,同时,保证他能够恰到好处的运用哨子的基础也恰好是他综合的能力和水平。足球比赛千变万化,裁判员能用恰到好处的哨声,给双方队员提供一个公平竞争,充分发挥水平的空间,给观众带来精彩的比赛。
足球裁判员手势介绍
足球裁判员所用的手势应力求简单、明了、示意确切,给人以直接、清晰的感觉。这些手势的运用,旨在使比赛顺利进行。手势的作用主要在于示意下一步比赛应如何进行,因此,对运动员的犯规动作,裁判员一般没有模仿的必要。
一个高水平的裁判员,其手势和其他举止须做到简练、朴实、舒展、大方,使人肃然起敬。凡借助于手势、哨声故作姿态,装模作样,显露自己,哗众取宠,不仅会冲淡比赛气氛,而且必然招来轻视,以致降低了裁判员的威信。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裁判员的统一手势如下:
一 直接任意球 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二间接任意球 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三球门球 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 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五罚球点球 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六示意继续比赛 队员犯规后,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七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 对队员罚令出场或警告时,分别出示红、黄牌。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有短暂时间的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名队员进行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