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进校园是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发展足球、提高全民素质的一项重大措施。你想知道怎么写吗?接下来就一起分享我为大家整理的吧!
一
为了提高我校的足球运动水平,增强学生体质、调动广大学生顽强拼搏、勇攀高峰的积极性,根据瓦房店市教育局、体育局,《瓦房店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实施意见》档案精神,为我校校园足球工作更好的开展,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瓦房店市育局和体育局档案精神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和完善小学足球比赛制度,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提高青少年的足球兴趣,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 工作方针
依据瓦房店市教育局、体育局的档案精神;在全校掀起足球热潮,充分发挥各年级的优势,积极投入选拔和推选热爱足球的学生、不论大小和了解足球的程度,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校校园足球工作,特成立本校足球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万田
副组长:张兆军
组员: 王伟
2、成立校园足球训练工作小组:
组长:张兆军
组员:李闻平
3、成立校园足球宣传保障小组:
组长:赵明军
组员:唐成密 宫新颖
四、职责分工
1、由校长负责学校足球工作的全面开展,总务处全面实施校园足球活动的教学与比赛工作。
2、体育老师负责组建班级足球队,班主任协助。
3、工作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校内竞赛组织安排工作,并保障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他成员协助。
4、 张兆军负责组建校园足球队 ,并对运动员进行身体素质、足球技术、足球战术的培训与指导,负责组建学校足球队参加校外比赛及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和注册管理。
5. 赵明军负责将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有关的、资讯报道。
五、工作
一开展活动班级的选取
根据学校的基本情况,2015年我校开展活动的班级选在中高年级 四、五、六年级,共选取11人,组建足球队,进行训练和比赛。
二 具体要求:
1、各部门统一协调,保证具备足球教学、训练、比赛所场地及器材等条件;
2、学校专职体育教师根据情况对其他体育教师进行培训指导;
3、在校学生每周应不少于2小时足球活动时间,全校保证不少于9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
4、将足球教学内容纳入日常教学,保证每周一节的体育课为足球教学。
5、利用大课间和阳光体育活动时间,组织三至六年级学生开展校园足球比赛,三至四年级为中段足球比赛,五至六年级为高段足球比赛,各段比赛每年保证不少于2场比赛。
6、各班班主任负责学生和家长的沟通工作。
7、体育活动课教师将足球教学作为首选内容。
六、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我校开展校园足球的所有经费全部来自财政全额拨款。
二经费管理
1、建立独立的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规定。
三经费用途
1.足球运动员训练时饮用水、餐点、训练服、训练器材等费用。
2.足球运动员竞赛时服装、交通、食宿、营养补助等费用。
3.足球教练员带队训练加班费和带队竞赛时服装、交通、食宿费用等。
4.校园足球开展活动组织、宣传等活动费用。
5.校园足球设施的添置与维护费用。
6.表彰和奖励优秀足球教练员、运动员、校园足球管理人员。
二
依据全国及乌兰察布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了大力推动我校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学校特色文化,建立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面提高广大学生的体质和体能,培养拼博意识、团队精神、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为依据,以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校体育活动,营造校园足球氛围,提升学校特色文化,培养青少年拼博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校园足球活动开展,大力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使足球运动成为青少年终身受益的活动方式,从而呈现“以体强身,提高健康水平;以体辅德,提高道德素养;以体增智,提高文化素质;以体益美,提高审美能力;以体促教,提高教学品味”的特色办学模式,以一育促诸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工作方针:
坚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与指导监督,各部门及各年级组等通力合作。学校每位领导及教师都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学校现有的优势,为开展校园足球特色实验活动创选必要条件,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一成立校园足球活动工作领导监督小组
组 长: 白 亮
副组长: 王建忠 曹 飞
成 员: 张晓军
二职责分工:学校各分管年级领导、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少先队
大队部、工会、各年级组等要密切配合,互相协调,共同做好校园足球工作的组织和活动开展。
1.校园足球活动开展总体工作规划和组织立项及“校园足球特色课题”研究工作。负责人:曹飞
2.与各级学生校园足球活动领导小组对接协调,负责组织校内各年级足球活动及竞赛。对各年级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估,负责校际每学期校园比赛。负责人:张晓军
3.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发动报名参与,编印宣传资料,出版校园足球活动宣传栏、指导、收集校园足球文化相关资料、宣传报道。负责督促各年级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和节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及注册管理;制定校园足球教学大纲和教材。负责人:张晓军
4.学校校园足球普及活动的配套经费,编制好每学期校园足球活动经费预算,列入每学期学校教育经费预算,编制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工作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及奖励经费标准,配备完善开展活动的相关器材。
四、实施步聚
一2016年9月,红格尔图小学校园足球活动工作领导监督小组,召开小组成员会议,制订并通过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
二10月上旬,召开全校校园足球活动动员布置会,组织学校领导、学校足球教练学习青少年校园足球相关档案,组建成立班级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和足球队。
三 10月中旬,全面启动校园足球训练活动。
五、校园足球活动的具体内容
一营造浓厚的校园足球文化氛围。
将足球的基本动作和技能分解成具有性和趣味性的足球游戏专案,渗透体育教学内容,让学生在中健身,在健身中掌握足球基本技能和技巧。开展校园足球艺术展演,足球知识竞赛,足球绘画作品展,校园足球活动板报评比等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以足球运动为主题,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和调动学生的创造性,开展丰富多彩的足球趣味活动和足球交流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足球活动氛围。
二 校园足球活动具体内容
1.学校校内足球活动课时由教导处统筹安排落实。
2.学校成立三至六年级班级足球队男女各一队,学校组织班级,年级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以交流、磋商技术、鼓励推动学生广泛参与校园足球活动为主,不注重名次和比赛成绩。
3.组建校足球队参加旗级和市级校园足球各年龄梯队联赛。
六、校园足球比赛
1. 校园足球活动比赛分为小学三年级组7人制,四年级组7人制,五年级组7人制,六年级组7人制。各班级足球队员由该班主任、科任教师动员选拔组成。学校三至六年级代表队由负责校园足球队的领导及教练从各年级足球队员筛选组成。
2.校园足球活动时间安排:从2015年3月开始至2020年,利用5年时间,坚持每年进行两次班级际比赛,每月举行以班为单位的校园足球联赛,充分利用体育课和大课间时间引导学生广泛参与,逐步形成校园足球传统活动。
3.对参加足球活动或竞赛的学生进行旗一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有健康证明报告。
七、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具体要求
一设立由主管体育工作副校长牵头的足球活动管理机构,制订具体工作。
二完善和改进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条件,建立健全相应配套设施。
三经常组织担任足球训练的教师及教练员参加各级培训。
四调整体育课,加大足球教学在教学内容中的比例,保证在校学生每周有2小时以上足球活动时间,确保全校不小于50%的学生参加校园足球活动。
五组织开展校内班级间和年级间足球比赛和活动。由分管领导与教导处安排落实。
九、活动经费
一经费来源
学校按国家下拨人均公用经费总数5%,比例资金配套开展校园足球活动。 争取各级体育部门及当地 *** 拨出资金支援。争取企业和社会团体的资助。
二经费管理
建立校园足球活动经费使用独立帐目,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公开透明经费收支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三经费用途
用于赛事组织,器材和装备购置、教师及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培训,场地建设、宣传推广、考核和奖励以及相关工作。
十、鼓励措施
一鼓励、奖励办法
为鼓励开展建立校园足球特色活动积极性、针对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状况进行年度鼓励,建立奖励办法,取挂牌、表彰及适当的物质奖励等多种方式,对于贡献突出的班主任、体育教师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对坚持参与校园足球训练的优秀学生在升入初一级学校时,本校将积极向旗级优质学校推荐录取就读。
二监督制度
学校组织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由学校校园足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主要以照片、秩序册、运动员名册、成绩册等实物为依据,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形式监督校园足球活动开展情况。
三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经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相关部门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和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工作方针
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机构要从全域性的高度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创造必要条件,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国家体育总局与教育部联合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冯建中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陈小娅教育部副部长
副组长: 盛志国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
杨贵仁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
郭建军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副司长
南 勇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杨立国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薛 立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黄 金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青少年体育处 王龙龙教育部体卫艺司
刘 巨集 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部
冯剑明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朱和元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陆 煜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足球协会。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701室
邮编:100061
电话:010-59291026 传真:010-59291027
联络人:冯剑明 陆煜
二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工作,并于4月28日前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一各地体育部门负责竞赛组织,专业技术训练与指导。
二各地方教育部门负责师资培训,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和节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负责组队参加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负责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及注册管理;负责制定校园足球教学大纲和教材。体育部门要给予密切配合。
三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和教育部学生体育联合秘书处负责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五、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组织方案
一小学和初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各选择不少于60所小学和30所初中;13个中国足球协会市级会员协会城市武汉、成都、沈阳、大连、长春、青岛、深圳、西安、南京、延边、广州、厦门、昆明和淄博市足球发源地各选择不少于30所小学和16所初中;22省和5个自治区河北、山东、山西、河南、辽宁、湖
北、吉林、湖南、黑龙江、广东、江苏、海南、浙江、四川、安徽、贵州、福建、云南、江西、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广西、内蒙古、 *** 各推荐一个城市选择不少于30所小学和16所初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30所小学和16所初中。
二高中和大学:在现有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组织的全国高中联赛和全国大学联赛基础上,补充完善。
六、小学和初中选择开展学校的基本条件
一优先考虑足球传统学校;
二具备足球教学、训练、比赛场地条件的学校;
三有多年开展学校足球活动基础的学校。
七、对开展学校的要求
一必须由主管校长负责学校足球工作,并设立专门机构;
二必须完善专门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条件;
三要求组织足球训练的教师教练参加相关培训;
四学校体育课应加大足球教学在教学内容中的比例,在校学生每周应有不少于2小时足球活动时间,保证全校不少于5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
五学校必须组织校内班级间和年级间比赛。
八、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国家体育总局从体育**公益金中拨出专款;
2、各地原则上按不少于1:1的比例匹配相应的资金;
3、通过多渠道开发的市场;
4、企业和社会团体的资助。
二经费管理
1、建立独立的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规定。
三经费用途
用于赛事组织、器材和装备购置、教练教师和裁判员的培训、扶持基层单位场地建设、宣传推广、办事机构工作执行、评估和奖励等。
九、协作和鼓励措施
一积极与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协作,共同推动校园足球活动开展,丰富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二鼓励在指定开展学校数量的基础上,酌情扩大规模。
三对非布局的城市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成绩突出的,同样给予相应奖励和表彰。
四鼓励政策
1、凡参加校园足球活动教师培训班的体育教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并按相应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2、获得亚足联和中国足协颁发的A、B、C、D级足球教练员证书的教师,在评定职称时可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3、各级体育部门要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纳入体育竞赛等级运动员评定。
五奖励政策
为了鼓励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积极性,针对足球活动开展的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建立奖励办法。取挂牌、命名、表彰及物质奖励等多种方式,对于贡献突出的体育、教育部门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十、本实施方案配套档案由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办公室适时下发。
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全国巡回赛年终总排名中单打四至十六名、双打二至八名的运动员; (二)在全国团体锦标赛中,前三名除授予运动健将外的其他运动员和获得团体四至八名的主力运动员; (三)在洲际青少年(十个以上国家参加)的比赛中,获得各项前三名的运动员; (四)在全国青少年巡回赛年终总排名中,单打前八名、双打前四名的运动员; (五)在全国青少年团体赛中获得前二名的主力运动员(上场率应占三分之二,取胜占上场次数的三分之二)。 (六)在全大学生比赛中,获得单打前二名的运动员。
增加20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
高考加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表彰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不同项目的运动员申请条件不太一样,一般以优秀的大型比赛项目成绩为标准,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条件编辑
田径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男子:
100米 手计:11.5 电计:11.74
200米 手计:23.6 电计:23.84
400米 手计:53.0 电计:53.14
800米 2:03.00
1500米 4:15.00
3000米 9:10.00
5000米 16:10.00
10000米 34:00.00
110米栏手计:16.0 电计:16.24
200米栏 手计:26.0 电计:26.24
400米栏手计:1:00.0 电计:1:00.14
3000米障碍 10:10.00
马拉松3:10:00
10000米竞走(场地) 49:00.00
20公里竞走 2:04:30
50公里竞走 4:49:30
跳高 1.83米
跳远 6.50米
跳远 13.60米
铅球(7.26公斤) 12.50米
铁饼(2公斤) 38.00米 (1.5公斤) 55米
标枪(800克) 51.00米
女子:
100米 手计:12.8 电计:13.04
200米 手计:27.0 电计:27.24
400米 手计:1:03.0 电计:1:03.14
800米 2:26.00
1500米 5:05.00
3000米 11:00.00
5000米 20:20.00
10000米 42:00.00
200米栏 手计:32.0 电计:32.24
400米栏 手计:1:08.0 电计:1:08.14
马拉松 3:50:00
5000米竞走(场地) 27:30.00
10公里竞走(公路、地) 57:30
20公里竞走(公路、地) 2:14:30
跳高 1.56米
跳远 5.20米
跳远 11.00米
铅球(4公斤) 12.50米
标枪(600克) 38.00米
铁饼(1公斤) 39.00米
足球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参加全国甲级联赛、乙级联赛、杯赛、全国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
(二)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30%。
(三)参加中国足校杯和全国足校杯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第一至四名不超过全队的80%,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6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4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20%。
(四)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比赛中获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五)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前二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篮球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参加全国甲A联赛或全国运动会决赛的各队运动员;
(二)参加全国甲B联赛的各队运动员;
(三)参加全国青年联赛的各队运动员(从事二年以上专项训练、申请人数为: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30%);
(四)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锦标赛中获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从事二年以上专项训练。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五)在全国各系统举办的全国锦标赛中获得前二名的各队运动员(从事二年以上专项训练。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排球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参加全国运动会决赛的各队运动员或参加全国甲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
(二)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
(三)参加全国青年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30%);
(四)在各省、区、市锦标赛中获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五)在全国各系统举办的全国锦标赛中获得前二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乒乓球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成年、青年比赛中获得团体前六名,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二)在(地)市或相当于省辖市的比赛,以及在各省、市、自治区系统正式比赛中,获得团体赛前三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达到50%,或出场次数达到三分之一,其中获胜场次达到 50%,或在关键场次出场比赛为该队获胜作出贡献的),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
(三)在各省、市、自治区举办的少年比赛中,获得单打前八的运动员。
武术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武术二级运动员(二级武士)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省一级(含省一级)以上级别的套路比赛中,获得单项前十二名者;
(二)在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的套路比赛中,获得单项前六名者;
(三)在省一级(含省一级)以上级别的散打比赛中,获各级别前六名者;
(四)在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的散打比赛,获各级别前三名者。
游泳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男子:国际级健将
运动健将
测试项目 1、身体素质测试:柔韧性、立定跳远、20米冲刺、20米无球过杆。
2.基本技术测试:自由颠球、20米运球过杆。
3.比赛能力测试:U9—U13五人制、U14—U16七人制比赛。
4.生理测试: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血压、心理答卷。
5、文化课考试: 数学、语文、理化、英语。
6、守门员测试:颠、传、接球准确度、有球反应速度。
学制、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及去向、招收对象
层次
学制
课程设置
培养目标及去向
招收对象
收费标准
小
学
六年制
按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和教学大纲,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1、为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及国内各级俱乐部培养后备力量。
2、向全国各级足球俱乐部推荐输送优秀队员。
3、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分别发给小学、初中毕业证书。
4、初中毕业后,成绩优良者可升本校高中或就读山东体育学院五年制专科(鲁能足校、乒校班)。
1、99—91年出生的小学、初中学生(小学三年级为起点)。
2、热爱足球运动,有强烈的事业心。
3、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4、文化课成绩良好。
小学、初中学生:
1、每学年学费18000元(含食宿费、训练费、学费、物业管理费、训练装备费)。
2、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根据水平、年龄段学费可适当优惠。
3、在校学习期间被选入梯队的学生,享受相应年龄段梯队队员的待遇。
高中、中专学生:
每学年交费11000元(含培训费、学费、住宿费;不含生活费、训练装备)。
初
中
三年制
高
中
三年制
同普通高中开设相同的课程
1、为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培养后备人才。
2、为中小学培养体育教师;
3、学习期满,经考试成绩合格分别颁发省教委验印的高中、中专毕业证书;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颁发相应等级的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资格证书。
4、成绩优异者可推荐到相应大专院校深造或留校担任教练员和足球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
1、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足球运动,具有一定的足球基础。
3、品德端正,身体健康,文化素质较高。
中
专
三年制
足球教练
足球裁判
足球运动员
足球管理
也可以通过踢足球,等获得别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详情可以查看《中国足球协会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19版)、《中国足球协会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2019版)。其中提到,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小学组入选各省(区、市)各组别最佳阵容的运动员,可申请授予运动员称号。
小学生指正在小学上学的孩子。
1、旧指在国子监童科和民间蒙馆、私塾读书的学生,今指在小学读书的学生。[1]《文献通考·选举八》:“徽宗政和四年,小学生近千人,尚有继至者,分十斋处之。增教谕俸,不许受束_。自八岁至十二岁,率以诵经书字多少差次补内舍上舍。
2、比喻对某方面要从头学起的人。多用作自谦之词。[1]的《序言和跋》:“和全党同志共同一起向群众学习,继续当一个小学生,这就是我的志愿。”
为了鼓励广大田径运动员努力提高自己的运动技术水平,规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 国家体育总局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制度。等级称号由高到低分别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运动员。
扩展资料:
第十六条
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申请程序:
申请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军事五项除外),运动员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一级运动员审批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加盖公章后报总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总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审核合格加盖公章后,连同《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审核表》报总局审批。
申请军事五项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由运动员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审核,审核合格加盖公章后直接报总局审批。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二级、运动员申请参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申请一级运动员,由运动员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审批;
(二)申请二级运动员,由运动员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地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地(市)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三)申请运动员,由申请人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县(区)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 总局授权的其他审批单位一级、二级、运动员申请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审核审批授予
第十九条 审核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
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审核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其应当补足的全部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核单位应当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还运动员所属单位。
第二十条 审批单位应当在收到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后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批单位将拟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姓名、性别、运动项目、单位、等级称号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程序如下:
(一)拟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的,在总局官方网站公示;
(二)拟授予一级、二级运动员的,在审批单位辖区或系统内(含运动员所属单位)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授予等级称号。
第二十二条 已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名单,在总局官方网站公布。
已授予等级称号的二级运动员名单,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系统内公布。
总局授权的其他审批单位已授予等级称号的二级运动员名单在本单位公布。
第二十三条 审批单位应当留存一份其授予等级称号运动员的《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等有关资料,存档备案。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