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职业的话应该算晚吧,但是随便踢踢还是不晚 的
话说我15岁才开始踢球 锻炼锻炼身体而已 不怕晚不晚
不过你真想踢职业的,没有什么是晚的 有些人年过半百还去课堂上学习呢,不过你得勤于练习,而且天赋过人
不晚,记住玩这个的基本
上场比赛的两个队每队队员人数不得超过11人。
每队必须有一名守门员。
每队在比赛时可有1-2名替补队员,如果是“友谊比赛”,可以有5名以下的替补队员。
在经裁判员同意后,在比赛暂停时,替补队员可替换队员。
只有在被替补队员下场后,替补队员才能上场。
未经裁判员同意,任何队员不得上场或下场。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每队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各国足球协会酌定。
2.理事会认为,任何一队少于7名队员时,该场比赛应为无效。
3.队员在比赛开始前被罚令出场,可从已登记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补,不应因进行替补而延迟开球。队员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者,不得替换。凡替补名单中的替补队员,不论是在比赛开始前,或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均不得更换0匕项决议仅指违反规则第十二章而被罚令出场的队员,而不适用违反规则第四章的队员)。
罚则:
a.踢角球的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球门区内犯规,则根据规则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执行。
b.如有任何其它犯规,角球均应重踢。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孩子才12岁就被足球俱乐部看上了,家长感到很开心,但却不知是给孩子踢球还是让孩子读书,其实在小匠老师其实正确的选择应该也是显而易见的,家长应该选择让孩子读书,针对于这个问题,小匠老师下面来联想自己的几个看法。
第一、不可能让孩子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在踢球上孩子才12岁,应该把重心放在学习上,而并非是在踢球上,家长应该学会客观地去分析问题,孩子的年龄还小,如果因为踢球一事而影响到孩子的学业问题,其实是得不偿失的,在关键的年龄阶段,不能让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即便孩子踢球的技术很厉害,但是如果不读书不学习,将来也很难能够出人头地。
第二、踢足球只能作为兴趣来培养孩子的才能被足球俱乐部看上了,确实是值得家长高兴的事情,这证明孩子在踢球的方面有一定的天分和才能,但毕竟孩子年龄还小,正处在接受学校教育的阶段,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孩子也必须要完成义务阶段的教育,因此如果家长选择让孩子踢球而不让孩子读书,这时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也并不利于孩子日后的发展。
在小匠看来,家长还是应该把重心放在孩子读书的事情上,踢足球只能作为兴趣来培养,家长懂得合理规划孩子的学习时间,相信踢球和读书都是能够兼顾到位的。
第三、足球俱乐部也不会让孩子只踢球不读书孩子才12岁就被足球俱乐部看上了,对于选择踢球还是读书,这其实是家长过于担心了,毕竟孩子才12岁,智力还正在不断发展,相信足球俱乐部也不会让自己所招收的学员只踢球不读书,不会把自己的学员培养成只懂得踢球而不懂得读书识字的文盲。
第四、只让孩子踢球,不让孩子读书,家长能够过意得去吗?虽然足球俱乐部看中了孩子踢球的才能,想要培养孩子,但是孩子才12岁,正处于接受教育的关键时候,而如果父母只让孩子踢球而不让孩子读书,想必家长也会过意不去,会觉得自己愧对孩子,毕竟12岁的孩子都在学校上课,学习知识,而自家的孩子却在踢球,不让孩子读书,孩子将来长大了,或许也会责怪自己的父母当初的决定。
因此,孩子即便是被足球俱乐部看上了,家长高兴之余,也不应该要孩子失去继续接受教育的机会,而且孩子才12岁,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要完成义务阶段的教育,如果家长不给孩子读书,那么就是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
那么如果你的孩子12岁,被足球俱乐部看上了,你是会选择让孩子读书还是让孩子踢球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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