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协会组织机构-市足球协会章程

tamoadmin 体育头条 2024-09-20 0
  1. 怎么成立市球队
  2. 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的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3. 如何加入常州阳光足球俱乐部
  4. 足协是做啥的?

第七条 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凡承认中国足球协会章程和本协会章程的各区(市)、行业、大专院校、中小学校、(职业)业余俱乐部以及足球学校(培训中心),经自愿申请、批准注册可成为协会的团体会员;  (二)按本协会章程吸收的俱乐部在册人员、运动员、教练员;在我市参加有***、有系统的业余和半专业层次训练(工作)的人员以及在该协会组织机构工作的人员自然成为协会的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本协会业务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或申请注册;  (二)申请成为团体会员者,必须提交本团体的章程。该章程应包括本章程第八条第(一)点;  (三)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四)由常务委员会或受常务委员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权利  (一)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享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自愿入会、自由退会。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和名誉;  (三)完成本协会交予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交会费、注册费及其他费用;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怎么成立市球队

《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体育法》和《国际足球联合会章程》以及《亚洲足球联合会章程》的有关精神制订。《章程》对中国足协的宗旨、任务、业务范围、会员、组织机构、职业足球俱乐部等有关内容作了规定。

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的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先成立一个俱乐部。

足球协会组织机构-市足球协会章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准备申请注册成立乙级足球俱乐部的单位,必须达到《中乙俱乐部标准》,拥有符合《中乙联赛体育场管理规定》标准的俱乐部比赛场地,并自愿遵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及所有相关规定。二、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的单位,应在每年11月15日前,向中乙联赛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当地***或体育主管部门同意设立该俱乐部的批复文件。2、由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俱乐部企业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3、由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俱乐部股东出资的验资报告。4、俱乐部章程。5、俱乐部工作部门设置及负责人名单。6、上级党组织批准在进行。最后就是带领自己的俱乐部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然后脱颖而出才能打甲级联赛,才是市足球队。

如何加入常州阳光足球俱乐部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

三、表决通过副***、秘书长、司库;

四、审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一、会员代表大会由执行委员会召集,每四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接到三分之一以上会员协会书面要求或执行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在三个月内举行特别会员代表大会。

三、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秘书长应以书面形式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通知与会代表。如因特殊情况,会前通知时间不足一个月,执行委员会应有说明。

四、各位代表、会员协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的提案,须于大会召开前十五天寄给秘书长。只有如期寄到,并列入议事日程的建议和问题,才可在大会进行讨论。

五、特别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地点、时间、日程,应于十五天前通知与会代表。如因特殊情况,会前通知时间不足十五天,执行委员会应有说明。

六、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一、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职务代表制”和“单位代表制”:

(一)本届***、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司库、各专项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有被选举权;

(二)会员协会可派两名代表参加会员代表大会,但只有一票表决权。

二、全国甲级以上职业足球俱乐部主要负责人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其他列席代表名单由***会议审定。

三、各会员协会的代表名单,须于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十五天之前书面提交秘书长,同时注明有表决权的代表,如该代表缺席,则按名单顺序递补。

四、只有拥有表决权的代表有权决定付诸表决的事宜。

五、一名代表不能代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表或单位进行表决。

六、不得以信函或代理人的方式投票。

七、大会代表必须是其所代表的会员协会或单位的正式成员。 一、会员代表大会议程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致词;

(二)指定监票人;

(三)大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修改章程;

(五)审议会议代表、会员协***提议案;

(六)选举或罢免本会负责人。

二、特别会员代表大会除规定的会议议程外,其他事项不予讨论。 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或修改章程。

二、修改章程的提案必须由***会议、执行委员会、或三个以上会员协会提出,方可提交大会讨论。

三、修改的章程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一、本会负责人设***一人、副***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司库一人。上述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副***、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人选在充分民主协商后,由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等额选举产生。

三、副***、秘书长、司库由***提名,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秘书长、司库可由副***兼任。

四、***、副***、秘书长、司库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五、如***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务时,由***指定一名副***或第一副***代理其职务,代理期限至下一届代表大会选举出新的***为止。

六、***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七、***在表决票数相等时,拥有一票决定权。

八、本会***、副***、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一、执行委员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会员代表大会职权,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执行委员会由***、副***、秘书长、司库组成,其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提议选举或罢免***;

(三)决定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特别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三、执行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由***决定增加,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执行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特殊情况下,经***会议同意,执委可书面授权非执委行使其权利。 一、***会议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决定。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处理本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二、***会议由***指定的若干副***和秘书长、司库组成。其主要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决定;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五)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

(六)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批准有关足球业务的各项***、方针、政策;

(八)批准各级国家队主教练和教练班子人选名单;

(九)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三、***会议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由***决定增加。

四、***会议下设由秘书长领导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

常设办事机构的设置,由秘书长提出方案,报***会议批准。常设办事机构的职责是:

1、执行执行委员会和***会议的决定;

2、执行各专项委员会的决定;

3、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4、处理本会的对外联络工作;

5、管理本会财务;

6、本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委员会或***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五条 秘书长职权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会议的决定;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三、拟订和组织实施年度工作***;

四、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五、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执行委员会或***会议决定;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一、专项委员会是本会的职能机构,在本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在本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和处理本会专项事务。

二、本会下设***委员会、甲级联赛委员会、乙级与业余联赛委员会、青少年足球委员会、女子足球委员会、室内足球委员会、学校足球工作委员会、技术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新闻委员会、教练委员会、医学委员会、市场委员会、场地设施委员会、安保工作委员会等专项委员会。

三、根据工作需要,本会可调整或组建新的专项委员会。专项委员会制定委员会工作规范,并经本会审核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开展工作。

四、各专项委员会制订的工作规范应确保遵守本章程和本会制订的相关规定。凡加入各专项委员会的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和服从本章程和本会制订的相关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五、各专项委员会的组织制度,由执行委员会确定。

六、专项委员会可内设若干工作小组,规模较大的负责联赛的专项委员会可内设工作机构,报***会议批准。

七、专项委员会拟订本专项委员会工作规范、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报***会议批准执行。

八、专项委员会原则上设主任委员一人,委员若干人,执行秘书一人。规模较大的负责联赛的专项委员会可设秘书长一人,可不设执行秘书。若专项委员会需要增设副主任委员的,须报***会议批准。除负责联赛的专项委员会外,原则上不设常务委员会,确需设立的,须报***会议批准。

九、专项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本委员会工作,向***会议汇报工作。

十、足球俱乐部在下列专项委员会注册:

(一)参加超级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委员会的注册会员;

(二)参加甲级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甲级联赛委员会的注册会员;

(三) 参加乙级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乙级与业余联赛委员会的注册会员;

(四)参加室内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室内足球委员会的注册会员;

(五)参加各级女子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女子足球委员会的注册会员。

足协是做啥的?

常州市足球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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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常州市足球协会。

第二条:本会是热爱足球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群体性体育团体,是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会在中国***领导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全心全意为发展足球事业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接受主管业务单位常州市体育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常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是常州市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

第五条:本会会址:健身路3—5号( 常州市大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内),电话:86689016 传真:6600060 邮箱:footballcz@sina***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本会的任务:

1、织织和开展全市群体性足球活动;

2、举办各种足球竞赛活动和加强青少年培训工作,培养后备人才;

3、组织和举办各种足球学术研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业务水平;

4、物色、培养裁判员,向体育局业务部门推荐;

5、团结和指导全市各基层单位、特别是中、小学校共同为发展足球事业作出贡献;

6、加强与兄弟市足球协会的友好交往活动,为发展足球事业携手共进。

第三章 组 织

第七条:本会聘请热忱关爱足球事业的领导担任名誉***,委员由足球界知名人士和关心、支持足球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担任。

第八条:本会设名誉***若干人,***1人,常务副***1人,副***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本会***为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本会实行委员制。吸收团体和个人委员,凡本市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和个人,承认本会章程,经本会批准,可成为本会委员。

第十条:本会下设教练委员会、竞赛裁判委员会、宣传委员会。

第十一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委员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为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副***,秘书长组成。常务委员会的人选,由有关方面协商推荐,并经全体委员会议通过。工作机构人员由常务委员会任命。

第十二条:本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任期五年,在任期内如有个别组成人员增补和变动,由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本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当年工作,讨论确定新一年的工作***;必要时召开全委会,讨论协会重大事项。本会重大事项的决定,须由全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通过。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会的工作有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3、对本会举办的竞赛活动有观摩权;

4、对观摩国际、国内重大比赛有优先权。

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团体会员依照规定交纳会费;

4、承担本会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 经费和经费管理

第十五条:本会经济来源,主要是委员单位和社会的赞助、会费收入、服务收入及其它合法收入。本会经费聘请财会人员管理,收入和支出,接受市财政局监管。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协会全委会补充修正。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全委会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后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第六条规定,中国足协的职责是全面负责本运动项目的管理、研究制定本运动项目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指导会员协会工作;管理本运动项目的各级国家队;负责和指导本运动项目俱乐部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运动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竞赛***、规划和裁判法,负责本运动项目各类全国竞赛的管理;负责组织教练员、裁判员和会员协会、俱乐部有关人员培训;组织本运动项目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科学技术攻关,探索训练规律,提高科学训练水平;制定足球场地标准,指导足球场地建设和足球器材的研究、开发,提高全国足球场地和器材水平;开展国际及地区间的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本运动项目的对外活动***并组织实施;积极开展与本运动项目有关的活动和咨询服务,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搞好本会自身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土,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