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足球越位_为什么足球越位犯规

tamoadmin 赛事报道 2024-05-24 0
  1. 为何足球赛会有'越位'?
  2. 足球比赛中越位是啥意思
  3. 为什么足球比赛会有「越位」这个规则
  4. 足球比赛中的越位到底是怎么回事?
  5. 足球规则中的“越位”到底是怎么来的?

因为越位可以使进攻和防守在足球比赛中的重要性更加平衡,如果没有越位,势必会有更多的进攻球员常驻对方危险区域,射门和进球的几率将大大提升,但同时却大大降低了比赛的观赏性和科学性。

越位规则的作用

越位规则的制订与改进,对足球技战术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在19世纪的足球比赛中,观众常常看到这样一个场面:在一方发起进攻时,攻方队员大部分已经集中到对方门前,准备接到来球就起脚射门,所以两队的比赛主要集中在球门前,很少有精彩的配合。为了调整这种过分不平衡的攻守关系,使比赛更为精彩,而越位严格限制了接球者在进攻方向向前传球时被允许站立的位置。

为什么足球越位_为什么足球越位犯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为何足球赛会有'越位'?

越位

越位规则是在1874年的足球规则中正式规定的。不过,那时的越位规则跟现在的越位规则有很大的不同。当时规定:攻方队员攻到前场,前面守方队员如果只有两个人(包括守门员)时,那么这个进攻队员就算越位了。19世纪70年代初,足球运动开始在西方等国盛行起来,那时,普遍重视进攻,而不大注意防守。这从当时一些国家常用的比赛阵形(1217,1226)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放在前面的锋线队员竟多达六七个。攻方攻到前场,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势不可挡。守方一抢到球,也往往容易偷袭成功。这样,由于进攻的人多,防守的人少,造成攻与守的力量极不平衡,严重地影响了球技和战术的发展与提高。另外,由于攻守双方缺少人数上势均力敌的对抗,比赛也就不那激烈和精彩了。为此,一些人便在战术阵形上动脑筋,有些人则在规则上想方设法给进攻一方以适当的限制。越位规则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现在运用的越位规则,是1925年规定的,它对足球运动技术和战术的发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越位规定的制度,也没有足球运动的今天。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端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端线之间,只有对方一个队员时,就是越位了。

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端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

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不正当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国际足联最新规则规定:队员所站的位置与对方最后一个防守队员平行(守门员除外),不算越位。

下列情况不能算越位:

1.队员在本方半场以内者。

2.对方有两个较其更近于对方端线者。

3.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

4.直接接到球门球、角球、界外掷人的球及裁判员所抛出的球。

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不应判罚。

如果裁判员已判断某队员越位,但在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以前,守方队员企图抢截而接触了球,这个球又被越位队员所控制,则应判罚该队员为越位。这个问题在前面已经讲过,因为最后触球为对方队员。

如果裁判已鸣哨判定队员越位后,守方队员由于抢截而接触了球,这个球又被越位队员所控制,则仍应判罚该队员为越位,因为当同队队员传球时,裁判员已鸣哨并判定该队员为越位。就是说该队员已经犯规,也是我们常说的犯规在先了。

规则规定: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不算越位。

这一规定系指队员虽然处越位地位,但触球或踢球给他的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方队员。

队员进攻时,由于冲力关系使身体越过了球门线(跑入网内),裁判员应看该队员是否影响了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罚越位。

观众在看台上欣赏比赛,因为角度的关系,往往认为某队员已越位了,实际上并没有越位。只有巡边员的位置才能正确判断队员是否越位。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从定义来讲一般球迷基本上都能理解它的精神实质。但是,足球比赛的形势错综复杂千变万化,场上队员不断地跑动,像有矛就有盾一样,有了造越位战术,也有反越位战术。

越位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越位是攻方的大“忌”,一个个极有威胁的攻势常常丧失在“越位”身上。守方也常用造越位战术瓦解对方强大的攻势,不费什么力气便可将球“抢”到而由本方踢间接任意球。

足球比赛中越位是啥意思

在越位规则中,又可细分成四大要素: 分别是越位位置、判罚越位、不判罚越位、罚责。 越位位置: 他比球和对方最后第二名球员,还要更接近对方的球门线。 但是有一点很重要喔!就是球员光只有处在越位位置, 只是满足了越位的第一要件,还不一定构成「越位」喔! 越位还需要第二个要件才能成立,所以要越位也不是这么容易嘛! 知道了什么是越位位置,那么什么情形「不处于越位位置」呢? 球员有三种情形不是处于越位位置,分别是 1 他在己方的半场 2 他与对方最后第二名球员平行 3 他与对方最后两名球员平行 而在什么样的情况,裁判会判罚越位呢? 正如同前文所说,判罚越位要有两个条件成立, 当一球员在越位位置(越位的第一要件成立), 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认为他介入比赛(越位的第二要件), 有以下情形,才判罚越位: 1 影响比赛 2 影响对方球员 3 在越位位置而获得利益 越位最难懂,也最容易产生争议的就在这里。 第一,越位与否,要看同队队员在触及球的「一瞬间」! 第二,裁判认为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有「介入比赛的意图」。 而这就是足球规则上,所赋予裁判的权利了,处于越位位置的球员, 是否有介入比赛的意图,一切都必须是裁判的自由心证。 单凭裁判的主观判断越位与否,产生了相当多的争论。 但裁判也是人,跟我们一样只有两只眼睛可以做判断, 更何况我们在电视机前面,有数十架,甚至百架的摄影机, 为我们捕捉最正确的画面,让我们有依据可以大声斥责裁判的误判。 于是,有人提出是否可以考虑在美式足球一样,利用录影来帮忙判定越位, 可是这样,比赛的流畅性将会被打断。 所以,目前我们只能完全信任裁判将会做出最公正的判决, 套句足球比赛开赛前,裁判最常讲的一句话:「一切以裁判哨音为准!」 不过,有三种情形,就算是球员处于越位位置,且当同队队友触及球的一瞬间, 有介入比赛的意图,但裁判却不会吹判越位: 第一点是裁判收了黑钱。喔!不不不!规则里没列入这一条! 规则里写的是: 一球员在以下情形直接得球,不判罚越位: 1 球门球 2 掷球入场 3 角球 所以,去年***杯冠军赛,***马德里的明星前锋劳尔(Raul), 在越位位置接获队友掷入场的球,潇洒地送入球门的得分是有效的! 而在开角球时,也不存在越位,所以开角球时, 总会有一个球员负责干扰守门员的视线, 在由其他队员完成射门、头捶等任务的战术配合。 不过有一点要注意的是,规则里明文写着是「直接得球」喔! 所以,只要当球门球、界外球、角球一开出来,球儿碰到其他的球员, 越位的效力就开始作用了喔! 呼!越位的四个要素剩下最后一个,也是比较单纯的一个。 就是关于越位的罚责,嗯!有始有终的研究一下吧! 对于任何越位,裁判应判由对方在越位发生地点,罚一间接自由球。 如果越位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则间接自由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 所以,只要裁判吹判了越位,就可以看见防守球员把球放在越位的发生地点, 然后开出。附带一提的是,越位的罚责是判一个「间接自由球」。 间接自由球踢出后,在球进入球门之前,必须触及另一球员,才算进球有效。 所以对方越位后,己方得到了一个间接自由球的机会, 也不要太兴奋地大脚开到对方球门,这样得分是不算的喔! 看过了越位的来源、越位的历史沿革、以及越位规则的研究,不知道大家对于越位有没有比较了解呢?如果还是雾沙沙的话,也没有关系,记得下次,当心中又对越位产生疑问时,就再把这篇文章拿出来看一下!相信随着看球经验的累积,很快,大家就可以分辨什么样的情况才构成越位。但是,别忘了,裁判的主观认定,也决定了越位的成立与否,***如您不认同裁判大人的判决的话,送您足球赛场上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一切以裁判哨音为准。」 越位是足球运动的规则。它对攻方向前传球时接球运动员允许站到的位置作出严格限制。 规则的执行 执行越位规则有三个条件:球员处于越位位置,实际发生了越位违例并且裁判员做出了越位判罚。 [编辑] 越位位置 参考:upload.wikimedia/ *** /zh/thumb/5/58/Offside.svg/300px-Offside.svg 参考:zh. *** /skins-1.5/mon/images/magnify-clip 图中左边的红方前锋正处于越位位置,因为他同时在防守方第二名球员(以竖线上的蓝点表示)和球的前方。 一球员是不是在越位位置上,由二条件决定,即球的位置及对方站在最后第二位的球员位置。当球员所在的位置「比球和站在最后第二位的对方球员更靠近对方底线」,就处于越位位置。但若此球员处于本方半场内则不受此限制。如果球员和第二名对方球员平行,则不算越位。 注意站在最后的两名对方球员可以是守门员和另一名场上队员,或两名场上队员。 需要强调的是,越位位置在球被队友碰到或者开出的时刻决定,若球在对方队员操控中,本方球员不算越位,即使此球员在越位位置上。单是处于越位状态本身并没有违例。 另外球员处于越位位置这种状态跟双方队员正在向前还是向后奔跑是无关的。而任何球员的越位状态在对方球员接触到球之后都会消失,具体的裁决由裁判员决定。 [编辑] 越位违例 球员出于越位位置仅当「在球被接触到或者拿到」的时候才会触发越位违例。该名队员在以下情况会被裁判员认定为实际参与比赛:影响比赛、影响对方球员以及通过处于该位置获益。 确定球员是否「实际参与比赛」可能非常复杂。如果球员是通过界外球、球门球或者角球接到的球,不属于越位违例。 2003年FIFA颁布了越位规则的新解释,并在2005年7月并入规则第11条。这些条文旨在更清晰地定义以下三种情形: 影响比赛意味着碰到或者接到传过来的球或者被队友碰过的球。 影响对方队员意味着通过阻挡对方队员视线或者运动来阻止他得到或者碰到球。或者,被裁判员认定为作出了干扰对方队员的手势或者动作。 从越位位置获益意味着球从前方队员或者门框上反弹到已经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身上。 实践中,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可能在拿到或者碰到球之前就被吹罚,如果裁判认定没有处于非越位状态的队友能够拿到球的话。 时至今日,裁判对新定义的解释仍然被认为颇有争议。尤其是一名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应如何行动才不会被指「影响对方队员」仍未有定论。 [编辑] 越位判罚 对越位违例的判罚是给对方球队一个间接自由球,罚球点在违例发生的地方。如果防守方已经从中获益或者得到了球,许多裁判员运用其自由裁量权允许比赛继续,以免比赛的节奏由于太多自由球而放慢,同时也能达到防守方同样的获益。 [编辑] 执行 为了执行这条规则,裁判员很大程度上必须依靠边裁判,他们一般一直保持在各方第二名后卫的同一条线上(具体的走位技术比较复杂)。 边裁判判定越位的任务可以非常困难。因为他们需要同时追踪攻方和守方,当球被拿到的时候(常常会在球场的另一端)决定哪个球员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决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是否实际参与比赛。当攻方球员及守方队员与边裁判的距离有很大差异,边裁判又不是正好站在防守队员的同一条线上的时候,由于***收缩效应,错误判决的机会大大增加。观众常常会低估判决越位的难度。要决定一名球员是不是在球踢出的那一刻跟对手处在同一条线上是不容易的:如果攻守双方向相反的方向奔跑,他们可以在十分之一秒内跑两米的距离。

因为如果冇越位, 点人就下下单刀,咁就屈机啦

参考: me

越位历史 很多人认为,越位规则的出现是为了对抗某种不太合理的战术。如果没有越位规则,就可能在前场开球的时候将进攻队员安排在靠近对方球门的位置,从而轻易获得机会。但事实上,在足球竞赛发展的初期就已经有了这条规则,并且比现在的规则更为严格。如果球员站在皮球的前方,或者换句话说就在皮球和对方龙门之间,就会被认为是「逾越了他的位置」(现代橄榄球中的越位规则可以拿来对比,这种比赛和足球是同一起源的)。这也不是一种一开始就被广泛***纳的规则,谢菲尔德足球俱乐部的原始规则里并没有越位,被称为「直射员」的球员总是站在靠近对方龙门的位置。 1848年,HC·马尔当在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召开了一次会议,提出了这个问题。有伊顿、哈罗、鲁比、温切斯特和舒种伯特的代表参加,他们各自提出自己的规则。他们在下午4点过一点的时候坐下,从五点左右直到***一直在起草一份被认为是第一套足球规则的「剑桥规则」。马尔当说「对他们的工作非常满意」。 不幸的是今天已经没有了这些1848年规则的***品,但这些规则一般认为已经包括了界外球、球门球、半场标记、重新开始,以及禁止持球和用手推球。他们还允许用一条丝线用作划线。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这些规则慢慢被尝试和试用过之后,剑桥规则的修订版在1856年面世。在舒种伯特公学图书馆可以找到这份被认为是最古老的足球规则的一个***品。 随着足球运动在1860年代和1870年代的发展,越位规则被证明是在俱乐部之间最有争议的规则。谢菲尔德通过修改规则要求在前锋队员和对方龙门之间存在防守方队员将「直射员」排除;足球协会也作了一些轻微的妥协,***纳了剑桥「三名防守队员」(在前锋队员和对方龙门之间要有三名防守队员)的规则。最后,谢菲尔德***纳了足球协会的规则。直到1925年,这个规则都是官方规则。 1925年规则改为「两名防守队员」,导致足球进球数马上上升。在1924年到25年间,足球联盟1848场比赛有4700个进球。实施本规则后,在1925年到26年上升到6373个(比赛场次不变)。 1990年规则修正为允许进攻方队员可以与第二名防守队员位于同一条线上。这一改变是足球权威人士推动的一项鼓励攻势足球并让比赛进行过程更自由的运动之一部分。 2003年,FIFA提出判断越位违例比以往更严格的指引以便鼓励攻势足球。根据这一指引,球员处于越位位置不会总被判罚,而是依赖于他的行动和具 *** 置。在这项修订中,如果得球的队员并不处于越位位置,即使同一时刻有一个不实际影响比赛的队友处于越位位置,也不会被判罚。这样,可以通过多次合法传球瓦解对方防御,从而制造更多的进球机会。

参考: Wikipedia

为什么足球比赛会有「越位」这个规则

越位(Offside)是始创于1874年的足球运动规则。它对进攻方向前传球时接球运动员允许站到的位置作出严格限制。

即 在进攻方传球球员起脚的瞬间,接球球员比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距离球门更近,同时比球距离球门更近,并试图借此位置进球或干扰比赛,就会被判罚越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角球和界外球并不算传球

通俗解释

进攻球员在传球时那一刻,在进攻半场(我方防守半场的另一半场)有我进攻方球员且有参与进攻意识,看看他们点构成的平行于底线的线是否比倒数第二个防守球员更靠

近底线(倒数第二个防守人员平行于底线的线为越位线,越位线到底线甚至出了底线为越位区,越位线最多到中线)或者进攻方传球者在越位区域若传球只能传给不比自己更靠近底线的我方球员,否则均视为越位犯规!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比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球门线之间,对方队员不足两名(只有一名对方球员或没有)时,就是越位了。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从定义来讲一般球迷基本上都能理解它的精神实质。

1.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球门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2.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犯规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越位

越位

3.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非体育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4.国际足联最新规则规定:队员所站的位置与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平行(包括守门员),不算越位。

5.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不应判罚。

6.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不算越位。这一规定系指队员虽然处越位地位,但触球或踢球给他的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方队员。但如果是对方队员没有控球权时的触球将球交到队员脚下,则有越位犯规,此时判断越位的依据仍为最后触球的同队队员出球的一刹那。拥有控球权与否由裁判掌握。

7.队员进攻时,由于前冲使身体越过了球门线(跑入网内),裁判员应看该队员是否影响了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罚越位。

8.如果进攻时有两名或多名进攻球员直接面对门将,所有防守球员皆被甩在身后,此时如果进攻球员传球,判断越位与否应以传球一瞬间,接球队员与球的位置对比为依据:如果球与接球队员平行或在接球队员前面,则不越位;如果球在接球队员身后,则越位。

9.越位规则,即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可以依据第8条理解:守方少于两名球员时,在攻方传球的一瞬间,如果球与攻方接球队员平行或在接球队员前面,则不越位;如果球在攻防接球队员身后,则越位。

《足球竞赛规则》原文:

越位位置: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3]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他在本方半场内;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他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

犯规: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卷入”了现实比赛是进攻方获利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干扰比赛;干扰对方队员;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没有犯规: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球门球;掷界外球;角球。

违规/判罚: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国际足球理事会的有关决议

决议1

在越位的定义中,“接近对方球门线”的意思是指头、躯干和脚的任何部分比球和对方最后第二名队员更接近球门线。手臂不包含在内。

原因:足球比赛是用头、躯干和脚来完成的,如果它们更接近对方球门线,就很可能获得利益。而如果仅手臂在前是不能获利的。

决议2

“卷入”现实比赛解释如下:

1、干扰比赛是指参与传递或触到队友传来或触到的球。

2、干扰对方是指通过明显的阻挡对方视线或移动或做出裁判员认为有可能欺骗或干扰对方队员的姿势或移动,以达到阻止对方争抢球或可能争抢球。

3、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是指在越位位置接到从球门横梁或立柱反弹回来的球或在越位位置接到从对方队员身上反弹回来的球。

原因

这些解释在2003年9月国际足球理事会年会修改后已经试用了两个多赛季,国际足球理事会的这个决议是对《足球竞赛规则》更进一步的解释。

越位位置

左边的蓝方前锋正处于越位位置因为他相比球和站一球员是不是在越位位置上由两个条件决定即球的位置及对方站在最后第二位的球员位置。当球员所在的位置比“球和站在最后第二位的对方球员更靠近对方底线”就处于越位位置。但若此球员处于本方半场内则不受此限制。如果球员和第二名对方球员平行亦不算越位。

2005年版的足球规则Laws of the Game包含了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的一项新决策其规定“他的头部身体或是脚的任何部分均比球和对方站在最后第二位的球员更靠近对方的底线。手臂则不在定义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一名球员处在越位位置的定义是该球员身体不包括手臂的任何部位比对方站在最后第二位的球员的身体不包括手臂的任何部位和比球的任何部位都更靠近对方的底线时即处于越位位置。

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2009至2010年度足球规则中明确指出一个暂时离开场地的球员将被认为是站在他之前走出边线的那一点上。

注意站在最后的两名对方球员可以是守门员和另一名场上队员或两名场上队员。带球或者是站在球后的进攻球员不处于越位位置也不会越位违例。

需要强调的是越位位置在球被队友碰到或者开出的时刻决定若球在对方队员操控中本方球员不算越位即使此球员在越位位置上。单是处于越位状态本身并没有违例。

另外球员处于越位位置这种状态跟双方队员正在向前还是向后奔跑是无关的。而任何球员的越位状态在对方球员接触到球之后都会消失具体的裁决由裁判员决定。

越位违例

球员处于越位位置且在球被队友接触到或者拿到的时候他被裁判员认定为涉入进行中的比赛才会构成越位违例。所谓涉入进行中的比赛指影响比赛、影响对方球员以及通过处于该位置获益。

如果球员是通过界外球、球门球或者角球接到的球不属于越位违例。

球员是否“涉入进行中的比赛”而构成越位违例不容易认定。2003年FIFA颁布了越位规则的新解释并在2005年7月并入规 则。 则第11条。这些条文旨在更清晰地定义以下三种情形

影响比赛指碰到或接到队友传过来或被队友碰过的球。

影响对方队员指以阻挡对方队员的视线或移动路线来阻止他得球或运球。或者作出了被裁判员认定为欺骗或干扰对方队员的手势或动作。

从越位位置获益指已经处于越位位置而获得从门框门柱或门楣或对方队员身上反弹而来的球。

另外当比赛运作中而非停顿时防守一方有球员自行走出底线以外即使他是因伤躺卧在场外仍会被视为参与球赛除非裁判已示意确认该名球员离场疗伤他才算暂时没有参与球赛以防有人利用装受伤来令进攻一方突然越位违例。2008年欧洲足球锦标赛荷兰对意大利的赛事中正因意大利有球员在底线外令荷兰云尼斯杜莱的进球被判有效。

实践中如果裁判认定处于越位状态的球员能够拿到球的话该球员可能在拿到或者碰到球之前就被吹罚。

时至今日裁判对新定义的解释仍然被认为颇有争议。尤其是一名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应如何行动才不会被指“影响对方队员”仍未有定论。

足球比赛中的越位到底是怎么回事?

巴萨“梦之队”的成员们非常清楚地记得,“教父”克鲁伊夫曾多次谈到希望取消越位规则或者至少改变这一规则。克鲁伊夫一直有这种想法是因为他很不喜欢越位规则,尽管无论是在球员时代还是教练时代,他都是使用越位规则进行进攻或者防守的***。

范巴斯滕是克鲁伊夫的“足球之子”之一,他对越位规则的看法与克鲁伊夫一样,作为国际足联的技术总监,现在他想利用手中的权力来取消这一规则。

值得一提的是,1991年,在CANAL+电视台的组织下,***和巴萨曾在当年的9月份进行了一场在部分区域取消越位规则的比赛。比赛中,将禁区前沿线延长到边线,然后从禁区前沿到底线这一区域取消越位规则。比赛中还进行了禁止将皮球回传给门将的试验。

**斜线区域为取消越位规则区域

这场比赛涉及很多竞技之外的话题,比如西班牙足协一度阻止这场比赛进行,因为比赛时间和国王杯比赛冲突,包括克鲁伊夫本人也认为比赛不合时宜,因为巴萨赛程非常紧密。而国际足联对此也有异议,因为一般情况下这种对足球规则的试验应该由他们来进行。

但不管如何,这场比赛还是进行了,而因为部分取消了越位规则,全场比赛只有一名球员被判罚越位,那就是***的帕科·洛伦特。比赛的主裁判赛后对媒体表示:“这种试验的一大好处就是比赛的有效时间大大增加了。比赛有效时间比正常规则下多了13分钟。”

对于限制越位区域,存在各种各样的观点,但大家一致认同的一点就是中场球员的体能消耗大大增加了。这场比赛巴萨方面的中场是瓜迪奥拉、阿莫尔和米格尔·纳达尔(网球明星纳达尔的叔叔),之后巴克罗也获得上场机会。巴克罗赛后表示:“这是对体能持续的消耗,因为中场球员必须覆盖更大的区域。”***方面的中场则是耶罗、米利亚和哈吉。

当时在代表***踢边锋的是现巴萨主教练恩里克,恩里克在比赛结束前被阿尔达纳换下。比赛的***是1比1,进球的是纳达尔和阿尔达纳。而第二回合,***在伯纳乌3比1获胜。

足球规则中的“越位”到底是怎么来的?

越位,主旨与关键在于,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端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端线之间,只有一个对方队员时,就是越位了。

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端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

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犯规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越位?是足球比赛规则中最早、最基本的规则之一,在第一版的足球规则中就有关于越位的规定,比手球规则的出现都要早。

虽然说中国是足球的起源地,但是现代足球的起源地确是英国。在12世纪,英国就有了足球赛,比赛在两个城市间举行,谁先将球踢到对方的城市就获得比赛胜利。这也是原始足球的基本思想,就是把球从己方领地送入对方领地。

到了19世纪,英国人开始将足球比赛规范化,在1848年出台了足球运动的第一个文字性规则《剑桥规则》,这也是早期在牛津与剑桥之间进行比赛时的一些规则。《剑桥规则》吸收了原始足球的基本思想,不允许进攻方任何无球队员游弋在球与对方底线之间,这就是?越位?的雏形。

当时的规则并没有对手球的明确规定,所以就会有人抱起球一路狂奔到对方球门里,这就引发了争论。1863年,英国足球协会成立了,制定了足球比赛的第一套通用规则,除了保留剑桥规则中的越位,还明确规定了不能手触球。于是,坚持可以手持球的一派自立门户,发展成了现在的橄榄球,坚持不能手持球的一派则发展成了现代足球。

如果没有越位规则,现代足球的战术、阵型、进攻、防守需要完全推翻,踢过球的都知道,如果没有越位,将本队前锋全部堆到对方球门前,就等后场队员的一脚长传。什么4-4-2、5-3-2,都要反过来成2-4-4、2-3-5,到那时候就只剩下一种踢法,就是中后场球员断球,大脚开到对方禁区就可以了,极端的甚至可能会出现10个前锋的情况,足球比赛也彻底失去了观赏性,足球比赛打出篮球***也说不定。