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转会是要甲,乙俱乐部和球员本人都同意才能完成的.其实,转会就是一个球员跳槽的过程,球员是主体,转会费只是两个俱乐部对解约金达成的协议,和球员工资完全没有关系.工资原则上是球员转会后和乙俱乐部协商达成的.按照国际足联的规定,球员转会的过程如下:
第一步:队员自己提出转会申请俱乐部同意,或俱乐部将球员直接挂牌(不需经过球员同意),这一步经常是不存在的,直接进行第二步
第二步:乙俱乐部向甲俱乐部就此球员开价,两俱乐部就转会费进行协商,此过程中球员可以表达自己的转会的希望或更愿意留在原俱乐部,球员的态度可能会对转会费产生影响,但不影响甲俱乐部对乙俱乐部报价的拒绝或接受.
第三步:如果价格被甲俱乐部接受,此时,乙俱乐部可以开始与球员商谈合同.此时如果球员拒绝转会,交易失败,如果球员同意转会,双方对工资,奖金等条款都达成一致,并且转会最终经过双方俱乐部的确认,转会宣告完成.
转会费和工资没有必然联系,只是转会费高的球员一般水平较高(就像一般好的公司职员解约金都很高一样),供不应求,当然要高薪聘请了,所以工资一般也比较高.而且工资有时是影响球员转会的重要因素,球员经常会同时接到多家俱乐部的合同,这时工资也许就是左右他选择的关键了.
总的来说,球员毕竟不是商品.所以转会过程,尽管俱乐部可以对球员施加压力,但只要球员不同意,转会是不可能进行的.虽然现实中有先与球员签定合同的行为,但这是违反规定的,一旦被发现,将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
欧洲足球联赛,球员转会分个两个时期,夏季转会与冬季转会。因为多数是跨年的联赛,夏季转会为主,冬季转会一般是半程,转会者较少。
转会除了自由转会(合同到期不续约,寻求新的发展)。多数是合同未到期,被其他球队挖走,这需要购买的俱乐部支付转会费,至于转会费高低,由卖家来决定了。
转会是一个三方谈判的过程。按常理来说首先应该是求购的俱乐部跟球员所在俱乐部谈判,达成协议以后,再由求购的俱乐部跟球员谈个人合同,球员同意转会以后,三方都已经确认了转会,就基本完成了。
但是现在有些俱乐部先私下跟球员达成了秘密协议,再找对方俱乐部求购,由于球员已经想走,很可能被迫也要卖掉此人。说实话这样做是违规的,如果真的被发现确凿证据,私下联络的双方是要被处罚的。
菲戈以前就被处罚过。
1齐达内,2001年,尤文图斯-马德里,6620万美元
2费戈,2000年,巴塞罗那-马德里,5610万美元
3克雷斯波,2000年,帕尔马-拉齐奥,5410万美元
4维耶里,1999年,拉齐奥-国际米兰,4850万美元
5费迪南德 2002年,利兹联-曼联,4700万美元
6布冯:2001年,帕尔马-尤文图斯,4590万美元
7罗纳尔多 2002年国际米兰 4410万美元/4500万欧元
8贝克汉姆 2003年曼联 4130万美元/3500万欧元
9门迭塔,2001年,瓦伦西亚-拉齐奥,4100万美元
10贝隆,2001年,拉齐奥-曼联,3950万美元
足球的转会就是一名球员改变自己所效力的俱乐部,就是相当于我们平时工作中所说的跳槽。不过原来所属的俱乐部在操作球员转会时,首先就是要保证俱乐部本身的利益,其次才会参考球员的意见。
因为如果俱乐部的利益受损,俱乐部因此不同意转会,因为球员本身就是为了俱乐部的利益而存在,一旦涉及俱乐部的利益就会拒绝球员的转会。
但是也不排除特殊情况,就是球员坚持要转会去某家俱乐部。那么这就需要由球员自掏腰包来补贴原来俱乐部的报价和自己想转会去的俱乐部提供价格的差价--最著名的罗纳尔多由去ac就是这么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