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裁判职业要求-足球裁判员需要具备哪些素质

tamoadmin 赛事报道 2024-09-05 0
  1. 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去考足球裁判
  2. 足球裁判的所拥有的专业素养
  3. 国家一级足球裁判
  4. 足球裁判的职业道德和选拔标准是什么
  5. 第一次做足球裁判主裁应该注意什么
  6. 怎样考足球裁判证

要成为一名国际级裁判,你首先得通过此前的国家各级裁判资格考试。成为国家级裁判并具有一定执法经验后,才可由中国足协向国际足联提出国际级裁判的申请。申请表格一般提前一年在10月31日之前递交给国际足联,国际级裁判的要求主要包括:在次年1月1日之前年龄在25岁到45岁之间;在本国级别职业联赛连续执法两年以上;提交表格前6个月必须通过国际足联安排的体能测试;推荐足协给予该裁判此前12个月在顶级联赛中执法水平的评分和评语。此外,国际级裁判(男女)的申报人数各不得超过10人,如主裁判、助理裁判都只能在10人以内。

2007年1月,经国际足联的审核后,2007年度中国16名男子国际裁判员名单正式出炉。国际级主裁判有7人,分别是黄俊杰、李玉红、孙葆洁、谭海、陶然成、万大雪和杨志强。其中2006年的国际级主裁判张雷被降级,陶然成取而代之。

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去考足球裁判

一、“四严”

足球裁判职业要求-足球裁判员需要具备哪些素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 严于律己。裁判员是执法者,首先应该严格要求自己。

经常三省吾身,要有自重、自尊、自强、自立的精神,教育别人的同时先进行自我教育。

(二)严格执法。执法中要全面准确地执行规则精神和条文,对那些非体育行为、严惩犯规和暴力行为不能手软,“严”才能防患于未然。

(三)严肃认真。对工作认真负责、满腔热忱;对技术要精益求精。不受任何干扰,不谋私利,不感情用事,以规则为准绳去执行工作。

(四)严格管理。熟悉规则、规程、纪律及赛场的各项规定,并对赛场内外严格管理以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二、“四公”

(一) 公正准确。要成为广大观众和球队诚实可信的裁判员,公正准确的罚判就是以规则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做到不偏不倚,只有判准了才能体现公正。

(二)公平合理。规则对双方是平等的,执法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进行判罚。

(三)公而忘私。裁判员在场上要把个人的一切抛在脑后,心中只有队员和规则,不图名不贪利,切实做到廉洁奉公。

(四)公开透明。足球比赛,有懂规则的球迷、队员和教练员等,裁判员所吹的每一声哨都在光天化日之下接受检验,所以是公开透明的,这对裁判员严格执行规则提出了很高要求。

三、“四良”

(一) 良好的职业道德。裁判员的言行、仪表、判罚、态度、情感在场上都能体现出职业道德水平,所以要注意自己各方面的表现。

(二)良好的文化修养。裁判员在场上是教育者,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文化修养,扩大知识面,提高政治素质,培养良好的品德。在教育别人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文化和修养水平。

(三)良好的工作作风。执法严谨,跑动积极,具有艰苦奋斗,任劳任怨的精神。

(四)良好的身体素质。作为一名足球裁判员必须要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坚持全年锻炼身体,在执行工作中才能有良好的体能作保证。

足球裁判的所拥有的专业素养

最佳答案 教练证书分职业级 A、B、C四等!只有拥有A级证书的教练才能担任中超和中甲球队的教练!拥有B级证书的教练只能担任中超和中甲后备队伍的教练!C级教练证书只能担任业余足球队的教练!是有要求的!你如果是体育学院毕业的可以考!如果不是那就别指望了!课程分理论和实践!教练员证是中国足协直接下发到全国各个省足协的,并不是你想考就能考,有名额限制的,还要经过足协下派的老师给你进行培训,然后才考试 C 级证书 一、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期二、学员条件:凡年满18岁以上(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热爱足球运动者、均可叁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1、理论部分:运动生理学、竞赛规则、教学和训练理论、教练员职业、 训练方法、教练和训练课的组织、足球技术和技巧等。 2、实践部分:热身运动、足球技术(踢、运、控、传、铲、射) 四、培训课时:理论24学时、实践36学时、考试6学时。 五、获得C级证书后、每年参加轮训班一次、(10学时) 六、持C级证书者、可执教业余足球队。 B级证书 一、学员条件: 1、当年在足协注册者; 2、获得C级教练证书满一年以上者; 二、叁加办法:经足协审核报中国足协批准、参加培训。 三、培训地点:由中国足协指定。 四、培训课时:理论3***时、实践36学时、考试6学时。 五、持B级证书者、可执教职业俱乐部二线以下球队。 A级证书 一、学员条件 1、当年在足协注册者: 2、获得B级教练证书满一年者: 二、叁加办法:经足协审核报中国足协批准、参加培训 三、培训地点:由中国足协指定。 四、培训学时:理论60学时、实践45学时。 五、持A级证书者、可执教各级国家队、职业俱乐部队

国家一级足球裁判

一、道德

道德就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不是法律、规则,而是人们生活在不同时代里,在人与人、人与集体的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善与恶、美与丑、荣与辱等行为,按时代的观念和社会规范,给一个人鉴别出来的行为结论。例如,裁判员在场上执法时的形象、水平、公平程度以及他平时在群众中的言行,人们对他就有个社会评价,如果他超越或违背了时代的精神、裁判的道德准则,人们对他就有一个坏的印象;如果他表现出高超技能和较高的思想觉悟以及公正的判罚,那对他就会有一个好的评价。

二、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就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不同职业的准则和规范不同,结合职业的特点形成了一个职业的道德规范,形成了职业的道德意识和标准。例如,一名售货员应该是"百拿不厌,百问不烦",如果他反其道而行之,一拿就厌,一问就烦,人们就会说他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作为一名裁判员就是要公正准确,如果你在场上故意偏袒一方,那就是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广大观众就不会让你当裁判员。

足球裁判的职业道德和选拔标准是什么

要成为一名国际级裁判,你首先得通过此前的国家各级裁判资格考试。成为国家级裁判并具有一定执法经验后,才可由中国足协向国际足联提出国际级裁判的申请。申请表格一般提前一年在10月31日之前递交给国际足联,国际级裁判的要求主要包括:在次年1月1日之前年龄在25岁到45岁之间;在本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连续执法两年以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裁判员队伍是体育战线的一文重要力量,裁判员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为加强裁判员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强化制度管理,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技术精的裁判队伍,进一步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裁判员管理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体委下发的“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和北京市裁判员管理条例,本办法是依据上述文件和我区具体情况制定的,未包括在内的条款和内容仍执行国家体委和市体委以及单项组织对裁判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由北京市东城区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体委)公布施行,由区体委主管科室和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技术等级的裁判员必须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以“裁判员守则”为行动准则,并且身体健康,符合本项目对裁判员身体素质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系统

第五条管理体制

我区各运动项目的裁判员必须接受区体委和体育总属各单项运动协会的双重管理。

第六条裁判委员会

(一)区级各单项协会应成立裁判委员会(简称裁委会)配合区体委对该项目等级裁判员进行管理、教育、考察和培训、组织讲学、咨询、考核评定等经常性活动,推荐和建议对裁判员的培养使用晋级、派出、奖励与处分等工作。

(二)裁委会应由该单项协会选举或协商产生,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思想作风正派,在本项目有一定影响和组织能力的人组成,并应吸收区体委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接受市体委和市单项协会的业务指导。区体委对所属裁委会及裁判员队伍具有领导、管理、协调、监督的职责。并负责制定裁判员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使用与考核

第七条培养及使用原则

根据裁判员的实际业务能力和临场技术水平及工作需要,由单项裁委会协商推荐、区体委统一调配使用。培养选拔对象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在裁委会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内定名单,落实到人,优先使用培养目标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八条裁判员义务。各等级裁判员应积极参加各级比赛裁判工作,按市体委要求,一级以上裁判员(含一级)每年必须参加两次以上区体委组织的裁判任务和活动,否则区体委有权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不再选调派出。

第九条派出

(一)派出担任市级以上比赛任务,凡国家体委、市体委点名者,无特殊原因不更换,未点名的任务,由区体委同单项裁委会协商、确定人选,区单项协会或裁委会未经区体委同意不能派出裁判员。

(二)凡聘请、选调裁判员参加区级以上裁判工作,由区体委与裁判本人所在单位联系借调,经该单位同意后方能参加裁判工作,未经区体委及本单位同意,一律不得参加区级以上竞赛裁判工作。

(三)临时性比赛任务亦应遵循上述原则和程序。

(四)派出参加市级以上裁判工作的裁判员,需按组织手续由市体委发函。经区体委和裁判员所在单位同意后,方能通知本人,任何市级以上的比赛如先通知本人,后通知组织系统者一律不予派出。

第十条年度考核

(一)二、裁判员由区体委责成各单项裁委会组织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不参加年度考核,原则不安排当年裁判工作(一级以上裁判由市单项协会进行考核)。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考核或三年不参加指派的工作任务者将撤销其等级称号。

(二)各单项协会裁委会应制定本项目的裁判工作年度和培训、使用,每一至两个月组织一次所属裁判员业务学习,对所管理的裁判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能力定期进行考核评定,对表现优秀、工作成绩卓著者应给予表扬、奖励或推荐参加晋级考试。

第四章审批与晋级考试

第十一条申请报考二、裁判程序

(一)申报二级裁判员必须是已获得裁判员称号一年以上并符合二级裁判员规定报考条件者,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附裁判员证书一并送报区体委,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申报裁判员第一次考试末被录取者,第二次报考时仍须按规定重新办理申报手续,并重新参加各项考试。

第十二条关于二、裁判员的申报条件

(一)思想进步、工作积极、作风正派、遵守“裁判员守则”、热爱竞赛裁判工作。

(二)二级裁判员应该熟悉规则和裁判法,并能比较准确地运用,有一定裁判工作经验,在区(县)级竞赛中能胜任正、副裁判长职务。裁判员应懂得该项规则和裁判法,并能基本上正确运用或经过区县体委举办的裁判员训练班学习,能担任区县以上竞赛裁判工作。

(三)年龄规定:体力项目,不超过40岁,非体力项目年龄不限,但重点培养审批30岁以下青年裁判员,以向更高级别创造条件。德才兼备可优先审批。

(四)文化程度:二级裁判员须具备高中(中专)以上相当于高中(中专)文化水平。裁判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第十三条培训和考试

(一)各项目的二、裁判员培训、考试,由区体委委托单项裁委会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裁委会3—5人和区体委主管部门l—2人组成,负责全部考试工作,考试结束后,须将书面材料报区体委备案。

凡符合申报条件,经理论、实践、身体素质(根据项目需要)三项考试均合格(百分制80分以上)由考委会综合评定,择优推荐,报区体委审批。

(二)裁判员晋级考试前,须举办培训班,各单项裁委会可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班,但申报二、考试的培训班,必须经区体委批准,由主管业务部门审定考试、试题和答案,否则申报等级无效。

(三)裁判员等级考试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力求考出水平,杜绝不正之风,若发现考生、弄虚作或工作人员收礼、受贿、***等不正当行为立即取消考生资格,工作人员按规定,据情给以处分。

(四)考试内容:

晋升二级:

(1)理论考试: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2)实践考试:结合原级比赛,安排临场工作,考核执行裁判的全面能力。

(3)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和标准由考委会制定。

1、理论考试: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2、实践考试:结合原级或基层比赛,考核临场能力。

3、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和标准由考委会制定。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区体委正式发出的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属东城区体委。

第一次做足球裁判主裁应该注意什么

裁判员的哨声、手势及助理裁判员的旗示

一、 裁判员的哨声

哨声是裁判员领导一场比赛的主要信号,它不仅是比赛行止的命令,而且哨声运用得是否准确及时、清晰果断,往往会影响运动员和观众的情绪。准确及时的哨声,必然引起场内外人员的共鸣,提高对裁判员的信服感;反之,准确性差、哨声响得不是时候、多余的哨声充斥于比赛进行之中,必将招致场内外的厌恶和反感。因此,作为裁判员,一哨在手,应当充分意识到每一声哨都关系着整场比赛能否顺利进行。

(一)比赛进行中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

根据比赛的需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哨声,目前在国内比赛中,对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及对哨声的要求统一如下:

1、 比赛开始(包括某队胜一球后重新开始比赛)。一声哨,哨声稍长。

2、 比赛时间终了(包括上半时或全场比赛时间终了)。二至三声短促哨,接一声长哨。

3、 判某队胜一球。一声长哨。

4、 执行罚球点球。一声哨,哨声稍长。

5、 场上发生犯规或其他情况,裁判员暂停比赛时,应及时鸣哨。

除以上五种情况外,如球出边线或球门线成死球,以及掷界外球、踢任意球、球门球、角球、裁判员坠球等恢复比赛时,可不鸣哨。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则可酌情鸣哨,例如:

(1)球已越出边线或球门线,而队员尚未停止比赛活动,裁判员应鸣哨示意球已出界

(2)在执行定位球恢复比赛时,有不符合规则规定的现象,裁判员予以纠正时,可以简短的哨声示意。

(3)在守方罚球区附近或罚球区内由攻方踢任意球时,裁判员在纠正守方队员退到距球9.15米的过程中应向双方交待明确,待纠正后再以信号恢复比赛,这种信号可以用哨声或用明确的手势示意。

(二)鸣哨的方法与要求

如前所述,哨声是裁判员使用的主要信号,必须准确及时,清脆果断。哨声虽不能代替复杂的语言但在很大程度上足以表达出裁判员在招待判决时是否坚毅果断,信心十足。一般地说,对裁判员哨声的要求,是在判罚及时准确的基础上,鸣哨清脆有力,强弱适度。如比赛开始、比赛时间终了或判某队胜一球的哨声应稍长,但也应适度,过长就会使人感到多余而讨厌。又如,判罚犯规的哨声,就应根据犯规的轻重程度有所区别,如系一般犯规,只须长短适中,清脆有力的一声哨即可;如出现粗野、严重的犯规,就以突发性的有力强音,显示出规则不容触犯的威严,虽未使用语言,却要向犯规队员表达“你的犯规够严重的”这样一种示意,哨声本身就要对犯规队员起到告诫作用。

减少不必要的哨声,是裁判员在场上必须重视的一项艺术。要提高哨声的"威严感",裁判员应首先自我"净化噪音"。有的裁判员在吹判犯规时,习惯于在鸣一声长哨之后连续不断地加以琐碎哨声,有时为了纠正踢定位球地点上一丁点差误,也是琐碎哨声连绵不断,而且吹得震天响,这种多余的哨声,只会破坏比赛气氛,是极不可取的。

(三)裁判员执哨的方法

裁判员执哨的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套在颈上,跑动时含在口中。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响哨快,从决定鸣哨到发出哨声不需任何准备过程。但缺点是裁判员对激烈比赛过于敏感而猝然响哨,对某些微不足道的犯规,运用有利条款不予判罚的,但由于哨声已响无法挽回。另一缺点是将哨含在口中,奔跑时甚感不便,对急促的呼吸也有一定影响。

另一种是吊在腕上,跑动时拿在手中。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奔跑方便,对跑动中急促的呼吸无影响。当裁判员看到犯规情况至含哨鸣响之前,对是否判罚或运用有利条款,有一瞬间的思考和再观察过程,不致发生一有情况就猝然响哨的缺点。

以上两种只是执哨方法,各级足联、足协并无统一规定和要求,但经长期实践证明,上述第二种方法具有较为明显的优越性,已为国际、国内裁判员普遍用。

二、裁判员的手势

足球裁判员所用的手势应力求简单、明了、示意确切,给人以直接、清晰的感觉。这些手势的运用,旨在使比赛顺利进行。手势的作用主要在于示意下一步比赛应如何进行,因此,对运动员的犯规动作,裁判员一般没有模仿的必要。

一个高水平的裁判员,其手势和其他举止须做到简练、朴实、舒展、大方,使人肃然起敬。凡借助于手势、哨声故作姿态,装模作样,显露自己,哗众取宠,不仅会冲淡比赛气氛,而且必然招来轻视,以致降低了裁判员的威信。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裁判员的统一手势如下:

(一)直接任意球: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二)间接任意球: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三)球门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五)罚球点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六)示意继续比赛:队员犯规后,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七)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对队员罚令出场或警告时,分别出示红、黄牌。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有短暂时间的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名队员进行处分。

三、助理裁判员的旗示

根据规则规定,助理裁判员无权直接令比赛行止,也无权对运动员进行判处,他的旗示只是按规定的信号向裁判员提供情况,至于是否判处,应由裁判员决定。因此,助理裁判员虽举旗对裁判员示意,也不意味着比赛必然停止,如裁判员对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做应答时,助理裁判员应适时收回旗示。

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应便于裁判员的观察,因此,助理裁判员在沿边线往返跑动时,应习惯于灵活地换手持旗,使持旗的一臂朝向场内。无旗示时,旗应自然下垂,跑动时,持旗的一臂不应大幅度的摆动,以免造成裁判员的错觉。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统一旗示如下:

(一)越位

助理裁判员如发现队员越位并已构成应判罚条件时,应站在与越位队员平行的边线外,及时将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 当裁判员见到旗示鸣哨令比赛暂停后:

若是助理裁判员远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上举。 若是中间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前平举。 若是助理裁判员近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下举。

(二)界外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批示掷界外球方向。

(三)球门球

助理裁判员应面向场内,将旗前平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斜下举指向近端的角球区。、

(五)替换队员

助理裁判员发现某队请示替换队员,应待比赛成死球时用双手将旗横举过头,向裁判员提示某队请示换人。

除了上述五种旗示外经裁判员委托,助理裁判员亦可以旗示向裁判员提供协助,例如:

1、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范围内队员有犯规行为,而裁判员未察觉到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当裁判员见到旗示并令比赛暂停后,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指示踢任意球方向。

2、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的掷界外球或踢角球、球门球等有不符合规则情况时,应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提示裁判员予以纪正或另作判处。

足球裁判技术——浅谈对一些判罚尺度的掌握

作为裁判员,应该严格按照国际足联的最新规则精神,熟练地掌握有利的原则,减少比赛的停顿,使比赛更为激烈和具有更大的观赏性。所以说比赛应该是运动员如何去适应裁判员,而不是裁判员去适应运动员。裁判员所要做的就是按照规则精神,履行其职责和严格执法,所以,对判罚尺度的掌握,对一场高水平的比赛来讲显得非常重要:

一、关于越位的尺度

比赛中越位尺度的掌握是裁判员经常争论的问题那么究竞应当怎样理解什么是越位,什么情况下要判罚越位,什么情况下越位而不判罚?规则当中所讲的干扰比赛,干扰对方,我认为是指对方守门员的。守门员在扑救进攻队员射门的球时,在他的视野之内有越位队员在他前面进行阻挡,跳起争顶,抢点射门等总之参与进攻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干扰比赛,干扰对方都应被判罚越位。规则所指的获得利益,应该是指越位队员在越位位置上得到球后为本队获得进攻或射门得分的利益。目前在国内的一些比赛中,不少越位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时,从不越位位置上来的队员拿球时,往往被助理裁判员举旗示意处在越位位置的队员越位而被判罚。所以在裁判员掌握越位规则条文时,应该理解其精神,而不应该生搬硬套,而应在理解上多下功夫。

二、关于冲撞的尺度

在比赛中双方队员只要条件相等,且目的都是对球,身体接触时力量合适,而没有多余的附加动作和不合理的冲撞,都应视为合理的冲撞。国内联赛中,特别在甲级队中目前外藉球援较多,这些运动员身高马大,力量较足,他们利用身体条件进行的合理冲撞,往往能从对方脚下抢到球并创造得分良机,但往往由于对手身体条件较差而失去重心倒地时,结果不少给裁判员处罚身体条件好的队员犯规,这时需要我们裁判员明察秋毫,提高判罚能力,所以,为何掌握冲撞是否合理的尺度,仍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三、关于铲球的尺度

怎样才算是合理的铲球?我认为,防守队员在整个铲球过程中,目的是为了抢断球,在攻方队员向前运动的一刹那突然分脚铲球,而且没有任何附加动作,没有粗野和伤人的目的,虽然这个铲球使攻方子队员倒地,但这个倒地造成的根本原因是攻方队员脚绊球或绊在先触到球的守方队员脚上而形成的,所以应算是一个非常合理的铲球。作为裁判员应提高识别动作的能力,而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更不要受攻方队员的动作,反应所影响,而应提高自信心,是什么判什么,这在主客场比赛尤其在主场执法时尤其重要。

四、关于手球的尺度

足球规则规定的很明确,用手故意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可以解释为队员不能有意的主动用手或臂部去接触球,但无意或被动的手球则不应被判罚,不管是中场,前场包括罚球区,只要是被动的或无意识的手球,而是让比赛继续进行。目前,一些裁判员在考虑有利无利,观众的干扰等等,在判罚手球问题过于机械,无意手球也并非要考虑有利无利,这是值得提高的问题。

要掌握的一场比赛的判罚尺度不是容易的事,但裁判员不管为何去掌握,都不应将规则条文生搬硬套,而应根据场上千变万化的情况,正确理解规则精神,灵活运用规则,全面准确地判罚,才能够适应当今足球运动的发展

怎样考足球裁判证

(四)裁判员装备的准备

裁判员装备的准备包括:裁判员所用的2~3件不同颜色的上衣、短裤、足球袜、足球鞋、口哨(备用哨)、笔、记录本、红黄牌、手表(备用秒表)、挑边器、手帕、手旗、鞋油、梳子及部分化妆品等。对这些必用品要认真检查,并试用试穿,保持干净、整洁和正常使用。

裁判员外出执行主、客场任务时,所有裁判员装备必须随身携带,不要托运,以免遗失。

(五)开好赛前准备会

认真开好赛前准备会是裁判员组织领导一场比赛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准备会应由裁判员召集两名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参加,时间一般在比赛前60分钟,地点在比赛场地裁判员休息室。准备会亦可在比赛当天上午在住宿地召开。准备会内容应根据裁判员们的水平和比赛性质等诸多特点而有所不同,一般有如下内容:

1、分析比赛形势 分析参赛队的情况以及比赛胜负对两队名次的影响。了解两队过去有无矛盾以及比赛天气、场地、观众和安保等综合情况。预计该场比赛的激烈程度,可以发生哪些特殊情况,准备取什么对策,并提示大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明确该场比赛裁判员工作的重要性。

2、分析两队比赛风格 分析两队风格、打法和特点,了解两队尖子队员和易肇事队员及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特点,裁判员用什么方法和对策。

3、明确分工 裁判员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的实际水平,以及是否中立者来明确他们各自的职责。在明确分工之前,要自我介绍执法特点和习惯,以便在分工时互补。通常的分工与信号应根据《足球竞赛规则》所要求的去做,还应对在比赛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做好明确的分工,定好联络信号。

(六)做好临场赛前的工作

裁判员应在比赛的前一天对比赛场地进行一次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则要求主办单位及时处理。检查重点是场地的灯光、记分牌;场地的软硬、干湿、平坦程度;草的长度及场地周围有无危险物品。还要对球门、球门网、角旗、场地各区域及教练员指挥区、摄影线、踢角球限制线的画线进行检查;也要对替补员、第四官员、监督席位的放置进行检查,并询问场地急救医护、担架及捡球员的位置。

最后对比赛用球、助理裁判员示旗、换人牌、打气筒和气压表进行检查,同时对裁判员休息室、运动员休息室和通道进行查看。

1、赛前工作

(1)裁判员一行到达比赛场地裁判员休息后,裁判员四人小组立即对比赛场地、比赛用球、助理裁判员用手旗、换人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主办单位解决。

(2)由竞赛委员会或第四官员收取比赛双方运动员名单,并由裁判员予以核对。

(3)裁判员召集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开好比赛准备会并进行分工。

(4)裁判员、助理裁判员做赛前准备活动,第四官员协助填写裁判员报告中的运动员名单。

(5)裁判员开始更衣。

(6)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分别到运动员休息室或通道检查队员装备。

(7)裁判员召集双方队员到大厅或通道***,准备进场。

(8)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带领双方各11名运动员入场。除了主办单位规定的赛前进行开幕式、升国旗等仪式外,通常是向观众致敬、运动员照相、召集双方队长投币挑选场地。

(9)裁判员鸣哨开始比赛。

二、裁判员中场休息的工作

裁判员、助理裁判员在中场休息时首先听取裁判长对上半场裁判工作的简要评价,以及对下半场裁判工作的要求。裁判员稍作休息后,根据裁判长的意见对下半场比赛中可能发生或出现的情况,以及将取什么对策向助理裁判员作简要的交代,并相互鼓励,调整好心态,增强完成好下半时裁判工作的信心。

三、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的赛后结束工作

(一)比赛结束后的工作

1、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核对进球队员姓名、号码、时间,以及被出示黄牌、红牌队员的队名、姓名、号码和时间。

2、由裁判员约定时间主持召开赛后裁判工作总结会。

3、按要求填写《裁判员报告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给主管部门。

4、如在比赛中出现因故终止比赛、运动员或运动队有***行为,或其他严重等情况,裁判员应立即召开参与该场比赛工作的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开会,把发生的或情况核实清楚后,立即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在24小时之内报主管部门。

(二)比赛后的总结

随着职业足球运动水平的不断发展,临场裁判员的执法水平也应不断提高,以适应职业足球比赛的需要。在比赛结束后进行裁判员工作的总结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促使裁判员们从实践中学会和掌握过硬的本领,摸索足球运动的发展规律,时刻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上一个新台阶。

裁判员赛后总结的内容及形式包括:

1、评价自我心理状态

(1)来自于场内外的运动员、教练员、观众、工作人员等的干扰。

(2)职业联赛中对于出示红牌、黄牌的掌握,始终不受任何影响。

(3)主、客场因素的影响。

(4)本年度联赛的性质、级别及激烈程度。

(5)联赛中裁判员的年龄、履历与竞争残酷的联赛是否相适应。

(6)执法中受挫折后心理活动的变化

(7)天气及环境的影响。

(8)对比赛中场内外发生的突发的处理。

2、评价执行规则、控制引导比赛的能力

(1)坚决贯彻执行中国足协裁委会的统一判罚标准的力度。

(2)能否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规则(新规则)。

(3)学会利用规则,懂得机械与机智运用规则的区别。

(4)应变能力,以不变应万变,提高驾驭比赛的能力。

(5)全场的判罚尺度与赛场的气氛。

(6)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的信心、风度、勇气、果断。

(7)裁判员控制、引导比赛的能力及全场跑动范围与距离。

(8)裁判员的视角与助理裁判员的配合,点、面、线、区的照顾。

(9)裁判员有利条款的掌握,助理裁判员协助区域的判罚。

(10) 尖子运动员与肇事运动员的掌握、管理与处罚。

3、评价关键球的把握及判罚的准确性

(1)以规则为依据,不违反规则条例,"准"字上下功夫。

(2)进球得分、罚球点球、空中进球得分的配合。

(3)红牌、黄牌的处罚。以条例为准绳,掌握时机,恰到好处。

(4)判罚球点球的尺度。距离近,角度好,犯规清,在区内追加处罚。

(5)越位的判罚。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的配合有无错、漏判的现象。

(6)识别真犯规动作的能力。运动员的受伤、佯装、欺骗行为。

4、注意事项

(1)实事求是,抓主要方面,明辨是非,利于提高,不避重就轻。

(2)抓主要矛盾,善于解决和处理问题,不因小失大。

(3)积极讨论,在裁判长指导下,利用战例,加深理解。

(4)观摩录像,学他人之长,补已之短,学会分析。

(5)列出战例,组成教材,便于总结,不断提高。

(6)撰写心得,著书立说,觅得时机,进行交流。

5、总结的形式

(1)全面总结,全方位地进行。

(2)专题讨论,利用1~2个内容重点进行。

(3)大组进行,抓重点或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展开。

(4)小组进行,有的放矢,区别对待。

(5)战例分析,利用本场或已有的教材进行讲解。

(6)现场观摩,积累新经验,学会新知识。

(7)反复观看录像,刻苦钻研,明确道理。

(8)书面报告,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的工作报告表及突发报告表。

如果你已经步入社会,首先到你所在地的足球协会或足球管理中心找竞赛处的人报名,足协会给你安排规则学习并进行实践,一般是从开始报批。当你的水平越来越高时就会通过更高级别的考试,依次是二级、一级、国家级、国际级。其中国家级由省推荐,国际级由中国足协向国际足联推荐。

如果你是非体育类在校生,程序同上。

如果你是体育类在校生,去找足球老师。

如果你从最初级开始学习,在学历、英语等方面没有要求(当然如果学历低英语差的话你可能最多也就到一级),最关键的是体能和身高,足球裁判员对体能要求很高。 您好!足球裁判员实行技术等级制度,技术等级分为国际级、国家级、一级、二级、。首先应考取裁判员,北京地区裁判员培训、考核工作由各区县足球协会裁委会负责,您可与所在区县足球裁委会联系,****请咨询市足协(电话:63028334)。任某一级别裁判员达到晋级条件后,可参加晋级考试,申请上一级裁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